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继承人是否可以要求回购公司股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18:01
在日常日子中,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现象,可是,也通常会因为有一些意外,导致人逝世,可是对大公司的老总来说,股份的承继,却是最令人头疼的一件工作,那么,公司承继人是否能够要求回购公司股权?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回购股权的条件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1、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赢利,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赢利条件的。
2、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3、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75条的规则: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买本公司股份。
可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一)削减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兼并。
(三)将股份奖赏给本公司员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兼并、分立抉择持异议,要求公司收买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买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抉择。公司依照前款规则收买本公司股份后,归于第(一)项景象的,应当自收买之日起十日内刊出;归于第(二)项、第(四)项景象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许刊出。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则收买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越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买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赢利中开销;所收买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员工。别的,公司不得承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新法第75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一)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赢利,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赢利条件的;
(二)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三)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现实日子中,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使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时间不向股东分配赢利,也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财务状况,权益遭到危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能够经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遭到严峻危害。而依据新法的上述规则,有限责任公司成心不分红将或许被申述。
二、承继人是否有权利回购股权的条件
1、是否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即可
2、依据公司法的规则,股东逝世,假如承继人要求承继股东权利的,经其他股东赞同能够承继股权,假如不承继股权,其他股东能够回购股权,将股权转让金额支交给承继人,假如其他股东既不回购也不赞同承继人承继的,承继人能够出卖给第三人。
已然您是承继人,而且承继了股份,那么您就有满足的权利,可是,假如您没有签署有关股份的协议,那么,就需要和公司股东商议,一同协议,来确认,您是否有满足的权利来回购股权。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一、回购股权的条件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1、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赢利,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赢利条件的。
2、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3、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75条的规则: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买本公司股份。
可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一)削减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兼并。
(三)将股份奖赏给本公司员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兼并、分立抉择持异议,要求公司收买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买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抉择。公司依照前款规则收买本公司股份后,归于第(一)项景象的,应当自收买之日起十日内刊出;归于第(二)项、第(四)项景象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许刊出。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则收买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越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买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赢利中开销;所收买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员工。别的,公司不得承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新法第75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一)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赢利,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赢利条件的;
(二)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三)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现实日子中,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使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时间不向股东分配赢利,也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财务状况,权益遭到危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能够经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遭到严峻危害。而依据新法的上述规则,有限责任公司成心不分红将或许被申述。
二、承继人是否有权利回购股权的条件
1、是否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即可
2、依据公司法的规则,股东逝世,假如承继人要求承继股东权利的,经其他股东赞同能够承继股权,假如不承继股权,其他股东能够回购股权,将股权转让金额支交给承继人,假如其他股东既不回购也不赞同承继人承继的,承继人能够出卖给第三人。
已然您是承继人,而且承继了股份,那么您就有满足的权利,可是,假如您没有签署有关股份的协议,那么,就需要和公司股东商议,一同协议,来确认,您是否有满足的权利来回购股权。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