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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赠与,赠与合同公证的价值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02:26
什么是赠与
“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产业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明承受的一种行为。赠与的产业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一般赠与行为要经过法令程序来完结,即签定赠与合同。与奉送这种单方面行为不同,赠与合同须当事人两边意思表明共同才干建立,假如赠与人具有赠与的表明,但受赠人并没有承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建立。除合同中两边约好附条件的责任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责任。
赠与合同公证的价值
日常日子中,处理赠与合同公证,能使赠与人及受赠人两边的权益得到保证。
关于赠与人来说,赠与人在处理赠与合同公证时,能够约好附责任条款。
发作在身边的事:张先生与其妻膝下无子,跟着张先生爱人年纪不断增加,日子越来越需求人照料,因而张先生的侄女便常常看望、照料。久而久之,张先生爱人考虑将仅有的房产一套赠与侄女,作为条件,期望侄女能照料好爱人二人的晚年,在得到侄女赞同后,两边处理了一份赠与合同公证,并附奉养责任公证。依据法令规则,赠与人能够约好附责任条款,受赠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责任,受赠人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责任的,赠与人能够行使吊销权,假如呈现以下景象的,赠与人能够吊销赠与:
1、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育责任而不实行;
所以,处理附责任的赠与合同公证,是赠与人权益的有力保证。
另一方面,关于受赠人来说: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随意吊销。
发作在身边的事:老王曾有一子,三岁时迷路,随后老王妻子逝世,多年一直是老王的养子在照料其的日子,随后老王决议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其养子,随后两边签定了赠与合同,却未处理赠与合同公证,也未到有关部门处理土地及房子权属改变挂号。几年后,一个自称老王失散多年的儿子呈现,老王当即吊销与养子的赠与合同,预备将房子赠与自称老王儿子的人。
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则,除了带有社会公益、品德责任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前能够吊销。一起,以上述实在事情为例,假如老王与其养子处理了赠与合同公证,那么此刻老王想要吊销时,需求老王与其养子一起到公证处进行请求,二人任何一人不得独自请求吊销,只要一起请求,公证处才会受理。因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对受赠人权益的一种保证,赠与人不得随意吊销赠与。
其三,在白叟想将他们的房产留给已婚独生女一人,可是赠与意向规模并不包含女婿时,白叟便能够经过“赠与”的方法,将房产赠与独生女。可在赠与合同中约好,该房产赠与给独生女一人享有,与其爱人无关。那么该房产因为赠与合同中的约好,便不会成为独生女的婚后共有产业,而是受赠人即女儿的婚后个人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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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爸爸妈妈以子女的名义买的房子也是一种赠与,此刻处理赠与合同公证,能够防止往后难以证明“我房仅仅我房”的状况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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