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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12:08

女职工怎么享用生育日子补助?
答:一、享用生育日子补助的规范:
(一)享用生育日子补助的期限:契合申领生育日子补助、生育医疗费补助条件的生育妇女,依照下列期限享用生育日子补助: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出产的,按3个月享用生育日子补助;
2.难产的,添加半个月的生育日子补助;
3.契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添加半个月的生育日子补助;
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半个月的生育日子补助。
(二)享用生育日子补助的规范:交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从业生育妇女,其生育日子补助按自己出产或流产当月的乡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自己按规则享用的生育日子补助期限计发。
二、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助规范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出产或许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助为25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天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助为4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天然流产或许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助为200元。
妊娠妇女人流所发作的医疗费,按《上海市乡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法》的规则,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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