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承销业务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06:05现在,我国国债首要分为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两种类型。记账式国债在证券买卖所债券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买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能够在证券买卖所债券市场上参与记账式国债的投标发行及竞争性定价进程,向财政部直接承销记账式国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保险公司和少量证券公司能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参与记账式国债的投标发行及竞争性定价进程,向财政部直接承销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经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汇局的储蓄网点,面向大众投资者发行。
财政部、我国人民银行、我国证监会2006年7月4日审议经过了《国债承销团成员资历批阅方法》,该方法规则国债承销团按照国债种类组成,包含凭证式国债承销团、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和其他国债承销团。其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分为甲类成员和乙类成员。
我国境内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能够请求成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我国境内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能够请求成为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国债承销团的组成须遵从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在坚持成员根本安稳的基础上实施优胜劣汰。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准则上不超越40家;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准则上不超越60家,其间甲类成员不超越20家。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历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成员资历按照该方法再次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