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权同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16:01房子土地运用权同典当的规则
土地运用权,是指单位或许个人依法或依约好,对国有土地或团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有限处置的权力。
国有土地运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运用人依法运用土地并获得收益的权力。国有土地运用权的获得方法有划拨、出让、租借、入股等。有偿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能够依法转让、租借、典当和承继。划拨土地运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之后,才能够转让、租借、典当。
一、国家划拨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城市团体企事业单位运用的国有土地;
二、国家建设经同意征用的团体所有土地;
三、城市居民住所运用的国有土地;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划拨或承包给团体、个人运用的国有土地;
五、乡(镇)、村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或乡民个人运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农副业出产等地的国有土地;
六、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认归于团体所有的荒地、荒山、沙丘、牧地、林地、水面、滩涂等;
七、其他依照法律规则归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运用权不得独自典当。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一起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