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无罪辩护词范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17:18
在我国公职人员有滥用职权的行为,但信任这仅仅少部分人的行为,在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下,信任这样的行为会越来越少发作。但有公职人员因滥用职权被人申述,该怎样进行辩解?辩解词要怎样写?听讼网为我们回答。
滥用职权罪无罪辩解词范本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依据被告人近亲属的托付,本辩解人按照辩解人的责任,现就被告人XX被指控纳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宣布如下辩解定见,供合议庭合议时参阅。
一、被告人XX不构成纳贿罪。
纳贿罪是指国家作业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本案中,因为被告人XX既没有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也不具有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因而,被告人XX的行为不构成纳贿罪。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XX收取张XX和李XX的金钱是其合伙分红所得,不是收受别人资产的行为。依据标明:1、被告人张XX、李XX都约请XX入伙一同搞训练,XX也的确容许入伙并以供给告贷的方法别离出资10万元、4万元和李XX、张XX合伙训练;2、被告人XX与张XX、王XX合伙,及与李XX合伙期间有清晰的分工,即XX担任训练目标,王XX担任财务补助,张XX担任训练的详细操作,和李XX的分工也依然如此,该分工尽管违背了相关纪律,但契合合伙运营的特征;(详见张XX、王XX口供卷第15页、第94页)3、XX在向张XX、李XX供给告贷时尽管收取了较低的利息,但远远低于民间假贷的利息,对此,被告人XX辩称是保底型的出资,该出资方法在民间普遍存在,具有必定的合理性,和入暗股纳贿具有本质的差异;4、被告人XX于2008年10月调任某局工会主席后,现已无职无权,没有任何职务上的便当,不行能为被告人张XX及李XX获取利益,但被告人张XX依然送给他17万元,而李XX送给被告人XX14.6万元的金钱(含债务利益)都发作在被告人XX担任工会主席之后。假如按照公诉机关指控的纳贿去解说,显着解说不通,而他们的行为刚好契合合伙分红的法令特征;5、被告人XX对下岗职工再作业训练不具有处理权限,可是被告人张XX依然将下岗职工再作业训练补助资金中的10万元送给XX。同理,只能用合伙分红进行解说;6、李XX送给被告人XX的14.6万元金钱包含了炒黄金的收益及运营XX集团XX的清算利益合计7.6万元,而该7.6万元的出资和收益与被告人XX职务没有任何相关,也只能用合伙分红进行解说。
(二)被告人XX参加合伙业务底子没有使用职务上的便当。
1、农人工训练的整个事项被告人XX均没有参加。其一,依据XX局的责任分配,关于训练校园的承认,是由XX局XX科副科长刘XX和副局长兼作业训练科科长朱XX进行查询和初审,并由XX党总支书记马XX分担担任;其二,训练目标分配的查询是由作业训练科担任人刘XX、科长朱XX、党总支书记马XX与市劳作和社会确保局纪检监察作业人员及市财务局社保办王XX施行;其三,农人工训练目标的分配及训练校园的终究承认是由XX市劳作与社会确保局赞同下发,被告人XX对此没有任何决议权。
2、财务补助金钱拨付的整个进程被告人XX也没有参加。其一、训练安排开班、毕业考试、技术等级判定资料等初始资料由训练安排向XX局训练科请求,由刘XX进行初审,并交分担领导党总支马XX书记签署定见后由市劳作与社会确保局纪检监察部分和市财务局层层批阅决议和承认;其二、申领农人工训练的财务补助资金的两个重要表格,即农人工训练资历确定表、XX省乡村劳作力技术训练补助单位请求表都没有要求被告人XX签署定见。
公诉机关提出在这两张表上没有XX签字时因为表格规划缺点,该理由不能建立。首要,这两张表格是由省里一致下发的格局文本,其次,表格上劳作确保部分定见仅需经办人签字即可,恰能从旁印证被告人XX均没有参加农人工训练及训练安排收取财务补助资金的整个进程,也没有干涉。一起,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XX虽没有在表格上签字可是盖章时需求得到其赞同的抗辩理由,不契合现实也是不能建立的。首要,证人刘XX、马XX与被告人XX之间具有利益冲突,并且其二人的口供均为假口供,不能予以采信。因为在训练安排请求表上底子不需求被告人XX签字,可是证人刘XX和马XX均说要呈报XX签字(详见证人证言卷第15、55页),显着为虚伪口供。且刘XX称在表格上盖章时征得了被告人XX的赞同或通过保管公章人罗XX向XX核实(详见证人证言卷第74页),可是该证词被告人XX和证人罗XX均予以否定。其次,直接保管XX局局章的罗XX证词里清晰了:刘XX在对训练项目的申报资料盖章时,口头通知罗XX是征得XX赞同,可是罗XX并没有向XX核实而轻信了刘XX的话(详见证人证言卷第76页);自2008年后,通过马XX书记赞同,公章在训练安排需求使用时都由张XX自行带在身上,自行盖章(详见证人证言卷第76页)。因为罗XX和该案子没有利害联系,一起他是直接保管公章的人,其证言证词比刘XX、马XX更具有可信性。
3、作业训练中心其他商业运营行为和XX的职务没有相关。作业训练中心除了供给农人工训练之外,还有下岗职工再作业训练,还有其他技术训练,还有将训练中心场所租借供社会办学力气进行办学,然后三者均和被告人XX处理的XX局没有相关,被告人XX参加与其职务上没有相关的商业运营显着没有使用职务上的便当。
二、被告人XX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一)被告人XX不具备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资历。
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的规则,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有必要是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不尽职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七条将受托行使国家机关行政处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等作业人员列为不尽职罪的主体,可是构成滥用职权罪前提条件有必要是在行使行政处理职权的情况下。因为XX局对作业训练中心的处理是归于企业业务处理,不归于对国家行政业务的处理。因而,被告人XX不能成为滥用职权罪的主体。
(二)被告人XX没有滥用职权行为。
1、被告人XX的决议均是通过XX局的局务会团体评论作出的。被告人XX赞同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也赞同对训练中心施行目标处理由张XX详细担任,还赞同在目标分配上向张XX的训练中心恰当歪斜的行为均是通过XX局的局务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作出的,而不是由被告人XX个人改动团体定见作出的。
2、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是准则立异,没有违背法令禁止性规则。
①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契合XX市的客观情况。我市农人工为生计处处奔走,对国家的惠民方针采用漠然置之,而XX局因为受编制的约束,整个训练科只要刘XX一人,底子没有力气去安排执行,从施行初期的实践6个月作用而言,没有一个农人工到训练中心收取训练卷。在不得已的情况下,XX局局务会研讨决议,改动了训练卷的发放方法,经实践证明,因为训练安排具有利益联系,他们代发训练卷后,通过他们的详细施行,唤醒了农人工的参加认识,也更有利于维护农人工的利益。
②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归于准则立异。《乡村劳作力搬运训练财务补助资金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则,训练补助资金以农人直接获益为准则,能够直接补助给农人也能够直接补助给训练安排。作业局通过团体民主程序决议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是以确保农人利益为起点,该做法没有违背《乡村劳作力搬运训练财务补助资金处理办法》、《XX区域乡村劳作力搬运技术训练施行细则》等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则,归于准则立异。该立异得到了上级劳作确保部分的必定,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行,证明该准则立异通过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值得指出的是,顶替被告人XX的下一任局长们依然沿用着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
③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是针对一切的训练安排。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不施行监管责任,违背规则将训练券直接发给张XX”系滥用职权。公诉机关疏忽了一个现实,便是将训练卷直接发给训练安排不是只针对被告人张XX一家训练中心,这种做法是作业局对悉数的训练安排施行的做法,并不是被告人XX个人将训练卷只发放给张XX一个人,两者之间具有本质的差异。
3、被告人张XX收取训练卷的多少系刘XX个人行为,与被告人XX无关。在申报训练项目开班前,都是被告人张XX直接找刘XX收取训练卷,刘XX并没有得到被告人XX的指示,也没有向被告人XX进行请示,其仅仅自行揣摩XX的意思,然后按照张XX要求的数量将训练卷发给他(详见证人证言卷第22、23页)。刘XX的行为显着超出了被告人XX所说的“支撑张XX作业”的意思表明。其与被告人张XX的行为被告人XX并不知情。
(三)被告人张XX承揽训练中心不能成为被告人XX滥用职权的依据。
公诉机关提出在对承揽训练中心竞价进程中,有人竞价比被告人张XX更高的情况下,XX局决议由被告人张XX承揽训练中心即能确定被告人XX滥用职权,这种理由是不能建立的。首要,XX局局务会简直一切的成员均要求被告人张XX持续对训练中心施行目标处理,是因为张XX不只能够完结目标处理使命,并且其积累了相关经历,能确保训练作业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所以通过民主集中制表决赞同由被告人张XX承揽训练中心,该决议并不是被告人XX的个人决议。其次,竞价并不是价高者得,需求考虑归纳要素。被告人张XX竞价为每年45万元,这个价格根本归于一个本钱价,比他竞价更高的价格或许低于本钱价,违背《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的规则。作业局为了确保训练质量,而不是一味的挑选竞价高的承揽者是正确的决议。
(四)训练安排造假不能成为被告人XX滥用职权的依据。
因为考虑到训练中心既是XX局里面的直属安排,又是目标处理的相对方,训练目标向其歪斜,契合作业局的整体利益。因而,局务会才团体赞同将训练目标向训练中心歪斜。更何况是,关于训练目标的终究决议权是在上级劳作确保部分,被告人XX是否赞同或对立都不能对训练目标的分配构成本质影响,因而,其赞同的行为显着不能以滥用职权论处。至于,训练中心使用歪斜的目标进行造假违法既超出了XX局其时研讨的初衷和预见,也和XX局没有因果联系,这比如违法分子使用菜刀去违法,不能追查卖菜刀的人的责任的道理是相同的。值得指出的是,被告人张XX从没有将其造假清晰通知过被告人XX,刘XX在对训练中心初审时发现造假问题可是并没有向被告人XX进行过陈述(详见证人证言卷第7、10页)。被告人张XX和刘XX都是自行揣度以为被告人XX对训练造假知情,实际上被告人XX被告人张XX使用训练目标造假之事并不知情。
(五)国家资金被骗得的整个进程和被告人XX无因果联系。
如前述,在农人工请求国家训练补助资金的流程中,作业服务局担任对定点训练校园提交的请求表、开班花名册、教学计划、考试花名册、安顿作业证明、学员签字的训练卷等请求国家训练补助所需求的资料以及上报训练人数及资金拨付数的初审作业。被告人XX作为该局的法定代表人,尽管有处理责任,但该项作业一方面由乡村作业服务科的刘XX详细执行,由时任和被告人XX平级的党总支部书记马XX担任分担,另一方面上级主管局即XX市劳作确保局的纪检监察、执业才能判定科、作业科都参加了开班的查看和考试查看,且财务局的社保科全程参加了监管。在这三个环节中既不需求被告人XX的参加,又不需求其详细分担,更不需求其签字。而农人工训练资历确定表、申报训练补助资金表两份极为重要的领款依据也没有要求被告人XX签署定见,因而,农人工训练的国家补助资金被骗得的整个进程中,被告人XX既无玩忽职守行为也无滥用职权行为,其行为不能以不尽职违法论处。
(六)无依据证明本案致使公共财产或国家利益遭受严重丢失。
首要,XX司法判定所所做的《张XX骗得国家训练补助款司法判定定见书》将案子卷宗4册;吴XX查询笔录等作为的判定依据。依据法令规则任何未经质证的依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案子卷宗4册、吴XX查询笔录等依据在未通过质证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又怎样能作为司法判定的依据呢?该判定依据的判定资料有严重缺点,因而,该判定不具有公正性、客观性,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其次,公诉机关尽管提交了会计师业务所的会计陈述,证明XX中心收取了国家训练补助资金244.22万元,但国家训练补助资金包含了下岗职工再作业训练、乡村劳作力搬运技术训练和创业训练。但只要乡村劳作力搬运技术训练和被告人XX职务上有相关。会计陈述反映在两年度内,作业训练中心收取国家乡村劳作力搬运技术训练虽有122万元,但这122万元中包含了合法的补助资金,合法的补助资金是多少至今没有查实,已然合法的补助资金没有查实,则骗得国家补助资金是多少也无法查实,无法查实就不能查实国家利益遭受多大的丢失,因为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形成国家人民利益严重丢失,因而,本案缺少滥用职权罪的指控依据。
因而,本辩解人以为,被告人XX不构成纳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按照无罪推定的准则和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被告人XX为无罪。
退一步说,即使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的现实能够建立,那么该案的定性也存在问题,该案只能以涉嫌贪污罪对被告人XX科罪量刑。依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XX和被告人张XX、被告人王XX及被告人李XX相互之间都有合伙的意思表明,阐明各被告人之间有共谋。即使被告人XX的行为能够构成滥用职权罪,其行为也一起构成贪污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不尽职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四条第二款的“国家作业人员与别人共谋,使用职务行为协助别人施行其他违法行为,一起构成不尽职违法和一起施行的其他违法共犯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的规则,对被告人XX也只能按照贪污罪科罪处分。并且在贪污罪一起违法中,被告人XX应为从犯。
被告人XX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应予以确定。被告人XX在XX市纪委专案组对其查询说话中告知了悉数违法现实,因为纪委不归于国家司法机关,其查询说话相当于有关安排的盘查、教育,此刻因为被告人XX现已自动告知了自己一切的违法现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则,被告人XX应当确定为自首。司法机关介入后,XX尽管对自己自动告知问题的性质进行了辩解,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建立问题的批复》的规则,被告人XX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其自首的建立。因而,假如被告人XX的行为以违法论处,则其应有自首情节。
被告人XX具有建功情节。被告人XX举报了罗XX涉嫌贩卖毒品,经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查验事实,并拘捕了违法嫌疑人罗XX。
以上定见如无不妥,请予以采用。
辩解人: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上述便是小编为我们收拾有一份无罪辩解词的范本,辩解词必定要客观现实,将被告人的指控罪名进行逐个辩解,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假如读者需求进行辩解方面的法令援助,听讼网是你最好的挑选。
滥用职权罪无罪辩解词范本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依据被告人近亲属的托付,本辩解人按照辩解人的责任,现就被告人XX被指控纳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宣布如下辩解定见,供合议庭合议时参阅。
一、被告人XX不构成纳贿罪。
纳贿罪是指国家作业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本案中,因为被告人XX既没有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也不具有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行为。因而,被告人XX的行为不构成纳贿罪。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XX收取张XX和李XX的金钱是其合伙分红所得,不是收受别人资产的行为。依据标明:1、被告人张XX、李XX都约请XX入伙一同搞训练,XX也的确容许入伙并以供给告贷的方法别离出资10万元、4万元和李XX、张XX合伙训练;2、被告人XX与张XX、王XX合伙,及与李XX合伙期间有清晰的分工,即XX担任训练目标,王XX担任财务补助,张XX担任训练的详细操作,和李XX的分工也依然如此,该分工尽管违背了相关纪律,但契合合伙运营的特征;(详见张XX、王XX口供卷第15页、第94页)3、XX在向张XX、李XX供给告贷时尽管收取了较低的利息,但远远低于民间假贷的利息,对此,被告人XX辩称是保底型的出资,该出资方法在民间普遍存在,具有必定的合理性,和入暗股纳贿具有本质的差异;4、被告人XX于2008年10月调任某局工会主席后,现已无职无权,没有任何职务上的便当,不行能为被告人张XX及李XX获取利益,但被告人张XX依然送给他17万元,而李XX送给被告人XX14.6万元的金钱(含债务利益)都发作在被告人XX担任工会主席之后。假如按照公诉机关指控的纳贿去解说,显着解说不通,而他们的行为刚好契合合伙分红的法令特征;5、被告人XX对下岗职工再作业训练不具有处理权限,可是被告人张XX依然将下岗职工再作业训练补助资金中的10万元送给XX。同理,只能用合伙分红进行解说;6、李XX送给被告人XX的14.6万元金钱包含了炒黄金的收益及运营XX集团XX的清算利益合计7.6万元,而该7.6万元的出资和收益与被告人XX职务没有任何相关,也只能用合伙分红进行解说。
(二)被告人XX参加合伙业务底子没有使用职务上的便当。
1、农人工训练的整个事项被告人XX均没有参加。其一,依据XX局的责任分配,关于训练校园的承认,是由XX局XX科副科长刘XX和副局长兼作业训练科科长朱XX进行查询和初审,并由XX党总支书记马XX分担担任;其二,训练目标分配的查询是由作业训练科担任人刘XX、科长朱XX、党总支书记马XX与市劳作和社会确保局纪检监察作业人员及市财务局社保办王XX施行;其三,农人工训练目标的分配及训练校园的终究承认是由XX市劳作与社会确保局赞同下发,被告人XX对此没有任何决议权。
2、财务补助金钱拨付的整个进程被告人XX也没有参加。其一、训练安排开班、毕业考试、技术等级判定资料等初始资料由训练安排向XX局训练科请求,由刘XX进行初审,并交分担领导党总支马XX书记签署定见后由市劳作与社会确保局纪检监察部分和市财务局层层批阅决议和承认;其二、申领农人工训练的财务补助资金的两个重要表格,即农人工训练资历确定表、XX省乡村劳作力技术训练补助单位请求表都没有要求被告人XX签署定见。
公诉机关提出在这两张表上没有XX签字时因为表格规划缺点,该理由不能建立。首要,这两张表格是由省里一致下发的格局文本,其次,表格上劳作确保部分定见仅需经办人签字即可,恰能从旁印证被告人XX均没有参加农人工训练及训练安排收取财务补助资金的整个进程,也没有干涉。一起,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XX虽没有在表格上签字可是盖章时需求得到其赞同的抗辩理由,不契合现实也是不能建立的。首要,证人刘XX、马XX与被告人XX之间具有利益冲突,并且其二人的口供均为假口供,不能予以采信。因为在训练安排请求表上底子不需求被告人XX签字,可是证人刘XX和马XX均说要呈报XX签字(详见证人证言卷第15、55页),显着为虚伪口供。且刘XX称在表格上盖章时征得了被告人XX的赞同或通过保管公章人罗XX向XX核实(详见证人证言卷第74页),可是该证词被告人XX和证人罗XX均予以否定。其次,直接保管XX局局章的罗XX证词里清晰了:刘XX在对训练项目的申报资料盖章时,口头通知罗XX是征得XX赞同,可是罗XX并没有向XX核实而轻信了刘XX的话(详见证人证言卷第76页);自2008年后,通过马XX书记赞同,公章在训练安排需求使用时都由张XX自行带在身上,自行盖章(详见证人证言卷第76页)。因为罗XX和该案子没有利害联系,一起他是直接保管公章的人,其证言证词比刘XX、马XX更具有可信性。
3、作业训练中心其他商业运营行为和XX的职务没有相关。作业训练中心除了供给农人工训练之外,还有下岗职工再作业训练,还有其他技术训练,还有将训练中心场所租借供社会办学力气进行办学,然后三者均和被告人XX处理的XX局没有相关,被告人XX参加与其职务上没有相关的商业运营显着没有使用职务上的便当。
二、被告人XX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一)被告人XX不具备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资历。
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的规则,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有必要是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不尽职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七条将受托行使国家机关行政处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等作业人员列为不尽职罪的主体,可是构成滥用职权罪前提条件有必要是在行使行政处理职权的情况下。因为XX局对作业训练中心的处理是归于企业业务处理,不归于对国家行政业务的处理。因而,被告人XX不能成为滥用职权罪的主体。
(二)被告人XX没有滥用职权行为。
1、被告人XX的决议均是通过XX局的局务会团体评论作出的。被告人XX赞同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也赞同对训练中心施行目标处理由张XX详细担任,还赞同在目标分配上向张XX的训练中心恰当歪斜的行为均是通过XX局的局务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作出的,而不是由被告人XX个人改动团体定见作出的。
2、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是准则立异,没有违背法令禁止性规则。
①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契合XX市的客观情况。我市农人工为生计处处奔走,对国家的惠民方针采用漠然置之,而XX局因为受编制的约束,整个训练科只要刘XX一人,底子没有力气去安排执行,从施行初期的实践6个月作用而言,没有一个农人工到训练中心收取训练卷。在不得已的情况下,XX局局务会研讨决议,改动了训练卷的发放方法,经实践证明,因为训练安排具有利益联系,他们代发训练卷后,通过他们的详细施行,唤醒了农人工的参加认识,也更有利于维护农人工的利益。
②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归于准则立异。《乡村劳作力搬运训练财务补助资金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则,训练补助资金以农人直接获益为准则,能够直接补助给农人也能够直接补助给训练安排。作业局通过团体民主程序决议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是以确保农人利益为起点,该做法没有违背《乡村劳作力搬运训练财务补助资金处理办法》、《XX区域乡村劳作力搬运技术训练施行细则》等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则,归于准则立异。该立异得到了上级劳作确保部分的必定,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行,证明该准则立异通过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值得指出的是,顶替被告人XX的下一任局长们依然沿用着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的做法。
③将训练卷直接发放给训练安排是针对一切的训练安排。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不施行监管责任,违背规则将训练券直接发给张XX”系滥用职权。公诉机关疏忽了一个现实,便是将训练卷直接发给训练安排不是只针对被告人张XX一家训练中心,这种做法是作业局对悉数的训练安排施行的做法,并不是被告人XX个人将训练卷只发放给张XX一个人,两者之间具有本质的差异。
3、被告人张XX收取训练卷的多少系刘XX个人行为,与被告人XX无关。在申报训练项目开班前,都是被告人张XX直接找刘XX收取训练卷,刘XX并没有得到被告人XX的指示,也没有向被告人XX进行请示,其仅仅自行揣摩XX的意思,然后按照张XX要求的数量将训练卷发给他(详见证人证言卷第22、23页)。刘XX的行为显着超出了被告人XX所说的“支撑张XX作业”的意思表明。其与被告人张XX的行为被告人XX并不知情。
(三)被告人张XX承揽训练中心不能成为被告人XX滥用职权的依据。
公诉机关提出在对承揽训练中心竞价进程中,有人竞价比被告人张XX更高的情况下,XX局决议由被告人张XX承揽训练中心即能确定被告人XX滥用职权,这种理由是不能建立的。首要,XX局局务会简直一切的成员均要求被告人张XX持续对训练中心施行目标处理,是因为张XX不只能够完结目标处理使命,并且其积累了相关经历,能确保训练作业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所以通过民主集中制表决赞同由被告人张XX承揽训练中心,该决议并不是被告人XX的个人决议。其次,竞价并不是价高者得,需求考虑归纳要素。被告人张XX竞价为每年45万元,这个价格根本归于一个本钱价,比他竞价更高的价格或许低于本钱价,违背《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的规则。作业局为了确保训练质量,而不是一味的挑选竞价高的承揽者是正确的决议。
(四)训练安排造假不能成为被告人XX滥用职权的依据。
因为考虑到训练中心既是XX局里面的直属安排,又是目标处理的相对方,训练目标向其歪斜,契合作业局的整体利益。因而,局务会才团体赞同将训练目标向训练中心歪斜。更何况是,关于训练目标的终究决议权是在上级劳作确保部分,被告人XX是否赞同或对立都不能对训练目标的分配构成本质影响,因而,其赞同的行为显着不能以滥用职权论处。至于,训练中心使用歪斜的目标进行造假违法既超出了XX局其时研讨的初衷和预见,也和XX局没有因果联系,这比如违法分子使用菜刀去违法,不能追查卖菜刀的人的责任的道理是相同的。值得指出的是,被告人张XX从没有将其造假清晰通知过被告人XX,刘XX在对训练中心初审时发现造假问题可是并没有向被告人XX进行过陈述(详见证人证言卷第7、10页)。被告人张XX和刘XX都是自行揣度以为被告人XX对训练造假知情,实际上被告人XX被告人张XX使用训练目标造假之事并不知情。
(五)国家资金被骗得的整个进程和被告人XX无因果联系。
如前述,在农人工请求国家训练补助资金的流程中,作业服务局担任对定点训练校园提交的请求表、开班花名册、教学计划、考试花名册、安顿作业证明、学员签字的训练卷等请求国家训练补助所需求的资料以及上报训练人数及资金拨付数的初审作业。被告人XX作为该局的法定代表人,尽管有处理责任,但该项作业一方面由乡村作业服务科的刘XX详细执行,由时任和被告人XX平级的党总支部书记马XX担任分担,另一方面上级主管局即XX市劳作确保局的纪检监察、执业才能判定科、作业科都参加了开班的查看和考试查看,且财务局的社保科全程参加了监管。在这三个环节中既不需求被告人XX的参加,又不需求其详细分担,更不需求其签字。而农人工训练资历确定表、申报训练补助资金表两份极为重要的领款依据也没有要求被告人XX签署定见,因而,农人工训练的国家补助资金被骗得的整个进程中,被告人XX既无玩忽职守行为也无滥用职权行为,其行为不能以不尽职违法论处。
(六)无依据证明本案致使公共财产或国家利益遭受严重丢失。
首要,XX司法判定所所做的《张XX骗得国家训练补助款司法判定定见书》将案子卷宗4册;吴XX查询笔录等作为的判定依据。依据法令规则任何未经质证的依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案子卷宗4册、吴XX查询笔录等依据在未通过质证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又怎样能作为司法判定的依据呢?该判定依据的判定资料有严重缺点,因而,该判定不具有公正性、客观性,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其次,公诉机关尽管提交了会计师业务所的会计陈述,证明XX中心收取了国家训练补助资金244.22万元,但国家训练补助资金包含了下岗职工再作业训练、乡村劳作力搬运技术训练和创业训练。但只要乡村劳作力搬运技术训练和被告人XX职务上有相关。会计陈述反映在两年度内,作业训练中心收取国家乡村劳作力搬运技术训练虽有122万元,但这122万元中包含了合法的补助资金,合法的补助资金是多少至今没有查实,已然合法的补助资金没有查实,则骗得国家补助资金是多少也无法查实,无法查实就不能查实国家利益遭受多大的丢失,因为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形成国家人民利益严重丢失,因而,本案缺少滥用职权罪的指控依据。
因而,本辩解人以为,被告人XX不构成纳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按照无罪推定的准则和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被告人XX为无罪。
退一步说,即使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的现实能够建立,那么该案的定性也存在问题,该案只能以涉嫌贪污罪对被告人XX科罪量刑。依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XX和被告人张XX、被告人王XX及被告人李XX相互之间都有合伙的意思表明,阐明各被告人之间有共谋。即使被告人XX的行为能够构成滥用职权罪,其行为也一起构成贪污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不尽职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四条第二款的“国家作业人员与别人共谋,使用职务行为协助别人施行其他违法行为,一起构成不尽职违法和一起施行的其他违法共犯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的规则,对被告人XX也只能按照贪污罪科罪处分。并且在贪污罪一起违法中,被告人XX应为从犯。
被告人XX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应予以确定。被告人XX在XX市纪委专案组对其查询说话中告知了悉数违法现实,因为纪委不归于国家司法机关,其查询说话相当于有关安排的盘查、教育,此刻因为被告人XX现已自动告知了自己一切的违法现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则,被告人XX应当确定为自首。司法机关介入后,XX尽管对自己自动告知问题的性质进行了辩解,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建立问题的批复》的规则,被告人XX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其自首的建立。因而,假如被告人XX的行为以违法论处,则其应有自首情节。
被告人XX具有建功情节。被告人XX举报了罗XX涉嫌贩卖毒品,经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查验事实,并拘捕了违法嫌疑人罗XX。
以上定见如无不妥,请予以采用。
辩解人: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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