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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要约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18:12
一方为了另一方能按自己的意思签订合同,一般会为对方开出必定的条件,这种条件便是要约。要约的承受人可以呈现反要约以便取得更大的利益,那么反要约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就跟听讼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令常识吧,期望小编可以协助到您
一、反要约是什么意思
反要约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条款感到不满意,再按照自己所能承受的条款在原要约的基础上向原要约人提出新的要求,是受要约人即将约人宣布的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大、缩小或改变后而予以承受的行为,即新的要约。
《合同法》第三十条表述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本质性改变的,为新要约。”
反要约便是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许从本质上改变了原要约,他所宣布的就不能视作是许诺而是反要约又称新要约。
二、反要约是新的要约吗
关于要约,需求了解的是要约失效的原因和反要约的概念。一个要约失效后,无论是要约人或受要约人均不再受要约的束缚。要约失效的原因有以下几种状况:
(1)因期间已过而失效;
(2)因要约人的吊销而失效;
(3)因受要约人的回绝而失效;
(4)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在许诺中对原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作了本质性的更改、扩张或束缚,该许诺被看作是一个新的要约,原要约失效。
别的,关于许诺,需求了解的是许诺的条件。一个有用的许诺须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须在要约规则的有用期间内作出;
(3)须与要约的内容共同;
(4)须告诉要约人才发作效能。依据条约第19条的规则,受要约人标明承受的意思对要约的内容有本质上改变,即构成反要约,它的作用是使原要约失效,不发作许诺的效能,罢了它有必要经原要约人许诺后才干建立合同。所谓本质上改变是指对有关货品的价格、付款条件、货品质量和数量、交货地址和时刻、补偿职责规模或处理争议等的增加或不同条件。
三、要约收效的条件是什么
1、由具有订约才能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标明。
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无民事才能人或依法不能独立施行某种行为的束缚行为才能人宣布欲缔结合同的要约,不该发生行为人预期的作用。
2、有必要具有缔结合同的意图。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则,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要约中有必要标明要约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3、有必要向要约人期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宣布。
要约人向谁宣布要约也便是期望与谁缔结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宣布,此刻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有必要清晰标明其做出的主张是一贯要约而不是要约约请;
(2)有必要清晰承当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职责,尤其是要约人宣布要约后,有必要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许诺今后履行合同的才能。
4、内容有必要详细确认。
所谓详细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具有足以使合同建立的首要条款。合同的首要条款,应当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别。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首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认,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清晰,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了解要约人的实在意思,不然无法许诺。
5、要约有必要送抵达受要约人条件。
要约人只要在送达受要约人今后才干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干对受要约人发生实践拘束力,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则:“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假如要约在宣布今后,因传达要约的函件丢掉或没有传达,不能以为要约现已送达。
上述便是小编对“反要约”的相关问题进行的回答,反要约是要约的承受人不满要约的内容,对要约作出修正,向要约提出人作出新的要求的一种行为。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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