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与其他相近行为的界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14:39
详细怎么确定合同诈骗罪与其他附近行为的边界?
(一)与民事诈骗行为的边界的确定
首要片面意图不同。这两种行为成心内容不同。民事诈骗行为的当事人采纳诈骗办法,旨在使相对人发生错误认识,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然后经过两边实行该法律行为获取必定的“不合法利益“,其实质是直接牟利;而合同诈骗罪尽管客观上可引起别人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明”,但行为人并没有承当约好民事责任的诚心,而是只想使对方实行那个底子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单独责任”,然后直接不合法占有对方资产。因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直接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为成心内容,而民事诈骗则是经过两边履约来直接获取不合法产业利益。
其次是客观方面不同。详细表现在四个方面:
1.在行为办法上,合同诈骗罪都是作为;而民事诈骗行为则不只表现为作为,还有适当一部分表现为不作为;
2.从诈骗的程度看,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的行为已到达了必定程度,需要由刑法来调整;而民事诈骗行为尽管在客观上也表现为虚拟现实或隐秘现实本相,但其诈骗行为仍在必定的极限内,而仍应由民事法律来调整;
3.从诈骗内容看,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底子没有实行合同的才能和实践行动;而民事诈骗行为中仍有民事内容的存在;
4.从诈骗的手法看,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意图使用经济合同到达骗得钱财的意图,总是想方设法的假充合法身份,如使用虚伪的名字、身份、空白合同书,虚伪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等,以骗得对方的信赖使行骗到达意图;而民事诈骗行为人一般无须冒充合法身份。
此外,受侵略权力的特点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略的是资产所有权,作为违法目标的公私资产,并未充任经济合同设定的权力、责任的体现者;而民事诈骗行为侵略的则是债务,即作为侵略目标的公私资产,是现已进入经济合同设定的出产、流通领域的权力责任的体现者。
(二) 划清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边界的确定
一般以为,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临两者进行区别:
1.片面方面。判别行为人在片面上是明知自己
无实行才能而虚拟现实、隐秘本相以到达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仍是有部分实行合同才能,用夸
大实行才能的办法,使对方发生幻觉,经过实行约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到达获取必定利益的意图;
2.履约才能。行为人不具备实行合同的实践才能和担保,仍是有部分实行合同的才能和担保;
3.诈骗手法的程度。行为人是隐秘本相、虚拟履约才能,仍是只在数量、质量等方面有某些不实之处。
4.实行合同的行为。缔结合同后,行为人是没有实行合同的志愿和行为,没有实行合同的诚心,坐等对方履约受骗,在取得不合法利益后,推托、搪塞乃至逃跑,仍是对实行合同有较活跃的情绪,既取得必定利益,一起又承当了必定的责任。
上述区别两者边界的关键是行为人的片面意图,行为人是以骗得资产为意图,仍是经过实行约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经济利益。而对该意图的确定则能够参照上述二的内容进行判别
(一)与民事诈骗行为的边界的确定
首要片面意图不同。这两种行为成心内容不同。民事诈骗行为的当事人采纳诈骗办法,旨在使相对人发生错误认识,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然后经过两边实行该法律行为获取必定的“不合法利益“,其实质是直接牟利;而合同诈骗罪尽管客观上可引起别人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明”,但行为人并没有承当约好民事责任的诚心,而是只想使对方实行那个底子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单独责任”,然后直接不合法占有对方资产。因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直接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为成心内容,而民事诈骗则是经过两边履约来直接获取不合法产业利益。
其次是客观方面不同。详细表现在四个方面:
1.在行为办法上,合同诈骗罪都是作为;而民事诈骗行为则不只表现为作为,还有适当一部分表现为不作为;
2.从诈骗的程度看,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的行为已到达了必定程度,需要由刑法来调整;而民事诈骗行为尽管在客观上也表现为虚拟现实或隐秘现实本相,但其诈骗行为仍在必定的极限内,而仍应由民事法律来调整;
3.从诈骗内容看,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底子没有实行合同的才能和实践行动;而民事诈骗行为中仍有民事内容的存在;
4.从诈骗的手法看,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意图使用经济合同到达骗得钱财的意图,总是想方设法的假充合法身份,如使用虚伪的名字、身份、空白合同书,虚伪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等,以骗得对方的信赖使行骗到达意图;而民事诈骗行为人一般无须冒充合法身份。
此外,受侵略权力的特点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略的是资产所有权,作为违法目标的公私资产,并未充任经济合同设定的权力、责任的体现者;而民事诈骗行为侵略的则是债务,即作为侵略目标的公私资产,是现已进入经济合同设定的出产、流通领域的权力责任的体现者。
(二) 划清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边界的确定
一般以为,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临两者进行区别:
1.片面方面。判别行为人在片面上是明知自己
无实行才能而虚拟现实、隐秘本相以到达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仍是有部分实行合同才能,用夸
大实行才能的办法,使对方发生幻觉,经过实行约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到达获取必定利益的意图;
2.履约才能。行为人不具备实行合同的实践才能和担保,仍是有部分实行合同的才能和担保;
3.诈骗手法的程度。行为人是隐秘本相、虚拟履约才能,仍是只在数量、质量等方面有某些不实之处。
4.实行合同的行为。缔结合同后,行为人是没有实行合同的志愿和行为,没有实行合同的诚心,坐等对方履约受骗,在取得不合法利益后,推托、搪塞乃至逃跑,仍是对实行合同有较活跃的情绪,既取得必定利益,一起又承当了必定的责任。
上述区别两者边界的关键是行为人的片面意图,行为人是以骗得资产为意图,仍是经过实行约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经济利益。而对该意图的确定则能够参照上述二的内容进行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