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08:41
彻底损失劳动才能判定规范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植物状况或去皮层状况。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木。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妨碍。
6、严峻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彻底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妨碍,IQ测验≤45。
二、大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彻底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妨碍,IQ测验46~54。
5、癫痫大发生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妨碍。
2、肌肉疾病影响作业。
3、不彻底性失语。
4、智能妨碍,IQ测验55~84。
阐明
(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体系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体系医治。
(2)植物状况是昏倒后留传的一种特别认识妨碍,表现为:
①智能活动损失。
②不会说话,也不了解别人言语。
③不能随意运动,但对影响可有委曲躲避反响。
④觉悟时睁眼,眼球无意图地游动。
⑤自动饮食才能损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⑥大小便失禁。
⑦脑电图平整,后期可有高幅慢波。
(3)去皮层状况是双侧大脑广泛危害形成的一种特别认识妨碍,表现为:
①睁眼昏倒,坚持觉悟与睡觉的周期节律,觉悟时睁眼注视或双目无意图地游动,其实对本身及周围环境一窍不通。
②缺少有意图运动,但可有咀嚼、吞咽动作和对影响的躲避动作,常可引出双侧病理反射。
③去皮层强直,即前臂委曲、内收,下肢直伸、四肢腱反射亢进。
④植物神经妨碍,可因身体表里不同原因的影响而诱发瞳孔散大、大汗和呼吸、脉息的改动。
(4)失语是一种病灶性皮层功用妨碍,是在没有精力妨碍、感觉缺失和肌肉瘫痪的条件下,患者失掉用言语或文字去了解和思想表达才能,前者为感觉性失语,后者为运动性失语,二者兼而有之则为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运动妨碍包含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震颤等,依据其对日子自理的影响程度划分为轻、中、重三度:
① 重度运动妨碍不能自行进食、大小便、洗漱和穿衣,需由别人护理。
② 中度运动妨碍上述动作困难,但在别人协助下能够完结。
③ 轻度运动妨碍完结上述动作虽有必定困难,但根本能够自理。
(6)神经体系疾患引起的视力妨碍按眼科规范判定。
(7)癫痫的确诊要有切当的病史,脑电图显现反常癫痫波。劳动才能判定需依据体系服药医治两年后的发生状况进行判别。癫痫患者一般不定彻底损失劳动才能,如伴有智能妨碍可按智能妨碍程度判定。
精力科
一、彻底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慢性器质性精力妨碍,经体系医治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峻影响工作功用者:发呆;继续或经常出现的梦想和错觉;继续或经常出现的心情不安稳以及不能自控的激动攻击行为。
2、患精力分裂症经体系医治5年仍不能康复正常者;偏执性精力妨碍,梦想结实,继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峻影响工作功用者。
3、难治性情感妨碍,经体系医治5年仍不能康复正常,男性50岁以上(含50岁),女人45岁以上(含45岁),严峻影响工作功用者。 4、具有显着逼迫型品格发病根底的难治性逼迫妨碍,经体系医治5年无效,严峻影响工作功用者。
5、智能妨碍,IQ测验≤45。
二、大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患精力分裂症经医治后仍有轻度精力症状,社会功用轻度受损者。
2、慢性器质性精力妨碍,经体系医治后缓解,需定时随访者。
3、由癫痫病导致的智能减退,IQ测验55~69。
4、智能妨碍,IQ测验46~54。
三、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患精力分裂症经二年医治后仍残留某些精力功用残缺,并且适当长时期继续存在,个人日子尚可自理。
2、智能妨碍,IQ测验55~84。
骨科
一、 彻底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强直性脊椎炎形成脊椎关节骨性交融、生理曲折消失,脊椎功用严峻妨碍,导致自主移动困难者。 2、颈胸椎或腰椎强直性脊椎炎伴髋关节强直。
3、非安稳型颈椎滑脱须手术固定或外固定者。
4、椎管狭隘形成上下肢体功用严峻妨碍,导致自主移动困难者。
5、三肢瘫或二肢瘫且其间一肢肌力3级。
6、双腕关节强直伴指关节强直,不能完结抓握动作。
7、一侧肩肘两关节功用彻底损失。
8、下肢膝关节以上部分截肢。
9、双足或双踝关节变形伴功用严峻妨碍无自主移动才能者。
10、一侧下肢髋、膝、踝三关节一起强直导致自主移动困难需靠东西者。
11、双髋或双膝关节强直,导致自主移动困难需靠东西者。
二、 大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强直性脊椎炎形成脊椎关节生理曲折部分消失,脊椎功用中度妨碍,有自主移动才能者。
2、颈胸椎或腰椎强直性脊椎炎伴有生化目标反常,有药物依靠者。
3、安稳型颈椎滑脱手术固定或外固定者,现在病况安稳者。
4、椎管狭隘形成肢体功用中度妨碍,有自主移动才能者。
5、三肢瘫或二肢瘫且其间一肢肌力4级或单肢肌力≤3级。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植物状况或去皮层状况。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木。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妨碍。
6、严峻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彻底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妨碍,IQ测验≤45。
二、大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彻底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妨碍,IQ测验46~54。
5、癫痫大发生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妨碍。
2、肌肉疾病影响作业。
3、不彻底性失语。
4、智能妨碍,IQ测验55~84。
阐明
(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体系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体系医治。
(2)植物状况是昏倒后留传的一种特别认识妨碍,表现为:
①智能活动损失。
②不会说话,也不了解别人言语。
③不能随意运动,但对影响可有委曲躲避反响。
④觉悟时睁眼,眼球无意图地游动。
⑤自动饮食才能损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⑥大小便失禁。
⑦脑电图平整,后期可有高幅慢波。
(3)去皮层状况是双侧大脑广泛危害形成的一种特别认识妨碍,表现为:
①睁眼昏倒,坚持觉悟与睡觉的周期节律,觉悟时睁眼注视或双目无意图地游动,其实对本身及周围环境一窍不通。
②缺少有意图运动,但可有咀嚼、吞咽动作和对影响的躲避动作,常可引出双侧病理反射。
③去皮层强直,即前臂委曲、内收,下肢直伸、四肢腱反射亢进。
④植物神经妨碍,可因身体表里不同原因的影响而诱发瞳孔散大、大汗和呼吸、脉息的改动。
(4)失语是一种病灶性皮层功用妨碍,是在没有精力妨碍、感觉缺失和肌肉瘫痪的条件下,患者失掉用言语或文字去了解和思想表达才能,前者为感觉性失语,后者为运动性失语,二者兼而有之则为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运动妨碍包含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震颤等,依据其对日子自理的影响程度划分为轻、中、重三度:
① 重度运动妨碍不能自行进食、大小便、洗漱和穿衣,需由别人护理。
② 中度运动妨碍上述动作困难,但在别人协助下能够完结。
③ 轻度运动妨碍完结上述动作虽有必定困难,但根本能够自理。
(6)神经体系疾患引起的视力妨碍按眼科规范判定。
(7)癫痫的确诊要有切当的病史,脑电图显现反常癫痫波。劳动才能判定需依据体系服药医治两年后的发生状况进行判别。癫痫患者一般不定彻底损失劳动才能,如伴有智能妨碍可按智能妨碍程度判定。
精力科
一、彻底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慢性器质性精力妨碍,经体系医治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峻影响工作功用者:发呆;继续或经常出现的梦想和错觉;继续或经常出现的心情不安稳以及不能自控的激动攻击行为。
2、患精力分裂症经体系医治5年仍不能康复正常者;偏执性精力妨碍,梦想结实,继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峻影响工作功用者。
3、难治性情感妨碍,经体系医治5年仍不能康复正常,男性50岁以上(含50岁),女人45岁以上(含45岁),严峻影响工作功用者。 4、具有显着逼迫型品格发病根底的难治性逼迫妨碍,经体系医治5年无效,严峻影响工作功用者。
5、智能妨碍,IQ测验≤45。
二、大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患精力分裂症经医治后仍有轻度精力症状,社会功用轻度受损者。
2、慢性器质性精力妨碍,经体系医治后缓解,需定时随访者。
3、由癫痫病导致的智能减退,IQ测验55~69。
4、智能妨碍,IQ测验46~54。
三、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患精力分裂症经二年医治后仍残留某些精力功用残缺,并且适当长时期继续存在,个人日子尚可自理。
2、智能妨碍,IQ测验55~84。
骨科
一、 彻底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强直性脊椎炎形成脊椎关节骨性交融、生理曲折消失,脊椎功用严峻妨碍,导致自主移动困难者。 2、颈胸椎或腰椎强直性脊椎炎伴髋关节强直。
3、非安稳型颈椎滑脱须手术固定或外固定者。
4、椎管狭隘形成上下肢体功用严峻妨碍,导致自主移动困难者。
5、三肢瘫或二肢瘫且其间一肢肌力3级。
6、双腕关节强直伴指关节强直,不能完结抓握动作。
7、一侧肩肘两关节功用彻底损失。
8、下肢膝关节以上部分截肢。
9、双足或双踝关节变形伴功用严峻妨碍无自主移动才能者。
10、一侧下肢髋、膝、踝三关节一起强直导致自主移动困难需靠东西者。
11、双髋或双膝关节强直,导致自主移动困难需靠东西者。
二、 大部分损失劳动才能: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且医治无效者:
1、强直性脊椎炎形成脊椎关节生理曲折部分消失,脊椎功用中度妨碍,有自主移动才能者。
2、颈胸椎或腰椎强直性脊椎炎伴有生化目标反常,有药物依靠者。
3、安稳型颈椎滑脱手术固定或外固定者,现在病况安稳者。
4、椎管狭隘形成肢体功用中度妨碍,有自主移动才能者。
5、三肢瘫或二肢瘫且其间一肢肌力4级或单肢肌力≤3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