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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马路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22:13
我国法令规则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作严重交通事端,导致别人重伤乃至逝世时,会被追查刑事职责。可是这个规则中并没有指定违法主体有必要是机动车驾驶员,所以,当行人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穿行马路为交通事端的发作埋下危险时,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将有或许是行人。
横穿马路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针对我们关怀的行人假如违背交通信号闯红灯,被正常行进的机动车撞伤或许逝世,是不是“撞了白撞”的问题,相关人员表明,从《道法》的规则来看,人与车在道路上的位置是不平等的,法令要求机动车要承当更多的留意职责,要求机动车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干行进,因而,在实践中,闯红灯的行人一般被定为主责,而机动车则承当非有必要职责,行人将取得少数补偿
乱穿马路致车辆相撞 行人要承当民事职责
假如因为行人的交通安全观念淡漠,乱穿马路导致机动车躲避不及,与其他机动车发作磕碰,终究形成严重事端的,行人会不会承当刑事职责?丁铁军表明,实践中,这种几率很低,即使发作了,因为行人在《道法》上的“弱者位置”,交警部门也会确定磕碰的两车没有坚持安全行车间隔和速度,终究的主责会被扣到机动车上来,行人只承当非有必要职责。行人不是主责或许全责,就不或许被确定为刑事职责,但是,行人的违法行为不会被疏忽,刑事职责可免,民事职责难逃。终究,行人一定会支付补偿损失的价值。
交管局:
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酿事端 或许承当首要职责
假如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抢道、在机动车道行走而与机动车相撞形成事端,实践中,职责应该怎样确定?成都市交管局事端处三科副科长谢茂华介绍,假如行人违背交通法规,机动车是正常行进,那么行人就要承当事端首要职责或悉数职责。
在机动车和行人相撞的实践事例中,有许多都有行人违背交通法规的要素。谢茂华处理过几起行人横穿三环路,被车撞死的事端,都是行人承当首要职责。“行人横穿三环路,机动车没有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行人的差错是形成事端的主因,就要承当首要职责。这类事端中尽管行人身亡,但机动车驾驶员必定不是交通肇事,不会承当刑事职责,最多只会承当小部分民事补偿。”谢茂华通知记者。
行人违背信号灯、走机动车道,一旦发作事端,自己必定要承当职责。交管部门进行职责区分就要衡量事端两边行为的影响,有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谢茂华介绍,职责确定要归纳多方面要素,但有一点是能够必定的,只需行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那么发作事端后必定不能“全赖”机动车,自己必定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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