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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需要到管理部门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09:00
再把房子租借给其他人进行运用的时分,会涉及到租借合同的签定作业以及存案作业,这个存案是需求拿到房管局进行存案的,不然的话,有可能会涉及到违法行为,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房子租借需求管理部门承认吗
一般状况下是的。承租人为了维护本身利益,能够提出将租借合同拿去存案的建议。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则,租借人也能够否定不办。房子租借当事人在签定租借合同后的15日内,租借当事人持租借合同及下列资料到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处理挂号存案。
租借人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许规则的其他权属证明;其间:向外来活动人员租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子租借治安许可证。
2、租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安排的挂号注册证明;其间,共有房子租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赞同租借的证明或托付书;署理租借的,应具有房子所有权人托付署理租借的证明。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自己把房子租给其他人进行运用的话,那么肯定会涉及到管理部门的,这个管理部门一般指的是房管局,一般状况,这个租借合同都是有必要要到房管局进行存案的,出了什么事情能够查出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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