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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足额支付报酬该如何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06:57
克扣薪酬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作者应得薪酬。不包括以下减发薪酬的状况:(1)国家的法令、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拟定并经职代会同意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薪酬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薪酬有必要下浮的(但支交给劳作者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5)因劳作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薪酬等。
法令咨询:
我在09年9月1号 这家公司的,本年12年8月份续签了合同从9月1号开端的薪酬是税前2600,但到我10月份拿到薪酬的 时分是税前2400,请问我能够提出被逼辞职书要求公司补偿我的一年一个月的薪酬及其他关于年终奖等相关的补偿吗?
听讼网律师回答:
能够请求劳作裁定要求付出。你能够要求补发薪酬及要求经济补偿。每作业一年补偿一个月的薪酬规范。
相关法令知识:
依据劳作部《对〈薪酬付出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作者应得薪酬(即在劳作者已供给正常劳作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作合同规定的规范应当支交给劳作者的悉数劳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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