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事故罪法定刑配置的完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09:43
医疗事端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门、难点问题。一方面触及了医疗事端民事补偿的职责确定和分配,另一方面关于要追查刑事职责的医疗事端在也面临着确定和精确科罪量刑的问题。本文以为我国医疗事端罪法定刑的装备不合理,存在着法定刑刑种单调、法定刑起伏较窄等缺点,应对此进行立法完善。一、医疗事端罪的法定刑装备及其缺点依据《刑法》第335条规则,医疗事端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从这一规则能够看出,这一法定刑装备存在以下两点缺乏:1、法定刑刑种单一。所谓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规则的适用于详细违法的赏罚品种和起伏。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则的赏罚包含: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还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产业三种附加刑。很显然,医疗事端罪的赏罚装备就过于单调。因为医疗自身所具有的特别性、专业性,使得引起医疗事端的原因具有多样性,然后会呈现事端的成果和原因行为的不一致性。法定刑刑种的单一性就使得针对详细案子的赏罚可选择性较小,这就不利于处理纷繁复杂的医疗事端行为。2、法定刑起伏过窄、最高刑偏低。因为事务行为的特别性和专业性,所以一般情况下,事务过错违法的客观损害、片面恶性都要大于其他一般过错违法,因此对事务过错违法的处分应当重于一般过错违法。我国现行刑法对医疗事端罪只是规则了单一的法定刑起伏,即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这一法定刑起伏和最高刑的刑期显着不合理。比方严峻职责事端罪的法定刑起伏规则为“3年有期徒刑”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过错致人逝世罪的法定刑起伏和最高刑的刑期都较医疗事端罪要大。二、医疗事端罪的刑事处分准则建立医疗事端罪的量刑规范,就要建立该罪的处分准则。首要,要知道到医疗事端罪性质。刑法理论一般将过错违法分为一般过错违法和事务过错违法,医疗事端罪就归于事务过错违法。关于医疗事端罪的处分一般有两种立法定见:一种定见以为医师职业的特有风险性加之我国医疗水平较低,故应低于或等同于一般过错违法的处分;另一种定见以为作为事务过错违法的医疗事端违法的处分应重一般过错违法。笔者赞同后一种定见,其理由是:1、医师作为从事专门事务活动的人负有特别的留意职责。事务过错违法的违法主体往往是一些具有专业常识从事特别事务的人员,作为具有专业性强的常识和经历以及专业性技能的医师有较强的对损害发作的知道才能和防备才能,因此具有超越一般人的对损害的预见才能和防备才能,也就负有较一般人要重的留意职责。假如这些专业人员因为没有尽到应有的留意和慎重,导致了损害成果的发作,由此他们应承当较一般人要重的刑事职责。2、医疗行为的连续性特色使得医疗过错行为再犯可能性较强。医疗行为的连续性使得因为医疗过错所导致事端的发作机率就增大,假如不进步赏罚力度,往往起不到戒备效果。3、医疗过错行为具有较大损害性。事务过错行为发作在出产作业过程中,其损害成果较一般过错违法严峻,往往因为触及面广、影响大,对人们生命产业的损坏和公共安全的损坏就大。三、医疗事端罪法定刑装备的立法完善鉴于医疗事端罪法定刑装备的不合理,依据其处分准则应对其进行立法完善。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进行完善:1、建立罚金刑。一般情况下,医疗事端罪往往触及到民事补偿职责,可是医疗单位或医师承当民事补偿职责后,对当事人仍需求进行经济制裁。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医疗事端的发作不仅是因为医疗技能和医疗水平较低的原因所造成的,还存在有些医师纪律观念和医德观念淡漠,“红包”现象泛滥成灾,以至于呈现了“不给红包不动手术,红包越大手术越好,给不出红包不敢动手术”的现象。所以,从这个视点来,有些医疗事端罪带有贪利性违法的性质,对职责人员的处以罚金刑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