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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03:23

专利侵权的损害补偿数额问题是专利侵权诉讼中难以掌握的问题,是审判实践中的要点和难点,专利诉讼中,被侵权人一般会采纳以下办法企图可以添加或进步补偿数额,比较常见的是制作虚伪的专利答应合同、 不供给丢失依据仅要求侵权人50万元定额补偿以及假造赢利削减或下降的数据等。补偿问题如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将无法真实地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也无法真实地制裁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笔者就此做一根本论述。
一、专利侵权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则:未经专利权人答应,施行其专利的,即为专利侵权。一项创造创造或许外观设计被颁发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即享有独占的权力,别人侵犯了这种权力,便是专利侵权。
1、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三条共规则了五种详细的专利侵权行为。它们是:
(1)未经专利权人答应制作专利产品的行为。包含:制作创造专利产品、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大陆专利法对产品专利的维护是肯定的。不管制作者在片面上是否知道其制作的产品归于别人的专利,只需制作了专利产品,就构成专利侵权。
(2)未经专利权人答应运用专利产品或许专利办法的行为。详细包含:运用创造专利产品、专利办法、依专利办法直接取得的产品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但不包含运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只是运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不构成专利侵权的。
(3)未经专利权人答应出售专利产品的行为。其间包含:出售创造专利产品、依专利办法直接取得的产品、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未经专利权人答应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其间包含:进口创造专利产品、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和依专利办法直接取得的产品。
(5)假充别人专利的行为。这种专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答应,在自己出产的产品或许产品的包装上,注明专利权人的专利号或许其他专利符号,假充专利权人专利的行为。构成这种专利侵权,无需行为人制作专利产品或许运用专利办法。
2、法定的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
专利法除了规则了上述归于专利侵权的行为外,还在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则了一些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它们分别是:
(1)专利权竭尽。即专利权人制作或许经专利权人答应制作的专利产品售出后,别人运用或许出售该产品的,不视为专利侵权。
(2)运用或许出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答应而制作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这儿所说的"不知道",包含依据其时状况,行为人既不能知道,也不应当知道两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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