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有争议的医疗纠纷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9:32[案情]
病员男,36岁,农人。某日下午与街坊发作口角,继而殴斗。被别人用棒槌击倒,急送至某中心卫生院救治。
经B超查看,开端确诊为右肾决裂、左肾轻度挫作。因为患者在左上腹上部痛苦剧烈,伤后2小时均为肉眼血尿,且予以输液及止血医治不见好转,当晚18时20分转至县医院救治。县医院的开端确诊与卫生院共同,并定于当晚23时行急症剖腹探查术,包含或许切除左肾的手术协议书由患者胞弟签字赞同。晚19时40分,外科副主任会诊时,发现患者烦躁不安、面无人色、脉息纤细、伤区丰满、压痛剧烈,叩痛显着,右肾区远大于原B超的描记,加之其入院后又排出1000余毫升高浓度血尿,阐明患者有持续性出血或者说尿外渗。为争夺抢救时刻,副主任当即决议将手术提前到20时30分进行。考虑到患者系右肾损害。左肾又不彻底正常,或许导致肾衰而危及生命,所以在手术协议书上又填加了第五条棗肾功能衰竭,由患者之妻签字赞同。
术中发现右肾极度肿大,为正常肾的3~4倍,张力很高。加之导致管已排出1000毫升浓稠血尿,因此考虑为严峻外伤内出血。因为外部无法止血,为抢救生命决议行右肾切除术。术中确诊为“右多囊肾、肾决裂”。术后9小时,患者仅排尿毫升,虽经活跃抢救,两天内排尿仍缺乏10毫升。因为肾衰难以操控,遂发动转至医学院隶属医院医治,之后转至某部医队院医治。66天后患者逝世。定论是:血透不充分,致尿毒症终未期,呼吸循环衰竭而逝世。
患者逝世后,其嫂以为,医院在没有对患者双侧肾做必要查看的情况下,即将其伤肾切除,导致了严峻的成果,是“县医院玩忽职守,将患者置于死地”,并要求补偿23万元的丢失。为此,开端了杂乱的判定与判作业。
医疗纠纷发作后,县医院事端技术判定委员会的定论为:县医院对该患者行为不构成医疗事端。死者家族不服此定论,仍做出了该案不构成医疗事端的定论。所以死者家族又向省医疗事端技术判定委员会提出了第三次判定的恳求。省判定委员会召开了专家判定会,委员们通过仔细的剖析评论,仍有做出了该案不构成医疗事端的定论。所以死者家族又向省医疗事端技术判定委员会提出了第三次判定的恳求。省判定委员召开了专家判定会,委员们通过仔细、稳重、科学的评论,做出了如下定论:1、依据患者显着的外伤史、腰痛、血尿等症状,结合临床休征,参照B超成果,确诊为右肾外伤性决裂是正确的。2、肾区外狎后呈现严峻血尿系急症手术指征。手术探查发现右肾囊性伴大血,为达止血意图,切除右肾是必要的。3、术后发作的肾功能衰竭系多种要素所造成的。4、该医疗纠纷不属于医疗事端。至此,三级医疗事端技术判定委员会均做出了不是事端的定论。可是,患者家族依然不服药,遂恳求法院,委托了某大学司法判定室对本案进行了剖析判定,其判定定论为:依据送检材料记载,县医院在对患者肾脏损害的医治过程中,存在着显着的遗漏,即在无切当的急症手术指征的情况下采取了手术疗法,术前和术中在不了解左肾功能情况的情况下,悉数切除右肾,导致患者术后因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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