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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能不能多要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02:09
发作交通事端或许就涉及到补偿受害人的问题,一般两边无法对补偿达到一致意见的,就需求向法院请求诉讼。有的人在诉讼中会多要补偿。那么交通事端民事诉讼能不能多要补偿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诉讼请求中补偿的项目要详细、确认,一起也要契合我国的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需求持续医治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存诉权,而不应对没有发作、也不确认的费用提申述讼要求补偿。切忌漫天要价,不契合我国法令、法规规则的诉讼请示,这样不只得不到支撑,一起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关于补偿的,民法通则的规则是从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
交通事端补偿民事诉讼需注意哪些问题
1、谁是原告,由谁来建议权力
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端形成了人身损伤,要求补偿的应由受害者自己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如发作死亡事端,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包含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交通事端形成物损的,要求补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2、告谁,谁是被告
依据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应将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也做为被告,而不应该只告司机,不告车辆所有人(即车主);发作客伤事端应当将承运人作为被告。
3、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依据有关的法令规则,当事人既能够向交通事端发作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也能够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如交通事端、客伤事端发作在外地,而车辆所有人(即车主)或承运人在本市的,能够向本市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这样既能够削减诉讼本钱,也可防止路程的劳累。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则,申述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
(2)有清晰的被告;
(3)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现实、理由;
(4)归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规模和受诉人民法院统辖。
交通事端民事诉讼中,不应对没有发作、也不确认的费用提申述讼要求补偿。切忌漫天要价,不契合我国法令、法规规则的诉讼请示,这样不只得不到支撑,一起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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