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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8 22:32
债款重组又称债款重整,是指债款人在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状况下,债款人依照其与债款人达到的协议或许法院的裁决作出退让的事项。也就是说,只需修正了原定债款归还条件的,即债款重组时确认的债款归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款重组。听讼网小编将在下文为您回答小企业债款重组的处理准则是什么。欢迎阅读!
小企业债款重组的处理准则是什么
1.以低于债款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款的,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付出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以为当期丢失。
2.以非现金财物清偿债款的,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财物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或当期丢失;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财物的入账价值。
假如债款人以多项非现金财物清偿债款的,债款人应按获得的各项非现金财物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财物公允价值总额的份额,对重组应收债款的账面价值和敷衍出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财物的入账价值。
3.以债款转为本钱的,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债款人因抛弃债款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正其他债款条件进行债款重组的,应分别状况处理:
作为债款人,假如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敷衍金额,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敷衍金额,减记的金额确以为本钱公积;假如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敷衍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作为债款人,假如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以为当期丢失;假如重组债款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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