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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共运输工具(如公共汽车、火车、出租车等)的拒载行为,旅客或者托运人应当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20:28
公共运送,便是班轮、班机和班车等运送工具以固定道路、固定时刻或以固定价格面向群众进行的运送行为。
公共运送承运人的运送行为除了具有商业性,也具有公益性。依据合同法的规则,从事公共运送的承运人不得回绝旅客、托运人一般的、合理的运送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公共运送工具不能拒载,例如出租车在正常运营时刻运营,又空载的情况下,假如旅客招手,出租车就必须载运该旅客到目的地。假如公共运送工具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载的,旅客或许托运人能够向运送管理部门投诉或告发,要求对该司机及地点的运送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也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拒载的司机或其地点的运送公司承当合同职责,因公共运送工具的拒载行为遭到丢失的,能够要求损害赔偿。这儿需求着重的是从事公共运送的承运人并非不能回绝旅客、托运人的任何运送要求,例如在运送工具已满载的情况下,从事公共运送的承运人出于安全的考虑就能够回绝旅客乘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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