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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10:59
第二十条 案子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按照本办法规则需求交纳案子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子能够不预交案子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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