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操作步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00:431.国有股权设置
改制公司触及国有财物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财物管理部门请求同意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财物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批阅。一般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请求书的一起,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2.拟定改制计划,签署建议人协议和规章草案。
改制计划触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求达到共同:
首要,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应由各建议人共同商定净财物折股份额,承认注册资本的数额。
其次,各建议人的持股份额。原则上依照各建议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权份额来承认,如有调整应在此阶段商定。
签署建议人协议、公司规章草案。此外,公司改制中还应构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东会关于公司改制的抉择、改制请求书、改制可行性研讨陈述、建议人结构协议、公司规章及企业改制整体设计计划等。
3.请求并处理建立报批手续。
触及国有股权的应向国有财物管理部门请求处理国有股权设置的批文;触及国有土地出资还应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处置计划批复。
4.认缴及招募股份。
如以建议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议人书面认足公司规章规则的其认缴的股份;一次交纳的,应当交纳悉数出资;分期交纳的应当交纳首期出资。以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或土地使用权等非钱银性财物出资的,应经财物评价并依法处理该产权的搬运手续。
征集方法建立的,建议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建议人不能准时足额交纳股款的,应对其他建议人承当违约责任。交纳股款后应经会计师验资承认并出具验资陈述。
5.建立改制预备小组,专门担任本次改制作业。
预备小组一般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聚集公司出产、技能、财政等方面的担任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参议,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议。预备小组详细担任以下作业:
a.研讨拟定改组计划和组织形式;
b.延聘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c.收拾和预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d.招集中介机构协调会,供给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材料,答复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f.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存案,获得政府批文;
g.联络建议人;
h.处理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等作业。
6.挑选建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