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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协议需要小心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08:56
买房关于许多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现在房价高居不下的状况下,人人都希望能买到一套心仪而且定心的房子。许多购房者在选购心仪的房子时,往往会疏忽一些购房细节,一起对不少需求签字的文件内容都云里雾里的,很简单会掉入“骗局”中。比如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许多买房人都会签《认购协议书》,在被动状况下签了认购书,却不知这几张纸上有着许多猫腻。为了防止签定购房协议书时被“套路”,以下这几大盲点你有必要得知道。
认购书主要内容包含:
1、认购物业;
2、 房价,包含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法,包含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含认购书应留意事项、定金、判定正式公约的时刻、付款地址、帐户、签约地址等。
在签定完认购书后,出售方还应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者理解下一个细节,购房人只需理解其间内容,才干顺畅签定购房契约,其容包含:签约地址、购房者应带证件、购房者托付别人签约时有关托付书的证明、有关借款凭据的阐明、交纳有关税费的阐明。
签定认购书留意事项
1、躲避受控制条款?
假如购房人自己想签定认购的话,则要防止认购书中的受控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则期限内未签定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交还。
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许多种,其间主要原因往往是在详细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状况不能彻底将差错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要挟购房人。
假如因为各种原因有必要签定认购书的话,应当防止该条款的呈现。主张购房人要求签定认购书演示文本,该文本充沛维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好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交还”等条款
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独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骗局,购房者只需没有与开发商签定正式买卖合同,不管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交还。
3、不运用含糊概念
在认购书关于价格条款的约好,不要运用“均价”、“起价”、“折扣价”等,而要精确到单价的详细数额。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存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存许诺写进认购书
例如此价格保存10天或此房号保存10天。此刻还要留意,这种保存是开发商的单独许诺,假如开发商没有完成许诺应该承当违约职责,不要把这种保存签定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有必要购买的职责。
5、留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职责的对等性
合同中表现的基本原则便是自愿相等,换个视点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则必要的职责,两边的职责都是环绕合同意图的完成而建立的,任何一方的职责都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
现在大都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供给格局合同,对购房者的约束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当职责。为了防止一方职责歪斜,在签定协议时要留意加上约束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定《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供给的格局条款进行仔细检查
恰当弥补完善,将定金的约好规模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坚持其独立性。这样才干真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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