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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购房补贴申请要准备什么东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10:09

自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桂林市临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顿房源信息服务渠道选购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普通产品住宅,签定的新建产品住宅买卖合同经区房地产管理所存案,且已全额交纳契税,所购住宅为家庭在临桂区的仅有住宅的,政府将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一)申领补助处理流程
1、契合购房补助条件的购房户,到开发企业售楼部收取《购买新建普通产品住宅请求财政补助审阅表》,或登录桂林市临桂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顿房源信息服务渠道) 
2、到区房地产管理所“财政补助请求窗口”递送请求材料;
3、审阅发放补助。
(二)提交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购买新建普通产品住宅请求财政补助审阅表》(收原件);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房产信息查询证明》(区房地产管理所);
4、《产品房买卖合同》;
5、《产品房买卖合同存案证明》(购买现房的不需供给);
6、契税税票;
7、 不动产出售发票;
8、购房人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
(三)申领财政补助后退房规则
已收取购房财政补助如要处理退房、退税手续,必须先交还已收取的购房财政补助,凭交还补助的相关证明处理退房、退税手续。
(四)请求补助期限
处理购房补助手续的截止时刻为2017年1月31日,逾期不请求处理,视为主动抛弃请求财政补助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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