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18:51
案子审判之后当事人需要在规则的期限内依照判定的内容实行,不然的话对方是能够请求进行强制实行的。强制实行是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发动的,什么时候能够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请求法院强制实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判定收效后,终究的实行日满后两年内请求实行。
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因为债务人不实行或回绝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当事人在法定的实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发动实行程序的叫请求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则,请求实行的期间为二年。请求实行时效的间断、间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间断、间断的规则。前款规则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则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律文书规则分期实行的,从规则的每次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律文书未规则实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收效之日起核算。
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则,人民法院自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超越六个月未实行的,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必定期限内实行,也能够决议由本院实行或许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实行。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实行案子若干期限的规则》第一条规则,被实行人有产业可供实行的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实行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伸实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同意。请求延伸实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因而,当事人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定规则的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实行结束。
在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作出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发作法律效能之后,负有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有必要依照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期限、数额及方法实行责任,不然,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强制实行,以保护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有必要有实行据,即人民法院据以强制实行的收效法律文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下列法律文书者有必要在当事人不按该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实行期限实行责任的前提下,才干作为实行依据。
(一)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定书和调解书。
(二)人民法院依照催促程序作出的发作法律效能的付出令。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只要下列三种判决书能够作为实行依据:①先予实行的判决书;②实行反转的判决书;③供认和实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决和国外裁定组织判决的判决书。
(四)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产业内容的刑事判定书和判决书。包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罚金、没收产业的判定书和判决书。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自诉案子中作出的具有产业内容的调解书,也能够作为实行依据。
(五)我国裁定组织作出的发作法律效能的裁定决议书和裁定调解书。
(六)我国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务文书。公证机关能够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实行的效能。经公证机关证明有强制实行的效能的债务文书。假如一方当事人不按该公证债务文书实行,另一方当事人不用向人民法院申述,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
判定收效后,终究的实行日满后两年内请求实行。
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因为债务人不实行或回绝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当事人在法定的实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发动实行程序的叫请求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则,请求实行的期间为二年。请求实行时效的间断、间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间断、间断的规则。前款规则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则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律文书规则分期实行的,从规则的每次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律文书未规则实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收效之日起核算。
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则,人民法院自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超越六个月未实行的,请求实行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实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必定期限内实行,也能够决议由本院实行或许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实行。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实行案子若干期限的规则》第一条规则,被实行人有产业可供实行的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实行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伸实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同意。请求延伸实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因而,当事人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定规则的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请求实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实行结束。
在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作出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发作法律效能之后,负有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有必要依照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期限、数额及方法实行责任,不然,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强制实行,以保护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有必要有实行据,即人民法院据以强制实行的收效法律文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下列法律文书者有必要在当事人不按该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实行期限实行责任的前提下,才干作为实行依据。
(一)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定书和调解书。
(二)人民法院依照催促程序作出的发作法律效能的付出令。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只要下列三种判决书能够作为实行依据:①先予实行的判决书;②实行反转的判决书;③供认和实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决和国外裁定组织判决的判决书。
(四)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产业内容的刑事判定书和判决书。包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罚金、没收产业的判定书和判决书。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自诉案子中作出的具有产业内容的调解书,也能够作为实行依据。
(五)我国裁定组织作出的发作法律效能的裁定决议书和裁定调解书。
(六)我国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实行效能的债务文书。公证机关能够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实行的效能。经公证机关证明有强制实行的效能的债务文书。假如一方当事人不按该公证债务文书实行,另一方当事人不用向人民法院申述,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实行,受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