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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21:05
所谓虚开发票罪,便是给别人开一些虚伪的发票,到达必定的金额所构成的违法。这个罪名损害的是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是国家所需求规制的行为。虚开发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就给我们详细介绍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本罪差异于其他损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理办法》中规则:“开具发票应当依照规则的时限、次序、逐栏、悉数联次一次性照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政印章或许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用规则(试行)》中规则: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一)笔迹清楚。(二)不得涂抹。(三)项目填写完全。(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践收取的金额相符。(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六)悉数联次--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共同。(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政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八)依照本规则第六条所规则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九)不得开具假造的专用发票。(十)不得拆本运用专用发票。(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一致拟定的票样不相契合的专用发票。”而为了骗得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便是违背了发票办理制度,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能够抵扣很多税款,形成国家税款的很多丢失,也严重地损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品购销或许没有供给或承受应税劳务而为别人、为自已、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即便有货品购销或供给或承受了应税劳务但为别人、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数量或许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进行了实践经营活动,但让别人为自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虚开、是指行为人违背有关发票开具办理的规则、不依照实践状况照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从广义上讲,一切不照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包含没有经营活动而开具或虽有经营活动但不作实在的开具、如改动客户的称号、产品称号、经营项目、夸张或缩小产品或经营项目的数量、单价及其实践收取或开销的金额,托付代扣、代收、代征税种的税率及税额、增值税税率及税额,虚写开票人、开票日期等等,狭义的虚开,则是指对发票能反映交税人交税状况、数额的有关内容作不实填写致使所开发票的税款与实践交纳不符的一系列之行为。如没有出售产品、供给服务等经营活动,却虚拟经济活动的项目、数量、单价、收取金额或许有关税率、税额予以填写;或在出售产品供给服务开具发票时,改变经营项目的称号、数最、单价、税额、税率及税额等,从而使发票不能反映出买卖两边进行经营活动以及应纳或已交税款的填实状况。首要体现在票与物或经营项目不符、票面金额与实践收取的金额不共同。明显,本罪的虚开应是狭义上的虚开。参照199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假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决议〉若干问题的解说》之规则,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属本罪的虚开:(1)没有货品购销或许没有供给或承受应税劳务而为别人、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2)有货品购销或许供给或承受民应税劳务但为别人、为自已、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数量或许金额不实;(3)进行实践经营活动,但别人为自己代开其他的对不能反映交税状况的有关内容作虚伪填写。如仅仅虚设开票人或不按规则时限提早或滞后开具日期等,虽属违法不实开具,但仍不是本罪意义上的虚开,对此不能以本罪论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详细行为方法有以下四种:
l、为别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许个人,明知别人没有货品购销或许没有供给或承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即便有货品购销或许供给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许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明知别人没有货品购销或许没有供给或承受应税劳务的状况下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即便有货品购销或许供给或承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许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让别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品购销或许没有供给或承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许个人要求合法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许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即便有货品购销或许供给或承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别人开具数量或许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进行了实践经营活动,但让别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介绍别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许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许个人之间交流联络、穿针引线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亏用发票需到达法定情节才干构成违法、否则应依本法第13条之规则,不认为是违法。依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午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假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决议〉的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得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科罪处分。
相关的表现形式我们也需求有所了解。别的我们最好是学会看真发票和假发票,不要被骗了。在遭受诈骗今后要及时报警。我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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