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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泰森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南星电机模具厂技术转化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09:35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06)成民初字第306号
原告成都泰森机械设备制作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法定代表人黄世维,董事长。托付代理人杨奇石,四川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成都市南星电机模具厂。住所地:成都市琉璃乡琉璃场村1社。法定代表人付秀成,厂长。托付代理人周俊,男,成都市锦江区柳江法令服务所法令工作者,住成都市xx区xx路xx号。托付代理人黎万勇,男,成都市锦江区柳江法令服务所法令工作者,住成都市锦江区xx路x号。原告成都泰森机械设备制作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市南星电机模具厂技能转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黄世维、特别授权托付代理人杨奇石(原托付代理人吴林、李忠万于2006年6月29日变更为杨奇石),被告法定代表人付秀成、特别授权托付代理人周俊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原告诉称,2004年5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定了关于合作开发高速冷轧管机专利技能协议(以下简称开发合同)。签约后,原、被告各投入近50万元在原告处研发样机。然而在履约过程中因城厢镇撤迁改造,原告厂房需拆迁,故两边经洽谈后,于2005年6月2日签定了一份关于高速冷轧管机开发弥补洽谈书(以下简称弥补洽谈书),约好原告将退出合作开发,被告将原告投入的50万元产品部件折成现金40万元交给原告。付款期6至9个月,6个月内付一半,9个月内付完,从此以后由被告全权操作。弥补洽谈书签定后,被告行将悉数的样机部件运回自己厂里,但至今未付出40万元。据此恳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付出技能产品折款40万元。被告辩称,开发合同所约好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张其他,原告未经张其他的答应私行施行该专利,侵略了张其他的专利权。开发合同因侵略别人合法权益,属无效合同,原告根据开发合同而投入的相关部件,被告只承当返还原物的民事责任,而不该根据弥补洽谈书付出40万元。其次,弥补洽谈书因其约好停止了开发合同,故弥补洽谈书为一份独自的合同,因原告退出开发合同,将悉数开发危险转嫁给被告,被告为削减出资丢失,而不得不违反实在志愿签定弥补洽谈书,故弥补洽谈书为可吊销的合同。综上,被告不该向原告付出弥补洽谈书所约好的40万元,恳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庭审中,两边当事人陈说共同且与案子相关的现实为:1、第ZL00222220。5号“高速冷轧管机主机”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张其他。2、2004年8月25日,原、被告两边签定了开发合同。合同签定后,原告供给了部分出产高速冷轧机管主机的零部件,被告依约向该项目中投入资金50余万元,张其他曾辅导被告开发其专利技能;3、2005年6月2日,因原告厂房被政府拆迁,两边签定了弥补洽谈书。弥补洽谈书签定后,被告从原告处拆开并搬回了高速冷轧机管主机及其零部件,尔后张其他还曾到被告处进行辅导,被告未向原告付出弥补洽谈书约好的40万元。上述现实有以下无争议的根据资料予以证明:原告的“企业挂号基本信息”、被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ZL00222220。5号“高速冷轧管机主机”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高速冷轧管机制作图纸、关于合作开发高速冷轧管机专利技能协议、关于高速轧机开发弥补洽谈书、拆迁通知书、高速轧机移送清单、高速轧机拆开前的相片。上述陈说共同的现实及无争议的根据资料具有实在性、关联性、合法性及证明力,本院予以采信。根据原告的申述和被告的辩论,两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为:两边签定的开发合同是否侵略了专利权人张其他的专利权,开发合同是否无效,被告是否应根据弥补洽谈书向原告付出40万元?针对争议问题,原告为证明其为诉争专利的被答应人,有权缔结开发合同,且开发合同为有用合同,被告应根据弥补洽谈书向原告付出40万元的现实,向本院提交了如下根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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