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06:51南京有朋友想将自己名下的经适房出售,但过户前需有二套房,这是真的吗?
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最基本条件:
1、经济适用房上市生意是以购房发票(雨花和栖霞单个小区以购房收据)满5年时刻为准;
2、经济适用房产权人和家庭一起申请人有必要有第二套家庭人均满17平方产权住宅;
3、经济适用房产权人和一起申请人有必要参与签字承认(离婚的一方也需参与)上市生意的费用。
看样子是真的了,那么,假如这些条件都满意了,经适房上市生意还有哪些费用和资料呢?
经济适用房生意需求交纳的费用
榜首部分:在生意过程中:
1、契税:买方交纳房价款的4%;修建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折半即按2%收取;
2、生意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子生意生意的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生意双方各交纳房价款的0.5%;
4、公共修理基金:房价款的2%。
第二部分:在申办产权过程中:
1、登记费:每修建平方米0.3元;
2、房子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3、印花税:每件5元 如买方经过银行借款付款的,需付出的费用除使用公积金借款不须付出评价费用外,其它与上述商品房所交费用共同。 物业办理费按《北京市经济适用住宅小区办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第163号)由物业办理公司一致收取。
第三部分:政府差价收益金
国有土地拆迁补偿获得的经济适用房和低收入申购来的经济适用房都需求交纳政府差价收益金。
差价收益金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转让核定的契税计税额-(原购房交纳契税计税金额 原契税实缴额)]×50%。
一般情况下,是否需求交纳政府差价收益金会在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承认书上注明。如需求交纳政府差价收益金,收益金部分有必要在过户当日需房产局资金保管。
经济适用房生意需求交纳的资料
经适房上市生意需求预备的资料包含,产权人及隐形共有人带上房产证、土地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单、南京市经济适用住宅生意合同、拆迁协议、二套房产权证(二居证明可所以产权人或者是爱人、子女的产权房、公房租借证、土地使用证、商品房契约正本、购房发票完税发票、二居证明上的人均面积有必要要到达家庭人口满17平方以上),买方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