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的实体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23:10
修改同志:
我有一个工作需求讨教:因爱情不合,年头我与老公离婚,咱们现在的住宅归我,女儿亦由我进行抚育,但在法庭上,老公忽然拿出近20万元的欠条,提出是一起债款,要求两人分管,一审判定书断定我担负其间的92000元,这其间的9万元算是我占有住宅的债款。据我辩认,在3年前购买咱们这套价值28万元的住宅时,我老公是向公婆借过18万元,公婆对我很好,几年来也从未提起过还钱的事,现在,这笔债款已过诉讼时效,我又没有才能偿还。请问我能以时效为由拒还这笔钱吗?
本网在线答疑:
柳虹读者,你们夫妻三年前购房时,由你老公向其爸爸妈妈告贷18万元,你知道这个工作,而且现已住进了新房,这笔告贷是由你老公经手借入,又有借单证明,足见其不属于赠与性质。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03日公布)第17条的规则:“夫妻为一起生活或为实行抚育、奉养责任等所负债款,应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离婚时应当以夫妻一起产业清偿。”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则,其起算时刻为债权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时始”,就你说的状况而言,有必要是你的老公清晰向他的爸爸妈妈表明不再偿还18万元告贷之日起,开端核算诉讼时效。而你的老公并没有这种表明,所以,这笔债款并未超越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判定你担负这笔一起债款的一半是有道理的,你不能以时效为由回绝。
我有一个工作需求讨教:因爱情不合,年头我与老公离婚,咱们现在的住宅归我,女儿亦由我进行抚育,但在法庭上,老公忽然拿出近20万元的欠条,提出是一起债款,要求两人分管,一审判定书断定我担负其间的92000元,这其间的9万元算是我占有住宅的债款。据我辩认,在3年前购买咱们这套价值28万元的住宅时,我老公是向公婆借过18万元,公婆对我很好,几年来也从未提起过还钱的事,现在,这笔债款已过诉讼时效,我又没有才能偿还。请问我能以时效为由拒还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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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虹读者,你们夫妻三年前购房时,由你老公向其爸爸妈妈告贷18万元,你知道这个工作,而且现已住进了新房,这笔告贷是由你老公经手借入,又有借单证明,足见其不属于赠与性质。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03日公布)第17条的规则:“夫妻为一起生活或为实行抚育、奉养责任等所负债款,应认定为夫妻一起债款,离婚时应当以夫妻一起产业清偿。”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则,其起算时刻为债权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时始”,就你说的状况而言,有必要是你的老公清晰向他的爸爸妈妈表明不再偿还18万元告贷之日起,开端核算诉讼时效。而你的老公并没有这种表明,所以,这笔债款并未超越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判定你担负这笔一起债款的一半是有道理的,你不能以时效为由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