比较视野下的英美法跨国破产合作机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20:40摘要:本文谈论并比较了英美两国关于跨国破产供认的法令体系。笔者首要对英国法院适用1986年《不能清偿法》之426条款的办法进行了检视。该办法规则,英国法院应该帮忙外国法院进行破产事宜。作者主张法院以多种理性的测验办法,来决议是否同意适用外国法令。其次,笔者对美国法院关于美国破产法304条款的适用进行了评述。该条规则,经过对六个要素进行衡量,法院可以扩展对外国破产程序的帮忙。笔者指出,在曩昔的十多年里,304条款的使用率较低,首要用于支撑保护主义者。但是如今现已被大多数人提早认知。最终,笔者经过对英美两国破产协作准则的比较,推出如下定论:实践中,两国在同意帮忙外国破产请求的规范方面十分类似。因而,笔者期望该信息可以帮忙执业律师考虑对全球的破产法进行挑选性的适用。一起,也期望就怎么挑选跨国破产的杰出形式方面进一步引发理论上的讨论。关键字:破产人托管人外国破产程序跨国破产帮忙债务人债权人一、介绍假如某一家公司在多国具有产业和股份,而该公司不幸破产,则不管该公司进行重整仍是预备清算,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对诉讼地的挑选一般都有三种:首要,可以在操控该案各个方面的中心管辖地提起诉讼程序。这种归纳或许叫做一致的诉讼办法是最有用的。但是,现在世界上还不存在这种办法。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乐意让外国法院的域外诉讼在毫无束缚的状况下在本国收效。世界破产条约难以达到这一现实即证明了这一点。第二种挑选是在公司具有产业和经营场所的一切当地别离提起独立、完好的诉讼,但该诉讼纷歧定可以得到协作,因为在两处或多处提起诉讼的费用显着偏高。这种挑选只要在以下状况下适用:榜首、该国法令有这样的要求;第二、案子触及巨额破产产业,值得投入这么高的诉讼费用。第三种挑选则是在一个管辖地提起一个主”诉讼程序,兼并或和谐其它一个或多个外国诉讼程序。虽然现在尚缺少一致的世界破产法,因为这种经过修订的办法相对有用,且切实可行,所以常常得以适用。绝大多数国家的破产法都规则了一些协作准则,以供法院在承受首要破产要求时供给帮忙。别的,许多国家创制了法定配套措施,以利于这种协作的运作。1985年,英国对公司破产法进行了扩大,为跨国帮忙拟定了法令机制。现实上,早在19世纪中叶,英国1986年破产法案之第426条就现已存在于个人和合伙破产帮忙的规则之中。相同,1978年,美国破产法做出了第304条的规则。该规则也为美国向外国破产供给帮忙创立了协作机制。笔者期望经过对英美两国破产法令准则的谈论,带来以下几点启示:首要,了解英美两国关于承受跨国破产帮忙的各自规范,会为咱们供给具有实用价值的信息。其次,因为这些信息的存在,使得破产律师在英美国家甚至全球提起破产诉讼时,可以做出最有利的挑选。再次,经过对英美两国关于世界破产诉讼程序和法定配套措施的比较,可以使我国的破产法在立法时,对其进行参阅。最终,不管咱们采用何种办法:普遍性准则、地区性准则仍是修订准则,经过对英国不能清偿法第426条和美国破产法第304条的比较,必将有利于我国国内理论界对其进一步的讨论,以期找到跨国破产的最好进路。本文的次第组织如下:榜首部分对英美破产法帮忙协作机制进行谈论和比较。第二部分在调查英国法院适用第426条进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的一起,调查英国普通法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办法,进一步提出可预期的、理性的二元办法论(即英国法院继续适用第426条的办法)。第三部分调查了美国法院适用304条款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推定,美国法院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适用的涣散式办法,到了九十年代现已改动姿势,开端以帮忙作为其审理跨国破产案子的主旋律。在第四部分里,作者经过对426条款和304条款进行比较后指出,虽然形式上英美法令结构有所区别,但实践中两国关于跨国破产帮忙的规范却根本类似。第五部分推出定论,对英美跨国破产帮忙的办法提出自己的观念,以及跨国破产法中对修订后的不同类型准则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