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诉讼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22:23
世界商事裁决与世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裁决及外国裁决事项有关问题的告诉(1995年8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参与的有关世界公约的规则,保证诉讼和裁决活动依法进行,现决议对人民法院受理具有裁决协议的涉外经济纠纷案、不予履行涉外裁决判决以及回绝供认和履行外国裁决判决等问题树立陈述准则。为此,特作如下告诉:
一、凡申述到人民法院的涉外、涉港澳和涉台经济、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裁决条款或许过后达到裁决协议,人民法院以为该裁决条款或许仲 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许内容不明确无法履行的,在决议受理一方当事人申述之前,有必要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检查;假如高级人民法院赞同受理,应将其 检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未作答复前,可暂不予受理。
二、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履行我国涉外裁决组织判决,或许向人民法院请求供认和履行外国裁决组织的判决,假如人民法院以为我国涉外裁决机 构判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景象之一的,或许请求供认和履行的外国裁决判决不符合我国参与的世界公约的规则或许不符合互利准则的,在裁决不予履行或 者回绝供认和履行之前,有必要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检查;假如高级人民法院赞同不予履行或许回绝供认和履行,应将其检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 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决不予履行或许回绝供认和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裁决及外国裁决事项有关问题的告诉(1995年8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参与的有关世界公约的规则,保证诉讼和裁决活动依法进行,现决议对人民法院受理具有裁决协议的涉外经济纠纷案、不予履行涉外裁决判决以及回绝供认和履行外国裁决判决等问题树立陈述准则。为此,特作如下告诉:
一、凡申述到人民法院的涉外、涉港澳和涉台经济、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裁决条款或许过后达到裁决协议,人民法院以为该裁决条款或许仲 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许内容不明确无法履行的,在决议受理一方当事人申述之前,有必要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检查;假如高级人民法院赞同受理,应将其 检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未作答复前,可暂不予受理。
二、凡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履行我国涉外裁决组织判决,或许向人民法院请求供认和履行外国裁决组织的判决,假如人民法院以为我国涉外裁决机 构判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景象之一的,或许请求供认和履行的外国裁决判决不符合我国参与的世界公约的规则或许不符合互利准则的,在裁决不予履行或 者回绝供认和履行之前,有必要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检查;假如高级人民法院赞同不予履行或许回绝供认和履行,应将其检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 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决不予履行或许回绝供认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