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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转让我的股份算侵占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01:29
侵吞罪是刑事违法的一种,侵吞罪是指将他人丢失、埋藏或许交由代为保管的资产,不合法占为已有的一种行为,侵吞罪的确认与侵吞资产的案值有关,那么他人转让我的股份算侵吞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他人转让我的股份是不是侵吞
股权转让是归于合法的行为,是归于价值生意的一种商业活动,所以股权转让并不归于侵吞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吞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将他人的忘记物或许埋藏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本条罪,通知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二、股权转让的方式
(1)一般转让与特别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则而作的区分。一般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则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生意。特别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则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承继和履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悉数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悉数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悉数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切割而作的区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含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悉数转让指股权的同时转让。
(4)约好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作的根据而作的区分。约好转让是根据当事人合意而发作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作的转让,如股份的承继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根据司法权而发作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三、侵吞罪是怎么确认的
(一)本罪与偷盗罪的边界
侵吞罪与偷盗罪同属侵略产业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差异首要体现在:偷盗罪是隐秘盗取公私资产的行为,在偷盗时,资产并不在行为人操控之下:而侵吞罪则是行为人侵吞物主托付办理的资产,其施行侵吞行为时,被侵吞之物其时已在他的实践操控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边界
两罪的差异是:
1、违法目标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产业,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吞罪不只能够是公共资产,还能够是私家资产,且包含不动产;
2、违法主体不同。侵吞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资产且对其加以侵吞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违法客观方面体现不同。贪污罪体现为行为人有必要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即使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利和位置所构成的经手办理公共资产的便当条件。而侵吞罪中行为人是否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不影响该罪的建立。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他人转让我的股份是不是侵吞”问题进行的回答,股权转让是归于合法的行为,是归于价值生意的一种商业活动,所以股权转让并不归于侵吞的行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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