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如何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22:46
一、实行中存在的窘境和实践中的探求
实行根据供认债款人(夫妻一方)对债款人负有金钱给付职责,但未明晰该债款是独自债款仍是夫妻一起债款,此刻怎么实行债款人的夫妻一起产业?在主债款为金钱债款的实行案子中,夫妻一方作为被实行人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实行夫妻另一方(即实行根据上未列明为当事人的一方)的产业?以及挑选采纳何种途径实行?这个问题成为实行案子中困扰司法界多年的、较具遍及性和代表性的难题。
审判实践中,关于申述夫妻一方承当债款的(大多情况下告贷合同或其他合同上仅以夫妻一方作为债款人),不追加其爱人为被告,也不在断定书中判别是否为夫妻一起债款的情况很多的存在。究其原因,从债款人的视点动身,因或许导致诉讼中的建议、举证难度较大,影响诉讼功率,债款人对申述时将夫妻二人一起列为被告短少动因。裁判者也趋向于引导当事人在债款债款胶葛中不牵涉该债款是否为夫妻一起债款的供认问题。故此情况下,将夫妻二人一起列为被告判令承当职责的事例十分罕见。而或因既判力理论发作的争议,或因民事案由规则中短少对相似情况下债款人怎么在收效断定后进一步向爱人一方建议权力的途径指引,在债款债款收效断定做出后,再判令夫妻另一方应对实行根据中供认的债款承当一起职责的事例,相同寥寥无几。
根据上述审判现状,假如实行中简略的、机械的不参加供认夫妻一起产业、夫妻一起债款,不实行爱人一方的名下产业,那么极或许导致被实行人有产业却无法实行、债款人利益受损,鄙人一步的诉讼救助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乃至或许直接影响债款人完结其现已裁判供认的债款,并使得实行作业堕入较为被迫的局势。
针对上述问题,实践中各地法院均有不同程度的探求,笔者经过对各法院在实践中的做法及相关司法判例进行整理和总结,概括最具代表性的观念及做法如下:
1.以实行裁判程序承以为夫妻一起债款的前提下能够裁决追加被实行人,发作争议时,经过实行贰言复议程序处理。恳求实行人建议按被实行人夫妻一起债款处理,并恳求追加被实行人爱人为被实行人的,“实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检查,并根据下列景象别离作出处理:应当承以为被实行人个人债款的,作出不予追加决议;除应当承以为个人债款和实行中不直接判别债款性质的景象外,能够承以为夫妻一起债款,裁决追加被实行人爱人为被实行人。”(拜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夫妻个人债款及一起债款案子法令适用若干问题的回答》(沪高法执[[2005]9号)第2点。)直接追加的做法长处在于能有用进步案子实行的功率,更好的维护恳求实行人的利益,一起使得夫妻之间经过搬运产业躲避实行的手法失效,但因现行法令、司法解说中并没有明晰在实行裁判程序中怎么供认是否归于一起债款的程序,如做出追加被实行人的决议,怎么确保被追加实行人下一步的救助权,特别是是否应当经过民事诉讼程序确保其诉权,是在此形式下不能逃避的问题。
2.不追加被实行人,也不实行夫妻另一方名下产业,恳求实行人建议的,经过其他程序另行建议。因现行法令、司法解说并未明晰规则,不追加爱人另一方为被实行人,也不将另一方名下产业归入实行产业领域,是比较简略的处理办法。因债款根据相同,恳求实行人能否向夫妻另一方再次直接提申述讼,该诉讼为要求夫妻另一方针对债款承当一起职责的给付之诉,仍是供认现已裁判的债款为一起债款的供认之诉,颇值得研讨。该问题不在本文的论说规模内,可是如上所述,司法实践中暂短少明晰的诉讼救助确保。(如浙江高院以为:“若判别为夫妻一方个人债款,恳求实行人对此有贰言的,能够提申述讼,案由为夫妻一起债款供认胶葛。”这是较为罕见的针对此类情况下适用何种诉讼案由的表态。)
3.不追加被实行人,但实行施行中开始检查后能判别被实行人爱人名下产业为夫妻一起产业的,能够直接实行该产业,发作争议时,经过案外人贰言之诉程序处理。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人为夫妻一方的,不追加被实行人的爱人为被实行人,恳求实行人建议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为夫妻一起债款,奉告其经过其他程序建议。但亦不扫除直接实行挂号在被实行人爱人名下的产业的情况,恳求实行人提出恳求的,实行法官做出根本判别以为该产业为夫妻一起产业的,也可查封、扣押、冻住该产业。(《北京市法院实行作业规范((2013年修订)》第539条第1款。)爱人一方对实行行为不服的,能够提出案外人贰言,此刻案外人贰言不检查债款是否一起债款,仅检查产业的权特点质。
4.不追加爱人为被实行人,但实行施行中如能判别归于一起债款,能够直接实行夫妻另一方的一起产业乃至个人产业,对债款性质发作争议时,经过案外人贰言之诉处理。实行机构根据相关根据经检查判别债款归于夫妻一起债款的,能够实行夫妻一起产业,夫妻一起产业经实行仍缺乏清偿的,能够实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产业,而无需裁决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实行人。(拜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收效法令文书供认夫妻一方为债款人案子的相关法令问题回答》(2014)。)夫妻一方以正在实行的债款非一起债款、法院实行夫妻一起产业不妥为由而提出贰言,系对实行机构采纳实行办法的产业概括性的建议实体权力,该贰言可视作案外人贰言,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则处理。这种做法本质是在同一案外人贰言中一起审理一起债款和一起产业问题。
“实行疑难问题问答(二)”中(拜见高执研:“实行疑难问题问答(二)”,载《实行作业辅导》2013年第2辑。)则建议直接推定一起债款,“实行根据未明晰债款为夫妻一方个人债款的,假如债款发作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爱人不能证明非夫妻一起债款的,能够推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并能够直接实行夫妻一起产业、爱人(包含已离婚的原爱人)的个人产业。”
在另一个案子中,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情绪是:关于归于一起债款的现实比较清楚,爱人另一方争议不大的,有在实行程序中直接推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并实行夫妻一起产业、爱人的个人产业的做法。但关于现实比较杂乱,爱人另一方争议较大,难以对债款性质作出简略推定的,应经过审判程序检查供认。这类案子中鉴于仅经过实行贰言、复议程序进行检查,对贰言人的程序权力确保不行充沛,故以不经过复议程序对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债款作出终究判别为宜,而应当从根据案外人贰言的程序,由爱人另一方提申述讼进行救助。(拜见最高人民法院(2014)执监字第106号裁决书。)
上述观念各有千秋,然而在实行中怎么妥善的、有理有据的处理实行被实行人爱人一方产业的窘境,以期在确保各方当事人救助权的基础上进步实行的功率,削减当事人的诉累。咱们应先从实体法的法理基础上找到对立发作的本源,剥丝抽茧的发现答案。
二、理论探求——夫妻一起产业的权属情况及其与夫妻一起债款的联系
本文论及的司法窘境实则本源于实体法中的两个问题,即夫妻名下产业的权属情况不清楚,及夫妻在承当一起债款中各自的职责。夫妻一起产业发作的对立本源是夫妻名下产业的权属不清,特别是当一起产业为不动产时,对立更为杰出。其现象体现在:房子等不动产大多数挂号在夫妻一方名下,可是不动产的实在权属情况与其表现出的公示表征往往不尽一致,即尽管挂号在一方名下,实则为一起产业,也有或许是一方的婚前个人产业,这种现象形成了不动产品权的混乱情况。德式民法以不动产挂号和动产占有作为物权的公示表征。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则:“不动产品权的树立、改变、转让和消除,经依法挂号,发收效能;未经挂号,不发收效能,但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该条文确立了不动产挂号要件主义的物权变化准则,挂号作为不动产悉数权搬运的特别收效要件。
但怎么谐和该条文与《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夫妻一起悉数”的规则之间的对立?《婚姻法》第十七条是否是《物权法》第九条规则的“法令还有规则的情况”呢?
理论和实务界给出了较为明晰的答案,即不同于传统德式民法着重夫妻间仍应以挂号作为不动产品权的获得规范(如台湾地区“民法典”以为夫妻产业制中,挂号于一方名下不动产即为个人产业。),以为只需是婚姻联系存续期间获得(包含置办、受赠等)的不动产,不管是否挂号在两边名下,也不管挂号在哪一方名下,均承以为一起产业。如《婚姻法解说二》第十九条规则:“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一起产业购买的房子,房子权属证书挂号在一方名下的,应承以为夫妻一起产业”。即从旁边面印证了上述观念。
正因为这种答应“隐名悉数”的不动产品权情况,导致实行中发现的挂号在被实行人一方名下的不动产,无法只是经过物权表征——公示来断定权属情况,而对被实行人爱人名下的不动产,也相同无法经过挂号来断定是否与被实行人无关。在实行中,当被实行人的爱人提出被实行人名下房产为其夫妻共有,要求阻却实行相关比例,或恳求实行人提出被实行人爱人名下的房产为夫妻共有、应成为实行标的物的时分,简略的根据房子的挂号情况供认权属情况并驳回上述恳求的做法,都是有违根本法理的。应该根据签定受让合同的时刻、权属挂号的时刻是否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两边的出资情况,获得物权的意思表明等要素归纳判别不动产品权的权属情况。除不动产品权情况权属不清外,夫妻两边在一起产业中所占比例比例不清也是一个极大的难题。夫妻共有是夫妻根据特别的身份联系对悉数共有产业不分比例地享有相等的悉数权。在一起共有期间,权力相等,共有人位置相等。可是当一起共有联系免除时,共有物切割常常要考虑夫妻关于产业的奉献,离婚胶葛时关于一起产业特别是不动产的切割,选用均匀切割的办法是十分罕见的,法院大多数会考虑关于产业的奉献。如关于共有的房子,法院会根据首付款情况、借款归还等出资情况归纳断定。(拜见《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说(三)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版,第311页。)
故如在实行中供认被实行产业为夫妻共有,怎么从其间合理的分出被实行人的产业比例,也是较难应对的问题。而关于夫妻一起债款在实行中产成的困扰,夫妻一起产业和一起债款的联系问题是症结之一。夫妻一起债款是指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包含夫妻为一起生活或为实行抚育、奉养职责以及为一起从事出产、经营活动所负债款等悉数应由夫妻两边担负的债款。
一般来讲,供认夫妻一起债款,能够从以下两个规范进行判别:(孙国鸣主编:《离婚胶葛法令精解——判例剖析与诉讼指引》,我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215页。)
(1)夫或妻的意思表明。假如夫妻两边有一起举债的意思表明,该债款即为一起债款,即便该债款所带来的利益并非由夫妻同享。(2)所负债款的用处。所负债款带来的利益由夫妻两边一起共享,该债款为一起债款,即便夫妻事前或过后没有一起举债的合意。如借时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告贷项用于一起生活,只需两边供认或债款人能够证明,即应承以为一起债款。立法将夫妻一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款推定为夫妻一起债款,既能够减轻产业买卖的本钱,便于及时合理地处理胶葛,又契合日常家事署理的根本法理。(日常家事署理准则是指夫妻因日常业务而与第三人交往时所为法令行为应当视为夫妻一起的意思表明,并由爱人他方承当连带职责的准则。)
实行根据中的债款被承以为一起债款,是否能够以个人产业归还该一起债款,归还该一起债款是否有必要先以夫妻一起产业归还,再以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归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则:“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一起产业缺乏清偿的,或产业归各自悉数的,由两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断定。”《婚姻法解说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则:“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许人民法院的断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现已对夫妻产业切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款人仍有权就夫妻一起债款向男女两边建议权力。一方就一起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许人民法院的法令文书向另一方建议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撑”。
从以上规则能够得出定论,根据司法解说的规则,夫妻一起产业缺乏以清偿一起债款时,夫妻两边则要以各自的个人产业清偿一起债款,而不是对一起产业缺乏清偿的部分予以免责。在职责承当办法上,夫妻对一起债款应当负连带职责。因为夫妻一起债款的连带性,夫妻两边天经地义地应对一起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夫妻任何一方都负有清偿悉数一起债款的职责,即不管夫妻两边是否现已离婚,均得对一起债款以夫妻一起产业、个人产业清偿。债款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两边要求清偿债款的部份或悉数,不分比例,也不分先后次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款人的要求悉数或部份承当债款。尽管关于夫妻一起债款的归还,较合理的清偿次序为:先以夫妻一起产业清偿,夫妻一起产业缺乏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悉数或约好个人悉数的产业予以清偿。
可是,这种清偿次序的规范并不应当是审判与实行中的硬性要求。特别当夫妻没有对产业进行析产,夫妻名下的产业权属情况不清、尚不能供认归于一起悉数或个人悉数的情况下,如能够供认实行根据中的债款为夫妻一起债款时,被实行人及其爱人均不得以应领先实行一起产业为由阻却实行。从对外联系来剖析,夫妻产业作为一个相似于合伙安排的经济体存在,夫妻两边以其悉数的一起产业及别离各自悉数的个人产业作为担保对一起债款承当连带归还职责。
同理,关于夫妻一方个人债款的实行,也无需先实行个人名下产业部分,再实行一起产业的个人悉数部分,当然,在实行中为作业之便当和功率,采纳办法会优先考虑对产权清楚的个人产业先行处理。
三、途径的挑选——直接实行一起产业和追加爱人为被实行人的双轨制并存
归纳上述论说,可得出以下定论:
首要,夫妻一起产业中广泛的存在挂号在一方名下的夫妻一起产业,挂号在一方名下的产业往往难以分辩其实在的权属情况;其次,判别某债款是否为夫妻一起债款自身也是较为杂乱、争议较大的问题;再次,假如承以为一起债款,不管先以夫妻一起产业仍是以一方个人产业归还,均是契合法令规则的。
因而,寻觅实行中的处理方案时,应当首要确保当需求供认被实行产业的权属情况时、或供认实行根据中供认的债款特点时,务必应经过诉辩、举证程序较为严厉完善的民事诉讼程序来处理,而不宜经过贰言、复议程序直接做出定论。当然,怎么将一起产业和债款的供认问题以合理的程序引进民事诉讼,需求在现行民事诉讼形式下做出较为精巧的规划,一起也应当令的推进新的立法寻觅更好的准则代替。
笔者以为,处理实行案子中是否实行夫妻另一方产业的困局,首要应当明晰将被处置产业是否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和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两个问题“分而治之”,经过别离发动民事诉讼的办法,赋予当事人不同的救助途径。
(一)针对产业是否为一起产业的争议,经过案外人贰言之诉的程序处理。实行中针对被实行人名下的产业采纳实行办法的,其爱人以为该产业为夫妻一起产业的,能够对标的提出案外人贰言,若不服法院之裁决,能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则提起贰言之诉。
当然法院的检查不能机械的根据挂号情况直接供认权属,而应当经过对产权挂号时刻、挂号情况、出资情况等归纳检查,供认是否为挂号在一方名下的一起产业。如针对在夫妻两边名下的产业采纳实行办法,将会面对的问题是无法供认夫妻两边在产业中的比例,但此刻关于法院实行比例不服的当事人,相同有权力提出案外人贰言,该贰言之诉的检查规模便是夫妻两边在产业中所占的悉数权比例。但也有观念以为能够直接实行该产业50%的比例,(“实行疑难问题问答”(二)”中以为,“夫妻一方关于夫妻共有产业并不依照比例享有权力,所以严厉依照法令逻辑,关于夫妻一起产业的实行,应领先依照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则对一起产业切割,然后再实行切割后债款人的个人产业。可是因为实践中涉夫妻一起产业实行案子数量很多,悉数以此程序处理,会导致债款人诉累与司法本钱的很多添加。学习地办法院的经历,咱们以为实行程序中能够先实行夫妻一起产业中的一半,爱人对此有贰言的,赋予其经过案外人贰言和案外人贰言之诉救助的权力,以平衡实行功率与权力救助。”拜见高执研:“实行疑难问题问答(二)”,载《实行作业辅导》2013年第2辑。)
这种处理办法显得简略,可是更具功率,何况夫妻之间的产业联系能够经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办法处理,即在某产业切割上倾向一方利益的,能够在另一产业上进行利益补偿,这也是离婚产业切割时常用的办法。当然在此案外人贰言之诉中怎么平衡夫妻二人的产业联系,依然值得更深化的研讨。如实行中发现被实行人之爱人名下产业为夫妻共有,则能够直接对该特定产业采纳实行办法,无需追加被实行人,此刻被实行人爱人提出贰言的,相同能够根据案外人贰言的程序处理;但假如恳求实行人以为被实行人之爱人名下产业应为夫妻共有产业,应当成为实行标的的,但实行法院经过开始检查以为不是一起产业不采纳实行办法的,恳求实行人能够经过实行监督程序处理。
(二)针对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的供认,经过“实行追加被实行人——贰言之诉”的途径处理。对实行根据中供认的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的供认,能够在实行案子中开始判别,如以为债款为夫妻一起债款,能够裁决追加被实行人之爱人为被实行人。如追加被实行人不服,能够提起贰言之诉。
可是,在现行诉讼形式下,经过贰言之诉检查追加被实行人的裁决的途径好像尚不晓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明晰其领域为“案外人对实行标的提出书面贰言的”,是否能够适用于检查追加被实行人的实行裁决尚存疑问。而权宜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则以“实行贰言——复议”之形式审理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也不失为一种暂时的挑选。对此,理论及实务界常有树立独自针对追加、改变被实行人的诉讼形式的呼声。“关于其他较为杂乱的改变、追加,则应经过诉讼程序予以救助,以完结债款人和第三人之间诉讼权力的对等和利益平衡。”(刘贵祥:“实行程序改变、追加被实行人若干问题之反省”,载于《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2日第8版。)
学习台湾地区的诉讼形式,应归于债款人贰言之诉准则,“实行名义建立后,有消除或阻碍债款人恳求之事由发作,债款人得于强制实行程序完结前,向实行法院对债款人提起贰言之诉”,“实行名义无供认断定同一之效能者,于实行名义建立前,如有债款不建立或消除或阻碍债款人恳求之事由发作,债款人亦得于强制实行程序完结前提起贰言之诉”(杨与龄:《强制实行法论》,我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0页。)。债款人贰言之诉的事由包含:债款消除、债款阻碍暂不实行、债款不建立及“非实行名义所及事由”,而所谓“非实行名义所及事由”,为债款人关于实行名义所载之债款人或继受人,或其他因实行名义之扩张所及之人参加实行时,触及实体问题,并非实行中能够供认,经过债款人贰言之诉的形式处理。
(三)因追加被实行人发作的贰言之诉与供认权属的案外人贰言之诉,能够一起进行,双管齐下。针对同一实行案子中当事人就一起产业和一起债款一起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应当答应两个救助途径一起发动,别离检查。建构两次诉讼、别离检查的机制含义安在?相关于直接实行夫妻名下产业、答应其经过案外人贰言的程序救助、在案外人贰言中一起检查债款和产业的准则,这种“双轨制”检查的优越性安在?
首要,经过案外人贰言检查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是不适宜的,案外人贰言是法院对某特定产业采纳实行办法后发动的程序,它仅针对特定的产业,不针对特定的当事人,相似于“对物之诉”,其中心和准则规划的初衷是检查被采纳办法的产业的权属情况。尽管在案外人贰言中不扫除能够检查债款是否归于一起债款,可是这种检查的成果只是对该特定产业有用,不具遍及适用含义,反而或许形成更大的诉累。如实行根据供认乙为被实行人对甲负有还款职责,法院对乙的房产A采纳强制办法,乙爱人丙提出案外人贰言,如在贰言中供认债款为一起债款,可是其成果只是是法院能够对房产A采纳实行办法,但假如法院要实行产业B,就或许发动新的程序,丙能够提出新的贰言,相较于经过追加丙为被实行人一次性的处理争议,反而是不功率的。
其次,将一起产业和一起债款的供认置于同一程序中,会显得诉争焦点不清、杂糅,使得债款人难以掌握自己的位置。一起产业的供认是对特定物的权属判别,一起债款的供认是对债款债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断定,这本来便是两个天壤之别的问题,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也是应当分隔审理的。而裁决追加被实行人爱人为被实行人,有明晰奉告其成为债款人之一、供认债款为一起债款的宣示含义,当事人能够以愈加明晰的人物进入诉讼,观念明晰,以救助其权力。
再次,经过供认一起债款追加被实行人和经过案外人贰言供认被实行产业权属的双轨制,假如能够利用好其先后次序,能够大大进步实行功率。经过正确的引导,先完结债款是否一起债款的判别,假如在“追加被实行人——贰言之诉”的形式下先行供认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为一起债款,并追加爱人一方为被实行人,那么不管被实行产业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不管产业是两边共有抑或一方悉数,均可成为案子实行标的,那么爱人一方作为被实行人再提起案外人贰言就毫无含义,实行法官也无需断定夫妻名下产业的实践权属情况,可将其视为全体同时采纳办法。
实行根据供认债款人(夫妻一方)对债款人负有金钱给付职责,但未明晰该债款是独自债款仍是夫妻一起债款,此刻怎么实行债款人的夫妻一起产业?在主债款为金钱债款的实行案子中,夫妻一方作为被实行人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实行夫妻另一方(即实行根据上未列明为当事人的一方)的产业?以及挑选采纳何种途径实行?这个问题成为实行案子中困扰司法界多年的、较具遍及性和代表性的难题。
审判实践中,关于申述夫妻一方承当债款的(大多情况下告贷合同或其他合同上仅以夫妻一方作为债款人),不追加其爱人为被告,也不在断定书中判别是否为夫妻一起债款的情况很多的存在。究其原因,从债款人的视点动身,因或许导致诉讼中的建议、举证难度较大,影响诉讼功率,债款人对申述时将夫妻二人一起列为被告短少动因。裁判者也趋向于引导当事人在债款债款胶葛中不牵涉该债款是否为夫妻一起债款的供认问题。故此情况下,将夫妻二人一起列为被告判令承当职责的事例十分罕见。而或因既判力理论发作的争议,或因民事案由规则中短少对相似情况下债款人怎么在收效断定后进一步向爱人一方建议权力的途径指引,在债款债款收效断定做出后,再判令夫妻另一方应对实行根据中供认的债款承当一起职责的事例,相同寥寥无几。
根据上述审判现状,假如实行中简略的、机械的不参加供认夫妻一起产业、夫妻一起债款,不实行爱人一方的名下产业,那么极或许导致被实行人有产业却无法实行、债款人利益受损,鄙人一步的诉讼救助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乃至或许直接影响债款人完结其现已裁判供认的债款,并使得实行作业堕入较为被迫的局势。
针对上述问题,实践中各地法院均有不同程度的探求,笔者经过对各法院在实践中的做法及相关司法判例进行整理和总结,概括最具代表性的观念及做法如下:
1.以实行裁判程序承以为夫妻一起债款的前提下能够裁决追加被实行人,发作争议时,经过实行贰言复议程序处理。恳求实行人建议按被实行人夫妻一起债款处理,并恳求追加被实行人爱人为被实行人的,“实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检查,并根据下列景象别离作出处理:应当承以为被实行人个人债款的,作出不予追加决议;除应当承以为个人债款和实行中不直接判别债款性质的景象外,能够承以为夫妻一起债款,裁决追加被实行人爱人为被实行人。”(拜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夫妻个人债款及一起债款案子法令适用若干问题的回答》(沪高法执[[2005]9号)第2点。)直接追加的做法长处在于能有用进步案子实行的功率,更好的维护恳求实行人的利益,一起使得夫妻之间经过搬运产业躲避实行的手法失效,但因现行法令、司法解说中并没有明晰在实行裁判程序中怎么供认是否归于一起债款的程序,如做出追加被实行人的决议,怎么确保被追加实行人下一步的救助权,特别是是否应当经过民事诉讼程序确保其诉权,是在此形式下不能逃避的问题。
2.不追加被实行人,也不实行夫妻另一方名下产业,恳求实行人建议的,经过其他程序另行建议。因现行法令、司法解说并未明晰规则,不追加爱人另一方为被实行人,也不将另一方名下产业归入实行产业领域,是比较简略的处理办法。因债款根据相同,恳求实行人能否向夫妻另一方再次直接提申述讼,该诉讼为要求夫妻另一方针对债款承当一起职责的给付之诉,仍是供认现已裁判的债款为一起债款的供认之诉,颇值得研讨。该问题不在本文的论说规模内,可是如上所述,司法实践中暂短少明晰的诉讼救助确保。(如浙江高院以为:“若判别为夫妻一方个人债款,恳求实行人对此有贰言的,能够提申述讼,案由为夫妻一起债款供认胶葛。”这是较为罕见的针对此类情况下适用何种诉讼案由的表态。)
3.不追加被实行人,但实行施行中开始检查后能判别被实行人爱人名下产业为夫妻一起产业的,能够直接实行该产业,发作争议时,经过案外人贰言之诉程序处理。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人为夫妻一方的,不追加被实行人的爱人为被实行人,恳求实行人建议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为夫妻一起债款,奉告其经过其他程序建议。但亦不扫除直接实行挂号在被实行人爱人名下的产业的情况,恳求实行人提出恳求的,实行法官做出根本判别以为该产业为夫妻一起产业的,也可查封、扣押、冻住该产业。(《北京市法院实行作业规范((2013年修订)》第539条第1款。)爱人一方对实行行为不服的,能够提出案外人贰言,此刻案外人贰言不检查债款是否一起债款,仅检查产业的权特点质。
4.不追加爱人为被实行人,但实行施行中如能判别归于一起债款,能够直接实行夫妻另一方的一起产业乃至个人产业,对债款性质发作争议时,经过案外人贰言之诉处理。实行机构根据相关根据经检查判别债款归于夫妻一起债款的,能够实行夫妻一起产业,夫妻一起产业经实行仍缺乏清偿的,能够实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产业,而无需裁决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实行人。(拜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收效法令文书供认夫妻一方为债款人案子的相关法令问题回答》(2014)。)夫妻一方以正在实行的债款非一起债款、法院实行夫妻一起产业不妥为由而提出贰言,系对实行机构采纳实行办法的产业概括性的建议实体权力,该贰言可视作案外人贰言,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则处理。这种做法本质是在同一案外人贰言中一起审理一起债款和一起产业问题。
“实行疑难问题问答(二)”中(拜见高执研:“实行疑难问题问答(二)”,载《实行作业辅导》2013年第2辑。)则建议直接推定一起债款,“实行根据未明晰债款为夫妻一方个人债款的,假如债款发作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爱人不能证明非夫妻一起债款的,能够推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并能够直接实行夫妻一起产业、爱人(包含已离婚的原爱人)的个人产业。”
在另一个案子中,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情绪是:关于归于一起债款的现实比较清楚,爱人另一方争议不大的,有在实行程序中直接推定为夫妻一起债款,并实行夫妻一起产业、爱人的个人产业的做法。但关于现实比较杂乱,爱人另一方争议较大,难以对债款性质作出简略推定的,应经过审判程序检查供认。这类案子中鉴于仅经过实行贰言、复议程序进行检查,对贰言人的程序权力确保不行充沛,故以不经过复议程序对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债款作出终究判别为宜,而应当从根据案外人贰言的程序,由爱人另一方提申述讼进行救助。(拜见最高人民法院(2014)执监字第106号裁决书。)
上述观念各有千秋,然而在实行中怎么妥善的、有理有据的处理实行被实行人爱人一方产业的窘境,以期在确保各方当事人救助权的基础上进步实行的功率,削减当事人的诉累。咱们应先从实体法的法理基础上找到对立发作的本源,剥丝抽茧的发现答案。
二、理论探求——夫妻一起产业的权属情况及其与夫妻一起债款的联系
本文论及的司法窘境实则本源于实体法中的两个问题,即夫妻名下产业的权属情况不清楚,及夫妻在承当一起债款中各自的职责。夫妻一起产业发作的对立本源是夫妻名下产业的权属不清,特别是当一起产业为不动产时,对立更为杰出。其现象体现在:房子等不动产大多数挂号在夫妻一方名下,可是不动产的实在权属情况与其表现出的公示表征往往不尽一致,即尽管挂号在一方名下,实则为一起产业,也有或许是一方的婚前个人产业,这种现象形成了不动产品权的混乱情况。德式民法以不动产挂号和动产占有作为物权的公示表征。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则:“不动产品权的树立、改变、转让和消除,经依法挂号,发收效能;未经挂号,不发收效能,但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该条文确立了不动产挂号要件主义的物权变化准则,挂号作为不动产悉数权搬运的特别收效要件。
但怎么谐和该条文与《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夫妻一起悉数”的规则之间的对立?《婚姻法》第十七条是否是《物权法》第九条规则的“法令还有规则的情况”呢?
理论和实务界给出了较为明晰的答案,即不同于传统德式民法着重夫妻间仍应以挂号作为不动产品权的获得规范(如台湾地区“民法典”以为夫妻产业制中,挂号于一方名下不动产即为个人产业。),以为只需是婚姻联系存续期间获得(包含置办、受赠等)的不动产,不管是否挂号在两边名下,也不管挂号在哪一方名下,均承以为一起产业。如《婚姻法解说二》第十九条规则:“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一起产业购买的房子,房子权属证书挂号在一方名下的,应承以为夫妻一起产业”。即从旁边面印证了上述观念。
正因为这种答应“隐名悉数”的不动产品权情况,导致实行中发现的挂号在被实行人一方名下的不动产,无法只是经过物权表征——公示来断定权属情况,而对被实行人爱人名下的不动产,也相同无法经过挂号来断定是否与被实行人无关。在实行中,当被实行人的爱人提出被实行人名下房产为其夫妻共有,要求阻却实行相关比例,或恳求实行人提出被实行人爱人名下的房产为夫妻共有、应成为实行标的物的时分,简略的根据房子的挂号情况供认权属情况并驳回上述恳求的做法,都是有违根本法理的。应该根据签定受让合同的时刻、权属挂号的时刻是否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两边的出资情况,获得物权的意思表明等要素归纳判别不动产品权的权属情况。除不动产品权情况权属不清外,夫妻两边在一起产业中所占比例比例不清也是一个极大的难题。夫妻共有是夫妻根据特别的身份联系对悉数共有产业不分比例地享有相等的悉数权。在一起共有期间,权力相等,共有人位置相等。可是当一起共有联系免除时,共有物切割常常要考虑夫妻关于产业的奉献,离婚胶葛时关于一起产业特别是不动产的切割,选用均匀切割的办法是十分罕见的,法院大多数会考虑关于产业的奉献。如关于共有的房子,法院会根据首付款情况、借款归还等出资情况归纳断定。(拜见《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说(三)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版,第311页。)
故如在实行中供认被实行产业为夫妻共有,怎么从其间合理的分出被实行人的产业比例,也是较难应对的问题。而关于夫妻一起债款在实行中产成的困扰,夫妻一起产业和一起债款的联系问题是症结之一。夫妻一起债款是指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包含夫妻为一起生活或为实行抚育、奉养职责以及为一起从事出产、经营活动所负债款等悉数应由夫妻两边担负的债款。
一般来讲,供认夫妻一起债款,能够从以下两个规范进行判别:(孙国鸣主编:《离婚胶葛法令精解——判例剖析与诉讼指引》,我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215页。)
(1)夫或妻的意思表明。假如夫妻两边有一起举债的意思表明,该债款即为一起债款,即便该债款所带来的利益并非由夫妻同享。(2)所负债款的用处。所负债款带来的利益由夫妻两边一起共享,该债款为一起债款,即便夫妻事前或过后没有一起举债的合意。如借时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告贷项用于一起生活,只需两边供认或债款人能够证明,即应承以为一起债款。立法将夫妻一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款推定为夫妻一起债款,既能够减轻产业买卖的本钱,便于及时合理地处理胶葛,又契合日常家事署理的根本法理。(日常家事署理准则是指夫妻因日常业务而与第三人交往时所为法令行为应当视为夫妻一起的意思表明,并由爱人他方承当连带职责的准则。)
实行根据中的债款被承以为一起债款,是否能够以个人产业归还该一起债款,归还该一起债款是否有必要先以夫妻一起产业归还,再以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归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则:“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一起产业缺乏清偿的,或产业归各自悉数的,由两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断定。”《婚姻法解说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则:“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许人民法院的断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现已对夫妻产业切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款人仍有权就夫妻一起债款向男女两边建议权力。一方就一起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许人民法院的法令文书向另一方建议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撑”。
从以上规则能够得出定论,根据司法解说的规则,夫妻一起产业缺乏以清偿一起债款时,夫妻两边则要以各自的个人产业清偿一起债款,而不是对一起产业缺乏清偿的部分予以免责。在职责承当办法上,夫妻对一起债款应当负连带职责。因为夫妻一起债款的连带性,夫妻两边天经地义地应对一起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夫妻任何一方都负有清偿悉数一起债款的职责,即不管夫妻两边是否现已离婚,均得对一起债款以夫妻一起产业、个人产业清偿。债款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两边要求清偿债款的部份或悉数,不分比例,也不分先后次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款人的要求悉数或部份承当债款。尽管关于夫妻一起债款的归还,较合理的清偿次序为:先以夫妻一起产业清偿,夫妻一起产业缺乏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悉数或约好个人悉数的产业予以清偿。
可是,这种清偿次序的规范并不应当是审判与实行中的硬性要求。特别当夫妻没有对产业进行析产,夫妻名下的产业权属情况不清、尚不能供认归于一起悉数或个人悉数的情况下,如能够供认实行根据中的债款为夫妻一起债款时,被实行人及其爱人均不得以应领先实行一起产业为由阻却实行。从对外联系来剖析,夫妻产业作为一个相似于合伙安排的经济体存在,夫妻两边以其悉数的一起产业及别离各自悉数的个人产业作为担保对一起债款承当连带归还职责。
同理,关于夫妻一方个人债款的实行,也无需先实行个人名下产业部分,再实行一起产业的个人悉数部分,当然,在实行中为作业之便当和功率,采纳办法会优先考虑对产权清楚的个人产业先行处理。
三、途径的挑选——直接实行一起产业和追加爱人为被实行人的双轨制并存
归纳上述论说,可得出以下定论:
首要,夫妻一起产业中广泛的存在挂号在一方名下的夫妻一起产业,挂号在一方名下的产业往往难以分辩其实在的权属情况;其次,判别某债款是否为夫妻一起债款自身也是较为杂乱、争议较大的问题;再次,假如承以为一起债款,不管先以夫妻一起产业仍是以一方个人产业归还,均是契合法令规则的。
因而,寻觅实行中的处理方案时,应当首要确保当需求供认被实行产业的权属情况时、或供认实行根据中供认的债款特点时,务必应经过诉辩、举证程序较为严厉完善的民事诉讼程序来处理,而不宜经过贰言、复议程序直接做出定论。当然,怎么将一起产业和债款的供认问题以合理的程序引进民事诉讼,需求在现行民事诉讼形式下做出较为精巧的规划,一起也应当令的推进新的立法寻觅更好的准则代替。
笔者以为,处理实行案子中是否实行夫妻另一方产业的困局,首要应当明晰将被处置产业是否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和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两个问题“分而治之”,经过别离发动民事诉讼的办法,赋予当事人不同的救助途径。
(一)针对产业是否为一起产业的争议,经过案外人贰言之诉的程序处理。实行中针对被实行人名下的产业采纳实行办法的,其爱人以为该产业为夫妻一起产业的,能够对标的提出案外人贰言,若不服法院之裁决,能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则提起贰言之诉。
当然法院的检查不能机械的根据挂号情况直接供认权属,而应当经过对产权挂号时刻、挂号情况、出资情况等归纳检查,供认是否为挂号在一方名下的一起产业。如针对在夫妻两边名下的产业采纳实行办法,将会面对的问题是无法供认夫妻两边在产业中的比例,但此刻关于法院实行比例不服的当事人,相同有权力提出案外人贰言,该贰言之诉的检查规模便是夫妻两边在产业中所占的悉数权比例。但也有观念以为能够直接实行该产业50%的比例,(“实行疑难问题问答”(二)”中以为,“夫妻一方关于夫妻共有产业并不依照比例享有权力,所以严厉依照法令逻辑,关于夫妻一起产业的实行,应领先依照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则对一起产业切割,然后再实行切割后债款人的个人产业。可是因为实践中涉夫妻一起产业实行案子数量很多,悉数以此程序处理,会导致债款人诉累与司法本钱的很多添加。学习地办法院的经历,咱们以为实行程序中能够先实行夫妻一起产业中的一半,爱人对此有贰言的,赋予其经过案外人贰言和案外人贰言之诉救助的权力,以平衡实行功率与权力救助。”拜见高执研:“实行疑难问题问答(二)”,载《实行作业辅导》2013年第2辑。)
这种处理办法显得简略,可是更具功率,何况夫妻之间的产业联系能够经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办法处理,即在某产业切割上倾向一方利益的,能够在另一产业上进行利益补偿,这也是离婚产业切割时常用的办法。当然在此案外人贰言之诉中怎么平衡夫妻二人的产业联系,依然值得更深化的研讨。如实行中发现被实行人之爱人名下产业为夫妻共有,则能够直接对该特定产业采纳实行办法,无需追加被实行人,此刻被实行人爱人提出贰言的,相同能够根据案外人贰言的程序处理;但假如恳求实行人以为被实行人之爱人名下产业应为夫妻共有产业,应当成为实行标的的,但实行法院经过开始检查以为不是一起产业不采纳实行办法的,恳求实行人能够经过实行监督程序处理。
(二)针对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的供认,经过“实行追加被实行人——贰言之诉”的途径处理。对实行根据中供认的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的供认,能够在实行案子中开始判别,如以为债款为夫妻一起债款,能够裁决追加被实行人之爱人为被实行人。如追加被实行人不服,能够提起贰言之诉。
可是,在现行诉讼形式下,经过贰言之诉检查追加被实行人的裁决的途径好像尚不晓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明晰其领域为“案外人对实行标的提出书面贰言的”,是否能够适用于检查追加被实行人的实行裁决尚存疑问。而权宜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则以“实行贰言——复议”之形式审理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也不失为一种暂时的挑选。对此,理论及实务界常有树立独自针对追加、改变被实行人的诉讼形式的呼声。“关于其他较为杂乱的改变、追加,则应经过诉讼程序予以救助,以完结债款人和第三人之间诉讼权力的对等和利益平衡。”(刘贵祥:“实行程序改变、追加被实行人若干问题之反省”,载于《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2日第8版。)
学习台湾地区的诉讼形式,应归于债款人贰言之诉准则,“实行名义建立后,有消除或阻碍债款人恳求之事由发作,债款人得于强制实行程序完结前,向实行法院对债款人提起贰言之诉”,“实行名义无供认断定同一之效能者,于实行名义建立前,如有债款不建立或消除或阻碍债款人恳求之事由发作,债款人亦得于强制实行程序完结前提起贰言之诉”(杨与龄:《强制实行法论》,我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0页。)。债款人贰言之诉的事由包含:债款消除、债款阻碍暂不实行、债款不建立及“非实行名义所及事由”,而所谓“非实行名义所及事由”,为债款人关于实行名义所载之债款人或继受人,或其他因实行名义之扩张所及之人参加实行时,触及实体问题,并非实行中能够供认,经过债款人贰言之诉的形式处理。
(三)因追加被实行人发作的贰言之诉与供认权属的案外人贰言之诉,能够一起进行,双管齐下。针对同一实行案子中当事人就一起产业和一起债款一起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应当答应两个救助途径一起发动,别离检查。建构两次诉讼、别离检查的机制含义安在?相关于直接实行夫妻名下产业、答应其经过案外人贰言的程序救助、在案外人贰言中一起检查债款和产业的准则,这种“双轨制”检查的优越性安在?
首要,经过案外人贰言检查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是否为一起债款是不适宜的,案外人贰言是法院对某特定产业采纳实行办法后发动的程序,它仅针对特定的产业,不针对特定的当事人,相似于“对物之诉”,其中心和准则规划的初衷是检查被采纳办法的产业的权属情况。尽管在案外人贰言中不扫除能够检查债款是否归于一起债款,可是这种检查的成果只是对该特定产业有用,不具遍及适用含义,反而或许形成更大的诉累。如实行根据供认乙为被实行人对甲负有还款职责,法院对乙的房产A采纳强制办法,乙爱人丙提出案外人贰言,如在贰言中供认债款为一起债款,可是其成果只是是法院能够对房产A采纳实行办法,但假如法院要实行产业B,就或许发动新的程序,丙能够提出新的贰言,相较于经过追加丙为被实行人一次性的处理争议,反而是不功率的。
其次,将一起产业和一起债款的供认置于同一程序中,会显得诉争焦点不清、杂糅,使得债款人难以掌握自己的位置。一起产业的供认是对特定物的权属判别,一起债款的供认是对债款债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断定,这本来便是两个天壤之别的问题,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也是应当分隔审理的。而裁决追加被实行人爱人为被实行人,有明晰奉告其成为债款人之一、供认债款为一起债款的宣示含义,当事人能够以愈加明晰的人物进入诉讼,观念明晰,以救助其权力。
再次,经过供认一起债款追加被实行人和经过案外人贰言供认被实行产业权属的双轨制,假如能够利用好其先后次序,能够大大进步实行功率。经过正确的引导,先完结债款是否一起债款的判别,假如在“追加被实行人——贰言之诉”的形式下先行供认实行根据供认的债款为一起债款,并追加爱人一方为被实行人,那么不管被实行产业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不管产业是两边共有抑或一方悉数,均可成为案子实行标的,那么爱人一方作为被实行人再提起案外人贰言就毫无含义,实行法官也无需断定夫妻名下产业的实践权属情况,可将其视为全体同时采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