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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06:38
签订合同是为了今后假如发作胶葛,那么当合同履行时发作违约的时分,违约职责怎样付,合同法中的违约职责是什么,信任我们都有疑问,别着急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你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为你答疑解惑,假如有爱好就一同往下看吧。
合同法中的违约职责与职责竞合
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则“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危害对方人身、产业权益的,受危害方有权挑选按照本法要求其承当违约职责或许按照其他法令要求其承当侵权职责。”清晰承认了违约职责和侵权职责的竞合。在违约职责与侵权职责发作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利益判别挑选行使恳求权,既能够根据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职责之诉,也能够根据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职责之诉。二者均以危害赔偿为给付内容,故债权人不得两层恳求。受害人按照合同法的规则向人民法院申述时作出挑选后,在一审开庭曾经又改变诉讼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我国合同法对当事人的挑选权没有加以约束,因而在实务上一般不该约束当事人的挑选权。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为不成立违约职责与侵权职责的竞合:
(1)因不法行为构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精力危害的,当事人之间尽管存在着合同联系,也应按侵权职责而不能按合同职责处理。
(2)当事人之间事前并不存在着合同联系,尽管不法行为人并未给受害人构成人身伤亡和精力危害,也不能按违约职责而只能按侵权职责处理。特别应当指出,假如两边当事人事前存在着合同联系,但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歹意通谋,危害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则由于歹意勾结的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行为构成一起侵权,第三人与受害人之间又无合同联系存在,因而应按侵权职责处理,使歹意勾结的行为人向受害人负侵权职责。
(3)在职责竞合的情况下,假如当事人事前经过合同特别约好,两边仅承当合同职责而不承当侵权职责,则原则上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好处理,一方不得行使侵权行为的恳求权。可是假如在合同联系构成今后,一方根据成心和重大过失使另一方遭受人身损伤或逝世,则应承当侵权职责。
(4)假如法令特别规则在特别情况下应减轻当事人的留意职责和职责时,则应根据法令的规则合理地确认职责。
别的,如合同中存在免责条款的,这些免责条款合法有用,则不能由于当事人免除了违约职责而恳求其承当侵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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