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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单方继承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5:27
在现实生活中,爸爸妈妈对子女进行奉养和贡献是不移至理的,但有时分由于总总的原因,白叟的个另子女可能对老不关心和孝顺,形成白叟灰心丧气,所以白叟不想让不孝顺的子女承继遗产。那么指定单独承继能够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回答。
一、指定单独承继能够吗
指定单独承继是能够的,被承继人能够经过缔结遗言的方式指定遗产的承继人,承继人能够悉数子女或许子女中的一个人。
二、遗言的方式有哪些
1、公证遗言。
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处理遗言公证需求立遗言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请求处理,不能托付别人署理。假如遗言人因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处理遗言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言人所在地处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言人假如要改变或吊销原公证遗言,也有必要由原公证机关处理。
2、自书遗言。
自书遗言有必要由立遗言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造的年、月、日。自书遗言不需求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令效力。
3、代书遗言。
代书遗言是指因遗言人不能书写而托付别人代为书写的遗言。我国《承继法》第17条第3项规则:“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4、录音遗言。
录音遗言是指遗言人用录音的方式制造的自己口述的遗言。为避免录音遗言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言坏处的发作,《承继法》第17条第4项清晰规则:“以录音方式建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办法能够采纳书面或录音的方式,录音遗言制造结束后,应当场将录音遗言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下一年、月、日。
5、口头遗言。
我国《承继法》第17条第5项规则:“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能够用书面或许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由于口头遗言有易于被篡改和假造,以及在遗言人身后无法查验的缺陷,所以《承继法》对口头遗言作了以上约束性规则。
三、遗言收效的条件
(一)主体合法:
1、主体有必要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依据法令规则,立遗言时有必要要有行为才能,无行为才能人或约束行为才能所立的遗言,应属无效遗言。而确认遗言人是否具有遗言才能,应以立遗言人建立遗言时为准。
2、立遗言人的意思表明有必要实在,遗言人在神志不清的状况下所立的遗言也应确定无效,依据《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67条的规则“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况下所施行的民事行为,应当确定为无效”,由于这时的立遗言人现已无法表明实在意思。而判别立遗言人立遗言时状况是否清醒,也要以立遗言人建立遗言的时刻为准。
本案原告供给的被承继人张老伯的遗言,没有建立遗言的时刻,无法判别遗言缔结的时刻,也就无法判别立遗言人立遗言时是否神志清醒、是否有民事行为才能。
(二)客体合法:
1、遗言所处置的产业有必要是立遗言人的个人合法产业。遗产的规模只限于被承继人生前个人一切的产业,依据《承继法》第3条的规则,公民立遗言时只能对自己的合法产业享有处置权,假如对不归于个人的产业进行处置,就归于无效处置。《承继法》第26条规则“遗产在家庭共有产业中的,遗产切割时,应领先分出别人的产业”。
2、本案被承继人张老伯和李月是夫妻,1940年挂号成婚,妻子李月于1992年8月3日逝世。对归于李月一切的那一份遗产,李月逝世后,各承继人都没有表明过抛弃承继,依据《承继法》第25条的规则,应视为均现已承受承继。依据《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77条,“承继开端后,承继人未清晰表明抛弃承继的,视为承受承继,遗产未切割的,即为一起共有”。所以被告母亲李月留传的产业应归于合法承继人一起共有,而本案被承继人在遗言中明显处置了与妻子共有的产业,立遗言人处置了不归于自己的个人产业,该部分内容无效。
(三)内容合法:
遗言指遗言人生前依法定方式对其个人一切的产业进行处置的法令行为,遗言的内容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依据《承继法》第27条规则“遗言无效部分所触及的遗产以及遗言未处置的遗产”,应当依照法定承继处理。
(四)方式合法:
遗言能够选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有必要契合法令的要求方有用。《承继法》第17条规则“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下一年、月、日”。自书遗言在方式上只要是立遗言人亲笔书写,有签名,有日期,具有了这三条在方式上即可有用。本案立遗言人张老伯尽管亲笔书写遗言,且有签名,却没有注明立遗言的时刻。前面现已提过,缔结遗言的时刻对自书遗言是非常重要的要素,没有建立遗言的时刻,就无法判别遗言缔结的时刻,也就无法判别立遗言人立遗言时是否有民事行为才能。关于立遗言的时刻的重要性在《承继法若干意见》第40条也有清晰的规则,“公民在遗书中触及身后产业处置内容,确为死者实在意思的表明,有自己签字并注明晰年、月、日,又无相反依据的,可按自书遗言对待”。可见,假如没有注下一年、月、日,就不能依照自书遗言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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