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摔了一跤死了 保险公司却不肯赔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21:43
中心提示路先生为孩子购买“少儿终身安全稳妥” 8年后,孩子头部跌伤,尔后不久逝世,医院出具定论以为孩子是“猝死”。只因为对“猝死”的了解不同,这起稳妥胶葛继续了两年多。记者近来咨询了律师,律师以为,未经威望司法判定,医院的定论在这起胶葛中不具备法律效力。孩子身亡,医院定论是“猝死”1996年夏,路先生为12岁的儿子购买了我国安全稳妥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现为我国安全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安全稳妥徐州公司)推出的少儿终身安全稳妥。稳妥职责中规则,被稳妥人在稳妥单收效时起(被稳妥人年满15周岁)至22周岁前因意外伤害事故逝世,交给逝世稳妥金6000元,稳妥职责终止;若被稳妥人在22周岁至25周岁因意外伤害事故逝世,则交给逝世稳妥金1万元,稳妥职责终止。其时路先生共为儿子购买了10份稳妥,每年交纳保金3600元,交纳3年,合计10800元。2004年4月30日,路先生的儿子在校园不小心跌伤头部,在鼓楼区医院清洗包扎后,医师主张歇息调查、随时就诊。4月30日晚,路先生的儿子感觉头部痛苦,于晚8时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确诊成果为头部外伤,主张歇息调查,及时复查。5月1日清晨4时30分左右,路先生发现儿子身体发凉、四肢软弱无力立刻将其送入医院,清晨5时,经抢救无效中止了呼吸。市第一人民医院逝世通知书中判定的逝世原因为“猝死”。 稳妥公司拒赔:“猝死”是因为有疾病2004年5月1日上午,路先生向安全稳妥徐州公司报案。数日后,路先生将儿子的病历、逝世证明书、火化证明书转交至安全稳妥徐州公司理赔部。据路先生介绍,在随后两年多的时间内,他与安全稳妥徐州公司就理赔问题屡次交涉。稳妥公司以为,医院的定论指出他儿子的逝世原因为“猝死”,阐明是因为患有潜在疾病等原因引发的逝世。根据合同规则,被稳妥人因疾病身故,稳妥公司不付出稳妥金。路先生对此定论不能承受,他以为孩子在出事的20天前才参加过校园安排的全面体检,没有反应任何异常情况。2006年11月8日,路先生再次联络安全稳妥徐州公司理赔部,得到的答复是稳妥公司回绝赔付6万元稳妥金,只交还路先生所交的10800元保费,理由是路先生供给的根据资料不能证明其儿子是意外逝世。近来,安全稳妥徐州公司总司理助理庄女士和理赔部刘司理承受了采访。刘司理通知记者,早在2004年9月,他们公司就已对路先生儿子的保单作出回绝赔付6万元稳妥金、交还10800元保费的决议,公司也已通知了路先生,仅仅路先生对此决议存在贰言。公司之所以作出拒赔决议,刘经了解说说,医院的逝世证明书、火化证明书上都指出路先生儿子的逝世原因为“猝死”,而稳妥公司查询相关资料后以为,“猝死”是因为患有潜在疾病等原因引发的逝世。根据合同规则,被稳妥人因疾病身故,稳妥公司不付出稳妥金。因而,对路先生儿子的“猝死”,稳妥公司不予理赔。但能够交还路先生保费10800元。庄女士以为,稳妥公司在处理这起胶葛时,根据的是医院出具的逝世证明书、火化证明书,医院作为医疗专业组织,公司对医院出具的定论是认可的。她一起主张,路先生假如不能承受稳妥公司的决议,能够经过诉讼等途径处理。■律师说法针对这起胶葛,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律师以为,引发“猝死”的原因有很多种,不能以为一切的猝死都是由疾病引发的。他着重说,未经威望司法判定,医院的定论在此胶葛中不具备法律效力。 我国徐州网-彭城晚报/周爱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