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发包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16:29
建造工程合同发包,依据发布方法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令制止肢解发包,由于这种行为简单导致建造工程管理上的紊乱,肢解发包的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建造工程合同发包的规则
所谓发包,是指建造工程合同的缔结进程中,发包人将建造工程的勘测、规划、施工同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揽单位完结或许将建造工程勘测、规划、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揽单位完结的行为。建造工程的发包与承揽,是从不同主体的视角对同一法令行为的描绘。发包与承揽是建造工程合同缔结不可或缺的进程。
依据发布方法的不同,建造工程承揽合同主要有两种方法:
(1)发包方与承揽方就整个建造工程从勘测、规划到施工签定总承揽协议,由承揽方对整个建造工程担任。这儿的承揽方可所以一家单位,对大型工程或结构杂乱的工程,也能够由两个以上的承揽单位一起与发包方签定总承揽合同。
(2)由发包方别离与勘测人、规划人、施工人签定勘测、规划、施工合同,实施平行发包。各承揽方别离对建造工程的勘测、规划、修建、装置阶段的质量、工期、工程造价等与发包方发生债权债务联系。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令制止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揽单位完结的建造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揽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简单导致建造工程管理上的紊乱,不能确保建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且简单形成工期延伸、建形本钱增加等不良后果。因而,我国《合同法》、《修建法》等法令法规对此清晰予以制止。法令的这些规则为强制性规则,但凡归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
建造工程合同发包的规则
所谓发包,是指建造工程合同的缔结进程中,发包人将建造工程的勘测、规划、施工同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揽单位完结或许将建造工程勘测、规划、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揽单位完结的行为。建造工程的发包与承揽,是从不同主体的视角对同一法令行为的描绘。发包与承揽是建造工程合同缔结不可或缺的进程。
依据发布方法的不同,建造工程承揽合同主要有两种方法:
(1)发包方与承揽方就整个建造工程从勘测、规划到施工签定总承揽协议,由承揽方对整个建造工程担任。这儿的承揽方可所以一家单位,对大型工程或结构杂乱的工程,也能够由两个以上的承揽单位一起与发包方签定总承揽合同。
(2)由发包方别离与勘测人、规划人、施工人签定勘测、规划、施工合同,实施平行发包。各承揽方别离对建造工程的勘测、规划、修建、装置阶段的质量、工期、工程造价等与发包方发生债权债务联系。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令制止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揽单位完结的建造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揽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简单导致建造工程管理上的紊乱,不能确保建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且简单形成工期延伸、建形本钱增加等不良后果。因而,我国《合同法》、《修建法》等法令法规对此清晰予以制止。法令的这些规则为强制性规则,但凡归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