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缴纳工伤保险费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09:41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7年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安排参与工伤保险作业将全面打开,为做好此项作业,请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参照公务员准则办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依照《北京市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方法》(市政府(2003)第140号令)的有关规定,做好2007年交纳工伤保险费的测算作业,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做好2007年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的财政预算。
北京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二00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