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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广告语属于要约邀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0 04:17
在卖房子的时分开发商是会在广告宣扬上卯足了力,乃至不吝在广告语上言过其实。可是有些顾客是看到里边广告语而心动才去看房子或是跟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以为开发商的广告语就属所以要约约请了。听讼网小编给出下面定见。
一、开发商广告语归于要约约请吗
要约约请是期望他人向自己“宣布要约”的行为。一般归于要约约请。假如广告中有详细和清晰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二、法律规则
《合同法》第15条明文规则: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布告,投标布告,招股阐明书,等为要约约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说》第三条规则:“商品房的出售广告和宣扬材料为要约约请,可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及相关设备所作的阐明和许诺详细确认,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缔结以及房子价格确实认有严重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阐明和许诺即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背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顾客要能够清楚开发商广告语有夸张的嫌疑,在看了广告语后实践买房的时分也应该要问清楚自己想要问的工作,不要只相信广告。要是你对归于要约约请详细条件跟实践的要求内容不清楚时,能够在线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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