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委托怎样按月提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06:08赣州住宅公积金告贷偿还托付按月提取怎么办呢?依据赣州市《关于对全市住宅公积金告贷和提取有关方针进行调整的告诉》文件有关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采纳分阶段在赣州全市规模内展开住宅公积金告贷偿还托付按月提取住宅公积金事务,详细事项如下:
一、托付按月提取事务处理规模
凡在赣州市缴存住宅公积金且处理了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员工,能按月及时、足额偿还住宅公积金告贷本息,且告贷本息没有还清的告贷人及爱人。
二、处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告贷请求人到住宅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办事处请求(爱人需提取的,应一起请求)→办事处受理→办事处审阅办结
请求时须供给以下资料
1、一切托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还款银行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婚前告贷的,婚后添加爱人托付按月提取的,还需供给结婚证和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取额度
托付按月提取额度不超越上月实践已付出的正常还款本息总额;
对2015年7月1日曾经处理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员工,在签定《赣州市住宅公积金告贷偿还托付按月提取协议》(以下简称托付按月提取协议)时,能够处理一次按年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越上一年度(12个月)实践已付出的正常还款本息总额。
四、托付按月提取事务准则
1、告贷请求人向住宅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办事处请求处理提取,即:告贷人不在缴存地告贷的,告贷人请求托付按月提取需向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办事处提出请求,并与该办事处签定《托付按月提取协议》,方可处理。
2、缴存员工因作业变化,住宅公积金需处理搬运的,如在本县(市)内处理搬运手续的,原《托付按月提取协议》持续履行,缴存员工无需另行请求;跨县(市)搬运的,原《托付按月提取协议》天然停止,缴存员工若要持续处理托付按月提取事务的,需向公积金缴存地办事处从头请求。
3、告贷请求人及爱人不在同一县(市)缴存住宅公积金的,依照签定《托付按月提取协议》的托付人先后顺序处理提取。
4、托付方某托付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缺乏100元的,将暂停该托付人当月提取事务,其他托付人的提取不受影响。
5、员工托付按月提取期间除一次性偿还住宅公积金组合告贷提取(含纯住宅公积金告贷)和住宅公积金组合告贷(银行部分告贷)按年提取景象外,不得再处理其他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