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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应按离婚协议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10:27
夫妻挂号离婚后,男方未按协议交给房子被前妻告上法庭。4月1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同夫妻挂号离婚后产业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罗晓与被告丁华离婚前的夫妻一起产业座落于丰城市老城区住宅1套按离婚协议归原告一切。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一起筹资购买座落于丰城市老城区的一套住宅,但房子产权证的产权人仅写有被告丁华的姓名。2005年9月12日,两边协议离婚并在民政局处理了离婚挂号。离婚协议中清晰约好,离婚后将该房子切割给原告罗晓一切。之后罗晓屡次找被告丁华处理房子过户手续,均被丁华以该房是他出资购买为由回绝。法院审理后以为,原、被告离婚时已就产业的切割达成协议,是两边实在意思表明,并且经民政局处理了挂号,该离婚协议依法具有法令约束力。两边诉争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应归于夫妻一起产业。被告丁华辩称房子由其出资购买拒不履行协议,并建议从头切割产业,缺少现实和法令依据,法庭不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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