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卡交易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23:30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的告诉。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为了清晰审理假造银行卡(克隆卡)买卖民事案子的有关程序和实体问题,一致司法裁判标准,省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疑问法令问题座谈会,形成了《关于审理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现印发给你们,供审理相关案子时参阅。在适用中如遇到新状况和新问题,请及时上报省法院民二庭。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近年来,跟着银行卡在民商事买卖中的广泛运用,假造银行卡进行买卖引发的民事案子大幅添加。鉴于现在法令、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说对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法令适用并没有清晰的规则,有必要进一步清晰审理该类案子的有关程序和实体问题,一致司法裁判标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25日在中山市召开了全省法院伪卡(克隆卡)买卖民事案子疑问法令问题座谈会。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分管商事审判作业的副院长、商事审判庭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同志经仔细评论,就关于审理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首要问题达成了一致。现纪要如下:
一、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常见类型
1.伪卡买卖民事案子是指别人运用假造的银行卡进行消费或取现后,持卡人申述要求补偿银行卡账户内资金丢失或发卡行(含具有运营银行卡事务的其他金融安排,下同)要求依照约好归还本息,持卡人以被盗刷为由回绝归还或归还后要求发卡行承当丢失而发作的民事胶葛。包含持卡人与发卡行、持卡人与特约商户、持卡人与收单安排等主体之间关于卡内资金丢失怎么承当而发作的胶葛,最常见的是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的胶葛。
二、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案由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子案由规则(2011年修订版)》的规则,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系银行卡运用引起的民事案子,归于银行卡胶葛,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所涉银行卡品种的不同,适用借记卡胶葛和信用卡胶葛案由。
三、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受理
3.因持卡人和发卡行之间触及储蓄存款合同、告贷合同、托付结算合平等多重法令联系,持卡人以发卡行违约为由恳求发卡行承当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持卡人以特约商户、收单安排未尽安全保证职责构成侵权为由恳求特约商户、收单安排承当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四、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地域统辖
5.因伪卡买卖民事案子既或许触及合同联系也或许触及侵权联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当事人的诉讼恳求确认地域统辖。当事人一起以违约、侵权为由申述的,依申述状中在先的诉讼恳求确认统辖。
五、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诉讼主体
6.持卡人申述发卡行的,以《银行卡申请表》或《领用合约》上签字或盖章的单位、发卡行总行作为诉讼主体。发卡行没有在《银行卡申请表》或《领用合约》上签字、盖章的,以《银行卡申请表》或《领用合约》载明的被申请人或与持卡人发作买卖的分支安排作为诉讼主体。
依据查清案子现实的需求,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便利当事人诉讼、进步诉讼功率准则,追加特约商户或收单安排为第三人。
7.发卡行“信用卡中心”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四十条规则的其他安排,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8.持卡人申述收单安排的,以实践收单的分支安排或收单安排总行作为诉讼主体。依据查清案子现实的需求,人民法院也可以依照便利当事人诉讼、进步诉讼功率准则,追加发卡行为第三人。
六、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举证职责
9.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持卡人、发卡行违背银行卡合同约好,构成违约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一百二十条的规则,承当相应违约职责。依照“谁建议、谁举证”的准则,持卡人、发卡行应当对其建议的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承当举证职责。
10.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持卡人应当供给银行卡、银行卡在涉案时刻内运用记载、报警记载或挂失记载等依据资料。持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供给的,人民法院可以以依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恳求。
11.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发卡行、收单安排应当供给盗刷行为发作时的视频资料、买卖单据、签购单等依据资料。发卡行、收单安排无正当理由拒不供给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则,作出对其晦气的确认。
12.鉴于暗码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色,如发卡行或收单安排有持卡人用卡过程中存在不标准运用银行卡和暗码的依据,在持卡人没有充沛依据予以辩驳的状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确认持卡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暗码的职责。
七、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的刑民穿插问题
13.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持卡人诉请发卡行、收单安排或特约商户承当职责虽与假造银行卡犯罪行为有必定牵连性,但与别人假造银行卡、盗取卡内资金的刑事犯罪行为不属同一法令联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胶葛中触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一条、第十条的规则,伪卡买卖民事案子可以独立于刑事案子受理和审理。
八、伪卡买卖的确认
14.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下列景象,归纳判别是否存在伪卡买卖:
(1)行为人并非持卡人,且存在设备测录设备盗取银行卡信息、暗码等行为的;
(2)买卖银行卡的款式、色彩、符号等与银行卡差异较大的;
(3)涉案银行卡账户短时刻内涵异地买卖,有依据证明或许依据常理揣度持卡人未在该时该地买卖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经历规律,结合买卖行为地与持卡人场所的间隔、买卖时刻和报案时刻、持卡人身份、持卡人的陈说等状况,归纳考量后,对是否存在伪卡买卖作出确认);
(4)签购单等买卖单据上的签名与银行卡上记载的持卡人签名显着不一致的;
(5)其他可以证明伪卡买卖的景象。
九、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的职责确认
15.关于持卡人、发卡行因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丢失发作的胶葛,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职责的实行、违约状况的确认等状况,依据公正准则,合理确认持卡人和发卡行的职责分管份额。
(1)设暗码的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的,银行未辨认伪卡,一般应当对卡内资金丢失承当不少于50%的职责。持卡人对银行卡被假造存在差错的,可以减轻或革除发卡行或收单安排因不能辨认伪卡而应承当的民事职责。
(2)设暗码的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的,持卡人对暗码的走漏没有差错的,对银行卡账户内资金丢失一般不承当职责。持卡人用卡不标准足以导致暗码走漏的,一般应当在卡内资金丢失50%的规模内承当职责。发卡行或收单安排对暗码走漏存在差错的,可以减轻或革除持卡人用卡不标准而应承当的民事职责。
(3)未设暗码的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的,发卡行以在办卡过程中实行了不设定暗码成果和危险的提示职责为由恳求持卡人承当相应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撑,但持卡人承当职责的规模不宜超越卡内资金丢失的50%。
(4)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持卡人以发卡行或收单安排违背对买卖机具、买卖场所安全办理职责或未依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求采纳银行卡危险办理办法导致银行卡卡片信息及暗码等被盗取为由,要求发卡行承当悉数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发卡行执行银行卡危险办理办法的具体状况,确认发卡行承当职责的份额。
16.关于持卡人、发卡行与特约商户、收单安排因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丢失发作的胶葛,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违约或侵权行为的差错状况,合理确认特约商户、收单安排的职责分管份额。
(1)发卡行和特约商户、收单安排之间系托付署理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则,其行为成果应当由发卡行承当。除特约商户或收单安排因成心或重大过失损害持卡人财产权外,持卡人恳求特约商户或收单安排承当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发卡行承当丢失补偿职责后,可以依法向特约商户、收单安排追偿。
(2)特约商户未尽到审慎审阅职责,持卡人仅申述发卡行的,法院可以结合特约商户的差错程度判定发卡行对伪卡买卖形成的资金丢失承当职责。持卡人一起申述发卡行和特约商户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定发卡行对伪卡买卖形成的丢失承当职责的一起,判定特约商户与银行承当连带职责。
(3)关于特约商户是否尽到审慎审阅职责,人民法院应从是否依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卡片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止付的景象、签购单上签名与银行卡上签名形式上的一致性、签购单上签名与银行卡持卡人名字的拼音一致性等景象,进行归纳判别。
十、持卡人对银行卡账户内资金妥善保管职责
17.持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银行卡被仿制的现实,但未在合理期限内采纳办法避免丢失发作或丢失扩展,持卡人申述发卡行、特约商户、收单安排要求补偿该发作或扩展的丢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十一、银行卡合同格局条款效能的确认
18.银行卡合同中的格局条款系发卡行为了重复运用而预先拟定,并在缔结合一起并未与持卡人充沛洽谈的条款。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则,对银行卡合同中格局条款的效能进行确认。
19.银行卡合同中关于“但凡运用暗码进行的买卖,均视为自己所为”的约好,应当理解为,在运用实在银行卡进行买卖时,只需可以供给暗码,即视为自己买卖,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不适用该约好。
十二、审理伪卡买卖民事案子应当留意的其他问题
20.鉴于此类案子归于新类型案子,触及法令联系杂乱、利益主体很多、社会重视度高,在审理此类案子时,要加大与金融监管安排、银行业协会的交流和谐,充沛发挥司法调停和人民调停的积极作用,做好防备金融危险和保护金融安稳作业。一起,关于审判实践中呈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此类案子的监督辅导,重视深化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历,保证依法妥善审理好此类案子。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为了清晰审理假造银行卡(克隆卡)买卖民事案子的有关程序和实体问题,一致司法裁判标准,省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疑问法令问题座谈会,形成了《关于审理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现印发给你们,供审理相关案子时参阅。在适用中如遇到新状况和新问题,请及时上报省法院民二庭。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近年来,跟着银行卡在民商事买卖中的广泛运用,假造银行卡进行买卖引发的民事案子大幅添加。鉴于现在法令、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说对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法令适用并没有清晰的规则,有必要进一步清晰审理该类案子的有关程序和实体问题,一致司法裁判标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25日在中山市召开了全省法院伪卡(克隆卡)买卖民事案子疑问法令问题座谈会。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分管商事审判作业的副院长、商事审判庭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同志经仔细评论,就关于审理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首要问题达成了一致。现纪要如下:
一、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常见类型
1.伪卡买卖民事案子是指别人运用假造的银行卡进行消费或取现后,持卡人申述要求补偿银行卡账户内资金丢失或发卡行(含具有运营银行卡事务的其他金融安排,下同)要求依照约好归还本息,持卡人以被盗刷为由回绝归还或归还后要求发卡行承当丢失而发作的民事胶葛。包含持卡人与发卡行、持卡人与特约商户、持卡人与收单安排等主体之间关于卡内资金丢失怎么承当而发作的胶葛,最常见的是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的胶葛。
二、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案由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子案由规则(2011年修订版)》的规则,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系银行卡运用引起的民事案子,归于银行卡胶葛,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所涉银行卡品种的不同,适用借记卡胶葛和信用卡胶葛案由。
三、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受理
3.因持卡人和发卡行之间触及储蓄存款合同、告贷合同、托付结算合平等多重法令联系,持卡人以发卡行违约为由恳求发卡行承当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持卡人以特约商户、收单安排未尽安全保证职责构成侵权为由恳求特约商户、收单安排承当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四、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地域统辖
5.因伪卡买卖民事案子既或许触及合同联系也或许触及侵权联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当事人的诉讼恳求确认地域统辖。当事人一起以违约、侵权为由申述的,依申述状中在先的诉讼恳求确认统辖。
五、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诉讼主体
6.持卡人申述发卡行的,以《银行卡申请表》或《领用合约》上签字或盖章的单位、发卡行总行作为诉讼主体。发卡行没有在《银行卡申请表》或《领用合约》上签字、盖章的,以《银行卡申请表》或《领用合约》载明的被申请人或与持卡人发作买卖的分支安排作为诉讼主体。
依据查清案子现实的需求,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便利当事人诉讼、进步诉讼功率准则,追加特约商户或收单安排为第三人。
7.发卡行“信用卡中心”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四十条规则的其他安排,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8.持卡人申述收单安排的,以实践收单的分支安排或收单安排总行作为诉讼主体。依据查清案子现实的需求,人民法院也可以依照便利当事人诉讼、进步诉讼功率准则,追加发卡行为第三人。
六、伪卡买卖民事案子的举证职责
9.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持卡人、发卡行违背银行卡合同约好,构成违约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一百二十条的规则,承当相应违约职责。依照“谁建议、谁举证”的准则,持卡人、发卡行应当对其建议的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承当举证职责。
10.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持卡人应当供给银行卡、银行卡在涉案时刻内运用记载、报警记载或挂失记载等依据资料。持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供给的,人民法院可以以依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恳求。
11.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发卡行、收单安排应当供给盗刷行为发作时的视频资料、买卖单据、签购单等依据资料。发卡行、收单安排无正当理由拒不供给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则,作出对其晦气的确认。
12.鉴于暗码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色,如发卡行或收单安排有持卡人用卡过程中存在不标准运用银行卡和暗码的依据,在持卡人没有充沛依据予以辩驳的状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确认持卡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暗码的职责。
七、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的刑民穿插问题
13.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持卡人诉请发卡行、收单安排或特约商户承当职责虽与假造银行卡犯罪行为有必定牵连性,但与别人假造银行卡、盗取卡内资金的刑事犯罪行为不属同一法令联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胶葛中触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一条、第十条的规则,伪卡买卖民事案子可以独立于刑事案子受理和审理。
八、伪卡买卖的确认
14.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下列景象,归纳判别是否存在伪卡买卖:
(1)行为人并非持卡人,且存在设备测录设备盗取银行卡信息、暗码等行为的;
(2)买卖银行卡的款式、色彩、符号等与银行卡差异较大的;
(3)涉案银行卡账户短时刻内涵异地买卖,有依据证明或许依据常理揣度持卡人未在该时该地买卖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经历规律,结合买卖行为地与持卡人场所的间隔、买卖时刻和报案时刻、持卡人身份、持卡人的陈说等状况,归纳考量后,对是否存在伪卡买卖作出确认);
(4)签购单等买卖单据上的签名与银行卡上记载的持卡人签名显着不一致的;
(5)其他可以证明伪卡买卖的景象。
九、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的职责确认
15.关于持卡人、发卡行因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丢失发作的胶葛,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职责的实行、违约状况的确认等状况,依据公正准则,合理确认持卡人和发卡行的职责分管份额。
(1)设暗码的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的,银行未辨认伪卡,一般应当对卡内资金丢失承当不少于50%的职责。持卡人对银行卡被假造存在差错的,可以减轻或革除发卡行或收单安排因不能辨认伪卡而应承当的民事职责。
(2)设暗码的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的,持卡人对暗码的走漏没有差错的,对银行卡账户内资金丢失一般不承当职责。持卡人用卡不标准足以导致暗码走漏的,一般应当在卡内资金丢失50%的规模内承当职责。发卡行或收单安排对暗码走漏存在差错的,可以减轻或革除持卡人用卡不标准而应承当的民事职责。
(3)未设暗码的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的,发卡行以在办卡过程中实行了不设定暗码成果和危险的提示职责为由恳求持卡人承当相应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撑,但持卡人承当职责的规模不宜超越卡内资金丢失的50%。
(4)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中,持卡人以发卡行或收单安排违背对买卖机具、买卖场所安全办理职责或未依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求采纳银行卡危险办理办法导致银行卡卡片信息及暗码等被盗取为由,要求发卡行承当悉数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发卡行执行银行卡危险办理办法的具体状况,确认发卡行承当职责的份额。
16.关于持卡人、发卡行与特约商户、收单安排因银行卡被假造后买卖丢失发作的胶葛,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违约或侵权行为的差错状况,合理确认特约商户、收单安排的职责分管份额。
(1)发卡行和特约商户、收单安排之间系托付署理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则,其行为成果应当由发卡行承当。除特约商户或收单安排因成心或重大过失损害持卡人财产权外,持卡人恳求特约商户或收单安排承当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发卡行承当丢失补偿职责后,可以依法向特约商户、收单安排追偿。
(2)特约商户未尽到审慎审阅职责,持卡人仅申述发卡行的,法院可以结合特约商户的差错程度判定发卡行对伪卡买卖形成的资金丢失承当职责。持卡人一起申述发卡行和特约商户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定发卡行对伪卡买卖形成的丢失承当职责的一起,判定特约商户与银行承当连带职责。
(3)关于特约商户是否尽到审慎审阅职责,人民法院应从是否依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卡片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止付的景象、签购单上签名与银行卡上签名形式上的一致性、签购单上签名与银行卡持卡人名字的拼音一致性等景象,进行归纳判别。
十、持卡人对银行卡账户内资金妥善保管职责
17.持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银行卡被仿制的现实,但未在合理期限内采纳办法避免丢失发作或丢失扩展,持卡人申述发卡行、特约商户、收单安排要求补偿该发作或扩展的丢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十一、银行卡合同格局条款效能的确认
18.银行卡合同中的格局条款系发卡行为了重复运用而预先拟定,并在缔结合一起并未与持卡人充沛洽谈的条款。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则,对银行卡合同中格局条款的效能进行确认。
19.银行卡合同中关于“但凡运用暗码进行的买卖,均视为自己所为”的约好,应当理解为,在运用实在银行卡进行买卖时,只需可以供给暗码,即视为自己买卖,伪卡买卖民事案子不适用该约好。
十二、审理伪卡买卖民事案子应当留意的其他问题
20.鉴于此类案子归于新类型案子,触及法令联系杂乱、利益主体很多、社会重视度高,在审理此类案子时,要加大与金融监管安排、银行业协会的交流和谐,充沛发挥司法调停和人民调停的积极作用,做好防备金融危险和保护金融安稳作业。一起,关于审判实践中呈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此类案子的监督辅导,重视深化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历,保证依法妥善审理好此类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