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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何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06:34
指以牟利为意图,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办理,其违法对象是淫秽物品。淫秽物品主要指详细描绘性行为或显露宣传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印象、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但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等作品不是淫秽物品,包括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也不能视为淫秽物品。
淫秽物品所萨需具有诲淫性的特征,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施行了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物品的行为。
制造淫秽物品,是指经过某种方法使用某种有形方法带有创造性的导致淫秽物品发生甚至可见之于世的行为。
仿制,指以印刷、复印、描摹、拓印、录像、翻录、翻拍等方法将某一物品制造多份的行为。仿制淫秽物品,指对已有的淫秽物品进行仿制或重仿制造,使之再现。
出书淫秽物品的行为,是指出书单位以合法名义修改、印刷、发行淫秽书刊、图片和音像制品。
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指向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人有偿转让淫秽物品的行为。
传达,即广泛分布。传达淫秽物品的行为,是指以揭露的或半揭露的方法在必定范围内广泛分布淫秽物品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罚金;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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