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行为的方式有哪些,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17:04
咱们都知道日子中常常会发作合同诈骗的状况,合同诈骗简略的来说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实行合同或许签定合同的进程中心,经过隐秘本相、设定圈套、虚拟现实等手法骗得对方产业的行为。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合同诈骗行为的办法有哪些
1、虚伪的质量诈骗行为;
2、虚伪的产品标识诈骗行为;
3、虚伪的合同主体诈骗行为;
4、虚伪的宣扬诈骗行为;
5、虚伪的价格诈骗行为。
怎么防备合同诈骗
(一)、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诈骗及防备
1、运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进行的诈骗
运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进行诈骗是一种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法。现在社会上许多企业办理混乱,为了扩展企业事务量,给许多事务员分发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由事务员依据状况签定合同。而事务员签定的合同往往并不能反映企业的实践履约才能,给合同另一方形成丢失。别的有的事务员为到达个人意图,运用空白合同将事务拉到自己运营的企业或熟悉的企业,使签约单位误以为是与加盖公章的企业缔结的合同然后遭到诈骗。运用空白合同的诈骗人往往即施行了对合同签定方的诈骗也对加盖公章的企业进行了隐秘。这种合同诈骗一般办法简略,欺骗性大,但只需进步警觉,是很简单识破的。
2、对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诈骗的防备
a对但凡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约而是由特定事务员仅持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订约的当事人应进步警觉。有必要核实对方的营业执照,对方事务员的授权委托书,该单位联系办法,该单位是否持续存在,事务员缔结的合同对该单位是否有约束力等。详细办法可所以电话问询,传真、邮件、上门查询等办法,当然上门查询最为牢靠。
b在用支票付出使,严厉依照规则处理,不开“空白支票”给对方当事人,特别对入账单位的称号,钱款数额要严厉仔细填写,不给对方以任何填上任何内容的时机。这样能有用避免事务人员将钱款转入其他企业从中牟利。
c加盖公章的单位对合同应当进行严厉办理,避免事务人员运用空白合同进行诈骗。合同诈骗不仅对合同签定方形成丢失并且使加盖公章的单位蒙受丢失,至少是商业诺言上的丢失,因此应当尽力加强对合同的标准办理。
(二)、经济技能信息合同诈骗及防备
1、经济技能信息合同的诈骗
经济技能信息合同是信息商场开展的产品,但随着这一商场的开展合同诈骗也随之呈现。首要的诈骗表现是:
a虚拟信息内容,收取所谓的转让费
有的诈骗人对外声称具有某项意图立项信息或使命要对外转让,诱使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或个人与自己签定合同,合同中一般约好将该信息或项目转让给对方,而由对方付出前期所付出的费用和转让费。受诈骗人往往被该信息或项目所能预期的巨大经济效益所引诱而与对方签定合同并付出了所谓的有关费用和转让费,而实践上并没有该项目或该项目所能到达的效益很有限。
b以供给信息为名,收取所谓商场查询费、可行性剖析陈述费等各种名字费用。
这种诈骗行为一般针对技能持有人,如一些专利技能的发明人,持有人,诈骗人则往往以某咨询组织的面貌呈现。诈骗人经过信函等办法向被诈骗人宣布所谓为技能所有人发布信息搜集技能施行人,要求技能持有人付出一笔费用,一般数目不大,许多持有人以为值得一试,经过一段时间,诈骗人会奉告有单位对该技能很感兴趣,但要求取得商场可行性陈述。该咨询组织表明可以进行代为查询制造,但要求付出费用,技能持有人经过这样一来一往已毫不怀疑,所以按要求寄款,但从此石沉大海。
2、对经济技能信息合同诈骗的防备
对经济技能信息合同中的所谓信息或项目要进行归纳的查询,在判定其真伪后,决议是否承受和付出费用。对信息供给者的身份进行查询是对信息真伪评判的重要依据。在信息服务中对信息服务成功的可能性应当作剖析和查询,对信息施行的可行性进行剖析。对信息服务的有关费用应当坚持在取得信息后,已清晰其真实性后才付出,加强对信息服务费的付出操控能有用遏止运用经济信息合同进行诈骗的发作。
(三)、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诈骗及防备
1、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诈骗
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诈骗是指诈骗行为人运用合资协作运营合同,以隐秘现实本相的手法,不对等的取得利益使对方蒙受丢失的行为。首要表现方法有:
a运用出资办法的不同进行诈骗。在出资办法上外方总是挑选对自己较为有利的办法,因为法律规则了中外两边出资的灵活性,因此外方一般很少会以现金的方法进行出资,大都会以设备、技能、产品以及工业产权方法进行出资。较多的诈骗行为呈现在对上述出资方法进行价格评价上,外方经过虚报价格获取更多的股份,以多取得企业运营中所发作的赢利。
b 对合资协作运营中投入的无形财物评价过高导致协作或合资方财物的无形丢失。合资协作运营投入的所谓无形财物便是工业产权、技能秘密、非专利技能、商标等权益的总称。它可以作为出资的一种方法,但用无形财物进行出资其在股本金中的份额不得超越20%。在合同诈骗中诈骗方运用对无形财物的评价进步无形财物的价格,加大在股本金总额中的份额,然后取得不相等利益。
c在合资协作运营中外方还常常采用以产品投入替代流动资金的投入。流动资金是企业可以正常工作的血脉,没有流动资金企业是不可能正常工作的,特别一些外方出资者自身便是该产品在我国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外方更是在以产品出资中预埋下了自己的赢利。
2、对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诈骗的防备
a在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签定中作为中方一般为引进外资往往急于求成,外方运用这一心思进行诈骗,签定不相等的合同,形成中方在合同实行中遭到丢失。中外合资协作运营是对两边都有利的运营方法,两边具有相等性,中方应当坚持态度使合同的缔结坚持公平公平。
b在中外合资协作合同的出资办法中既要考虑到有利性,又要考虑对等性,出资应当公平合理,对外方的出资应当要求供给至少部分现金,外方如以物化方法进行部分出资,中方也应当要求以场所、厂房、设备等进行出资。
c在外方以无形财物作为入资方法时,应当留意挑选公平的评价组织,对无形财物进行公平的评价 。挑选有资历及诺言杰出的评价组织是进行公平评价的条件。关于评价中的疑点要勇于追查,并经过科学的评价决议无形财物在协作企业中的财物份额。
d关于外方用设备、产品进行出资的,有必要坚持用原始凭据核算价格,而不能用易手单位的凭据计价。对以设备进行出资的应当经过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商检,可以有用的防备合同诈骗的发作。
合同诈骗行为的办法有哪些
1、虚伪的质量诈骗行为;
2、虚伪的产品标识诈骗行为;
3、虚伪的合同主体诈骗行为;
4、虚伪的宣扬诈骗行为;
5、虚伪的价格诈骗行为。
怎么防备合同诈骗
(一)、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诈骗及防备
1、运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进行的诈骗
运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进行诈骗是一种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法。现在社会上许多企业办理混乱,为了扩展企业事务量,给许多事务员分发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由事务员依据状况签定合同。而事务员签定的合同往往并不能反映企业的实践履约才能,给合同另一方形成丢失。别的有的事务员为到达个人意图,运用空白合同将事务拉到自己运营的企业或熟悉的企业,使签约单位误以为是与加盖公章的企业缔结的合同然后遭到诈骗。运用空白合同的诈骗人往往即施行了对合同签定方的诈骗也对加盖公章的企业进行了隐秘。这种合同诈骗一般办法简略,欺骗性大,但只需进步警觉,是很简单识破的。
2、对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诈骗的防备
a对但凡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约而是由特定事务员仅持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订约的当事人应进步警觉。有必要核实对方的营业执照,对方事务员的授权委托书,该单位联系办法,该单位是否持续存在,事务员缔结的合同对该单位是否有约束力等。详细办法可所以电话问询,传真、邮件、上门查询等办法,当然上门查询最为牢靠。
b在用支票付出使,严厉依照规则处理,不开“空白支票”给对方当事人,特别对入账单位的称号,钱款数额要严厉仔细填写,不给对方以任何填上任何内容的时机。这样能有用避免事务人员将钱款转入其他企业从中牟利。
c加盖公章的单位对合同应当进行严厉办理,避免事务人员运用空白合同进行诈骗。合同诈骗不仅对合同签定方形成丢失并且使加盖公章的单位蒙受丢失,至少是商业诺言上的丢失,因此应当尽力加强对合同的标准办理。
(二)、经济技能信息合同诈骗及防备
1、经济技能信息合同的诈骗
经济技能信息合同是信息商场开展的产品,但随着这一商场的开展合同诈骗也随之呈现。首要的诈骗表现是:
a虚拟信息内容,收取所谓的转让费
有的诈骗人对外声称具有某项意图立项信息或使命要对外转让,诱使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或个人与自己签定合同,合同中一般约好将该信息或项目转让给对方,而由对方付出前期所付出的费用和转让费。受诈骗人往往被该信息或项目所能预期的巨大经济效益所引诱而与对方签定合同并付出了所谓的有关费用和转让费,而实践上并没有该项目或该项目所能到达的效益很有限。
b以供给信息为名,收取所谓商场查询费、可行性剖析陈述费等各种名字费用。
这种诈骗行为一般针对技能持有人,如一些专利技能的发明人,持有人,诈骗人则往往以某咨询组织的面貌呈现。诈骗人经过信函等办法向被诈骗人宣布所谓为技能所有人发布信息搜集技能施行人,要求技能持有人付出一笔费用,一般数目不大,许多持有人以为值得一试,经过一段时间,诈骗人会奉告有单位对该技能很感兴趣,但要求取得商场可行性陈述。该咨询组织表明可以进行代为查询制造,但要求付出费用,技能持有人经过这样一来一往已毫不怀疑,所以按要求寄款,但从此石沉大海。
2、对经济技能信息合同诈骗的防备
对经济技能信息合同中的所谓信息或项目要进行归纳的查询,在判定其真伪后,决议是否承受和付出费用。对信息供给者的身份进行查询是对信息真伪评判的重要依据。在信息服务中对信息服务成功的可能性应当作剖析和查询,对信息施行的可行性进行剖析。对信息服务的有关费用应当坚持在取得信息后,已清晰其真实性后才付出,加强对信息服务费的付出操控能有用遏止运用经济信息合同进行诈骗的发作。
(三)、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诈骗及防备
1、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诈骗
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诈骗是指诈骗行为人运用合资协作运营合同,以隐秘现实本相的手法,不对等的取得利益使对方蒙受丢失的行为。首要表现方法有:
a运用出资办法的不同进行诈骗。在出资办法上外方总是挑选对自己较为有利的办法,因为法律规则了中外两边出资的灵活性,因此外方一般很少会以现金的方法进行出资,大都会以设备、技能、产品以及工业产权方法进行出资。较多的诈骗行为呈现在对上述出资方法进行价格评价上,外方经过虚报价格获取更多的股份,以多取得企业运营中所发作的赢利。
b 对合资协作运营中投入的无形财物评价过高导致协作或合资方财物的无形丢失。合资协作运营投入的所谓无形财物便是工业产权、技能秘密、非专利技能、商标等权益的总称。它可以作为出资的一种方法,但用无形财物进行出资其在股本金中的份额不得超越20%。在合同诈骗中诈骗方运用对无形财物的评价进步无形财物的价格,加大在股本金总额中的份额,然后取得不相等利益。
c在合资协作运营中外方还常常采用以产品投入替代流动资金的投入。流动资金是企业可以正常工作的血脉,没有流动资金企业是不可能正常工作的,特别一些外方出资者自身便是该产品在我国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外方更是在以产品出资中预埋下了自己的赢利。
2、对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诈骗的防备
a在中外合资协作运营合同签定中作为中方一般为引进外资往往急于求成,外方运用这一心思进行诈骗,签定不相等的合同,形成中方在合同实行中遭到丢失。中外合资协作运营是对两边都有利的运营方法,两边具有相等性,中方应当坚持态度使合同的缔结坚持公平公平。
b在中外合资协作合同的出资办法中既要考虑到有利性,又要考虑对等性,出资应当公平合理,对外方的出资应当要求供给至少部分现金,外方如以物化方法进行部分出资,中方也应当要求以场所、厂房、设备等进行出资。
c在外方以无形财物作为入资方法时,应当留意挑选公平的评价组织,对无形财物进行公平的评价 。挑选有资历及诺言杰出的评价组织是进行公平评价的条件。关于评价中的疑点要勇于追查,并经过科学的评价决议无形财物在协作企业中的财物份额。
d关于外方用设备、产品进行出资的,有必要坚持用原始凭据核算价格,而不能用易手单位的凭据计价。对以设备进行出资的应当经过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商检,可以有用的防备合同诈骗的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