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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后再次结婚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4:08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男女两边收取成婚证之后即为合法夫妻。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即便进行了成婚挂号,他们之间的婚姻仍然是无效的。无效婚姻能够恳求法院进行吊销。下面,听讼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咱们带来具体的法令回答,概况请看下文。
一、婚姻无效后再次成婚是否有用
无效的婚姻应属自始无效,相当于没结过婚,因此无需离婚。
之后成婚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假如没有上述法定无效的情节的,应确定为有用的婚姻。
二、婚姻无效的救助方法
关于挂号过错的挂号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助途径:
榜首、行政救助,挂号成婚行为是一种行政承认行为,因挂号检查不严而形成的无效婚姻,天经地义的应当由挂号机关自行纠错,吊销过错挂号。在这种救助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吊销成婚挂号的情况下,能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吊销成婚挂号,法院检查相关挂号资料的基础上,能够做出吊销挂号的判定,以到达法令和现实的一致。
在行政救助途径中,除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外,提起行政救助主体也因过错挂号类型的不同而加以区别,代领成婚证中能够提起行政救助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成婚证中能够提起行政救助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能够提起行政救助的只能是上圈套一方。
第二、民事诉讼救助途径,受害方能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认婚姻无效或吊销“诈骗”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检查无效景象,进行承认。代领成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毅力进行吊销;冒领成婚证的,应承认无效,告诉行政机关予以吊销挂号;骗婚的,除确定婚姻无效,告诉行政机关依法吊销外,还要告诉司法机关,追查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经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览,咱们了解到婚姻无效后再次成婚假如没有婚姻无效的条件,该婚姻便是有用婚姻。现实上,婚姻无效就阐明两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也就不需要离婚,只需经法院承认两边的婚姻无效,当事人就能够与别人成婚了。除了向法院恳求吊销婚姻外,当事人还能够向民政部门请求吊销两边的婚姻。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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