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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结婚证、离婚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22:34

婚姻挂号机关为当事人补发成婚证、离婚证,应当依照初审—受理—检查—发证程序进行:
(一)、当事人亲自到原办理该婚姻挂号的机关或许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填写《请求补领婚姻挂号证声明书》;
(二)、婚姻挂号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检查,契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挂号证检查处理表》和婚姻挂号证。
(三)、出具婚姻挂号记载证明
婚姻挂号机关对不具备补发成婚证、离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供给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当事人办理过成婚或许离婚挂号,请求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许复婚发作改动的,不予补发婚姻挂号证,可由婚姻挂号机关出具婚姻挂号记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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