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约定违约责任有限制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9 15:03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前,要约好两边的权力与职责,而合同当事人的首要职责包含违约职责的承当,合同违约职责是能够确认的,那么约好违约职责有约束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约好违约职责有没有约束
违约职责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合同约好而发生的民事职责。合同依法建立,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好实行自己的职责。假如不实行或许实行不符合约好,就要承当违约职责。违约职责是合同具有约束力的集中体现,没有违约职责,合同具有法令约束力就成为一句废话。违约职责准则是确保当事人实行合同职责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合同的实行和补偿违约形成的经济丢失。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则,“应当按照约好或许国家有关规则付出逾期利息”自身便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便是违约金。所以违约金是能够以事前确认详细数额的方法约好,当然也能够以逾期利息方法呈现,由于国家法令法规关于以确认数额的方法付出违约金并无禁止性规则,按照民法意思自治的准则,该种方法法令上是不约束的。
二、违约职责有哪些特色
1、违约职责是民事职责的一种方法。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则,民事职责包含违约职责和侵权职责两种。所以,违约职责既不是刑事职责也不是行政职责,而是归于民事职责的规模。
2、违约职责是违背合同职责而发生的职责。违约职责的发生是以合同职责的存在为条件,没有合同职责就不存在违约职责的问题,所以,违背先合同职责、后合同职责以及合同法规则的其他法定职责时,承当的均不是违约职责,而是其他民事职责。因合同而发生的民事职责品种较多,即包含违约职责,也包含缔约过失、解除合同合同无效、非违约方未尽到削减丢失的职责而发生的民事职责。不能将违约职责与因合同而发生的民事职责相提并论。
3、违约职责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职责。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联系,其职责也是当事人之间的职责。所以,违约责亿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而不能在当事人以外发生。
4、违约职责具有恣意性,除法令对违约职责做出规则外,违约职责一般由当事人自己约好,包含承当违约职责的方法、违约金的数额、补偿丢失的计算方法等,当事人都能够自己约好。
5、违约职责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两层性质。补偿性表现在,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另一方能够经过要求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付出违约金或补偿金而得到补偿。其惩罚性表现在,定金条款罚则和约好的违约金高于实践丢失的景象。
三、违约职责的几种职责方法
1、持续实行,又称强制实行,指在违约方不实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持续实行合同债款的违约职责方法。
2、采纳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则:“质量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好承当违约职责。对违约职责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丢失的巨细,能够合理挑选要求对方承当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等违约职责。”
3、补偿丢失,即债款人不实行合同债款时依法补偿债款人所受丢失的职责。我国合同法上的补偿丢失是指金钱补偿,即便包含什物补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补偿。
4、定金职责:《合同法》第115条规则:“当事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好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许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职责,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好的或法令直接规则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实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付出必定数额的金钱,也能够表现为必定价值的资产。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约好违约职责有没有约束”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则,合同当事人能够约好违约职责,而违约职责的约好是不受约束的,但在完成的时分受必定的约束。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