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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4 02:32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根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弥补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份额分别为8%,0.5%和7%。
根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弥补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在职在编人员上年度薪酬总额(机关单位为根本薪酬加补助补助、事业单位为根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员工年薪酬总额高于南昌市上年度员工年平均薪酬300%的,个人和单位均以南昌市员工年平均薪酬300%为基数交纳医疗保险费。
根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一起交纳。其间:用人单位交纳6%,员工个人交纳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员工个人交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税前列支,不计征税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弥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交纳。
省级财务对原公费医疗统管单位按上年度在职在编人员薪酬总额的13.5%(用人单位缴费份额)进行补助。对原公费医疗自管单位依据单位性质、现行财务补助比和用人单位缴费份额进行补助。其间:公务员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补助13.5%,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财务现行制度规则给予60%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自筹。
需求提示的是,各地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份额是不一样的,详细能够参与当地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方针或许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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