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6 05:41
公司呈现破产后就需求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时就需求建立清算小组,破产清算小组是有必定法令危险的,例如承当民事职责、刑事职责等,那么破产清算组民事职责怎么承当?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破产清算组民事职责怎样承当
据统计,我国每年稀有百万家企业因各种原因而关闭。这些企业假如是破产,则要按破产程序进行,不然有必要进行清算才干刊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许股东大会承认的人员组成。逾期不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因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档处理人员在公司闭幕时,很有或许成为清算组的成员。
清算组成员有必要对公司和整体债权人担任,《公司法》第190条规则:清算组成员应当毋忝厥职,依法实行清算职责。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许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吞公司产业。清算组成员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许债权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25条规则:"企业董事、监事或许高档处理人员违背忠实职责、勤勉职责,致使地点企业破产的,依法承当民事职责。有前款规则景象的人员,自破产程序完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因而,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档处理人员应当对企业不遗余力,忠实、勤勉运营,根绝损公肥私、滥用职权等不法行为,对企业的运营处理尽到合理的留意,尽量防止企业因运营不善而破产,然后防备相应的民事补偿危险。
二、破产清算组的职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决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建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能够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分、清算中介安排以及管帐、律师中发生,也能够从政府财务、工商处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作、社会保险、土地处理、国有财物处理、人事等部分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能够依照有关规则派人参与清算组。
清算组经人民法院赞同能够延聘破产清算安排、律师事务所、管帐事务所等中介安排承当必定的破产清算作业。中介安排就清算作业向清算组担任。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纳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纳原挂号造册的财物明细表、有形财物清册,接纳一切产业、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材料。破产宣告前建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送。
(二)整理破产企业产业,编制产业明细表和财物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安排破产产业的评价、拍卖、变现;
(三)收回破产企业的产业,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产业持有人依法行使产业权利;
(四)处理、处置破产产业,决议是否实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运营活动。承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五)进行破产产业的托付评价、拍卖及其他变现作业;
(六)依法提出并履行破产产业处理和分配计划;
(七)提交清算陈述;
(八)代表破产企业参与诉讼和裁定活动;
(九)处理企业刊出挂号等破产完结事宜;
(十)完结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
清算组对人民法院担任而且陈述作业,承受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辅导清算组的作业,清晰清算组的职权与职责,协助清算组拟定作业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作业。清算组有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许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债权人的请求或许依职权予以纠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破产清算组民事职责怎样承当”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则,破产清算组在清算的时分,违背法令规则,形成债权人或许破产企业丢失的,要承当补偿的职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破产清算组民事职责怎样承当
据统计,我国每年稀有百万家企业因各种原因而关闭。这些企业假如是破产,则要按破产程序进行,不然有必要进行清算才干刊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许股东大会承认的人员组成。逾期不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因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档处理人员在公司闭幕时,很有或许成为清算组的成员。
清算组成员有必要对公司和整体债权人担任,《公司法》第190条规则:清算组成员应当毋忝厥职,依法实行清算职责。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许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吞公司产业。清算组成员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许债权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25条规则:"企业董事、监事或许高档处理人员违背忠实职责、勤勉职责,致使地点企业破产的,依法承当民事职责。有前款规则景象的人员,自破产程序完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因而,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档处理人员应当对企业不遗余力,忠实、勤勉运营,根绝损公肥私、滥用职权等不法行为,对企业的运营处理尽到合理的留意,尽量防止企业因运营不善而破产,然后防备相应的民事补偿危险。
二、破产清算组的职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决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建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能够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分、清算中介安排以及管帐、律师中发生,也能够从政府财务、工商处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作、社会保险、土地处理、国有财物处理、人事等部分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能够依照有关规则派人参与清算组。
清算组经人民法院赞同能够延聘破产清算安排、律师事务所、管帐事务所等中介安排承当必定的破产清算作业。中介安排就清算作业向清算组担任。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纳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纳原挂号造册的财物明细表、有形财物清册,接纳一切产业、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材料。破产宣告前建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送。
(二)整理破产企业产业,编制产业明细表和财物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安排破产产业的评价、拍卖、变现;
(三)收回破产企业的产业,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产业持有人依法行使产业权利;
(四)处理、处置破产产业,决议是否实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运营活动。承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五)进行破产产业的托付评价、拍卖及其他变现作业;
(六)依法提出并履行破产产业处理和分配计划;
(七)提交清算陈述;
(八)代表破产企业参与诉讼和裁定活动;
(九)处理企业刊出挂号等破产完结事宜;
(十)完结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
清算组对人民法院担任而且陈述作业,承受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辅导清算组的作业,清晰清算组的职权与职责,协助清算组拟定作业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作业。清算组有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许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债权人的请求或许依职权予以纠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破产清算组民事职责怎样承当”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则,破产清算组在清算的时分,违背法令规则,形成债权人或许破产企业丢失的,要承当补偿的职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