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的概念及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19:42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家日子安定与私家信息隐秘依法遭到维护,不被别人不合法侵扰、知悉、搜集、运用和揭露的一种品格权,并且权力主体对别人在何种程度上能够介入自己的私日子,对自己是否向别人揭露隐私以及揭露的规模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下面听讼网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隐私权的相关规则。
一、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一种根本品格权力。
主体
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含法人。隐私权的方针是坚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品格尊严,并且,隐私权是一种品格权,是存在于权力人本身品格上的权力,亦即以权力人本身的品格利益为标的之权力。品格权最显着特征在于其非产业性,企业法人的隐秘则是与企业法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是企业的一种产业。一起,隐私权遭到侵略后,构成一种品格损伤,心里的不安,而企业法人的隐秘遭到侵略后会构成企业经济利益的丢失。法人尽管也有隐秘,但归于商业隐秘领域,用《对立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
客体
隐私权的客体是隐私。对隐私的界定,因为民族文化,人们日子习惯的差异,法学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隐私"一词来源于美国,即“privacy”从“privata”演化而来,意思是指与别人无关的私日子规模,在美国现行法令体系中,隐私本质是一种规模十分广的概念,因此并没有任何一部立法或其他文件对隐私权作出清晰而又详细的界说。1995年10月美国商务部电讯与信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隐私与信息高速公路建造的白皮书中以为隐私权至少包含以下九个方面:
①关于私有产业的隐私;
②关于名字与形象利益的隐私;
③关于自己之事不为别人干与之隐私;
④关于一个安排或工作内部事务的隐私;
⑤关于某些场合不方便出面的隐私;
⑥关于尊重别人不泄漏其个人信息之隐私;
⑦关于性日子及其他私日子之隐私;
⑧关于不被别人监之要求的隐私;
⑨私家相对于官员的隐私。
首要品种
个人日子自在权
权力主体按照自己的毅力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别人干与、损坏或分配。
情报保密权
个人日子情报,包含一切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比如身高、体重、女人三围、病历、身体缺点、健康状况、日子阅历、产业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喜好、崇奉、心理特征等等。权力主体有权制止别人不合法运用个人日子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别人赞同不得强制发表其产业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达或揭露的私事等。
个人通讯隐秘权
权力主体有权对个人函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议论的内容加以保密,制止别人不合法偷听或盗取。隐私权准则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兴旺联络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能的飞速开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能够垂手可得地被偷听或盗取,因此,保证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个人隐私运用权
权力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毅力运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意本身需求的活动。如运用个人的日子情报资料编撰自传、运用本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拍摄的需求等。对这些活动不能不合法予以干与,但隐私的运用不得违背法令的强制性规则,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力不得乱用。例如运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造淫秽物品,即应确定为不合法运用隐私,然后构成违法行为。
适用规模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含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隐秘(实际上即商业隐秘)。商业隐秘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体包含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维护规模受公共利益的约束。
二、隐私权的相关法令法规
宪法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品格尊严不受侵略。制止用任何办法对公民进行凌辱、诋毁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居处不受侵略。制止不合法搜寻或许不合法侵入公民的居处。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在和通讯隐秘受法令的维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许清查刑事违法的需求,由公安机关或许检察机关按照法令规则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略公民的通讯自在和通讯隐秘。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不合法搜寻别人身体、居处,或许不合法侵入别人居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乱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分。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许其他办法揭露凌辱别人或许捏造事实诋毁别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剥夺政治权力。
前款罪,通知的才处理,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在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 藏匿、毁弃或许不合法开拆别人函件,侵略公民通讯自在权力,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许藏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犯前款罪而盗取资产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国家机关或许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背国家规则,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许供给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许不合法供给给别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盗取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按照各该款的规则处分。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自己赞同,不得以盈利为意图运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声誉权,公民的品格尊严受法令维护,制止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公民、法人的声誉。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
140.以书面、口头号方法宣传别人的隐私,或许捏造事实揭露美化别人品格,以及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别人声誉,形成必定影响的,应当确定为危害公民声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号方法诋毁、诋毁法人声誉,给法人形成危害的,应当确定为危害法人声誉权的行为。
141.盗用、冒充别人名字、称号形成危害的,应当确定侵略名字权、称号权的行为。
其他法规
侵权职责法
在我国现行法令中,只要[1] 《侵权职责法》[1] 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规模中包含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略隐私权领域:
1、未经公民答应,揭露其名字、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不合法侵入、搜寻别人居处,或以其他方法损坏别人寓居安定。
3、不合法盯梢别人,监督别人居处,装置偷听设备,私拍别人私日子镜头,窥视别人室内状况。
4、不合法探听别人产业状况或未经自己答应发布其产业状况。
5、私拆别人函件,偷看别人日记,探听别人私家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揭露。
6、查询、探听别人社会关系并不合法公诸于众。
7、搅扰别人夫妻性日子或对其进行查询、发布。
8、将别人婚外性日子向社会发布。
9、走漏公民的个人资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展揭露规模。
10、搜集公民不肯向社会揭露的纯属个人的状况。[1]
11、未经别人答应,私自揭露别人的隐秘。
未成年人维护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发表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函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藏匿、毁弃;除因清查违法的需求,由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许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函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一、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一种根本品格权力。
主体
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含法人。隐私权的方针是坚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品格尊严,并且,隐私权是一种品格权,是存在于权力人本身品格上的权力,亦即以权力人本身的品格利益为标的之权力。品格权最显着特征在于其非产业性,企业法人的隐秘则是与企业法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是企业的一种产业。一起,隐私权遭到侵略后,构成一种品格损伤,心里的不安,而企业法人的隐秘遭到侵略后会构成企业经济利益的丢失。法人尽管也有隐秘,但归于商业隐秘领域,用《对立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
客体
隐私权的客体是隐私。对隐私的界定,因为民族文化,人们日子习惯的差异,法学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隐私"一词来源于美国,即“privacy”从“privata”演化而来,意思是指与别人无关的私日子规模,在美国现行法令体系中,隐私本质是一种规模十分广的概念,因此并没有任何一部立法或其他文件对隐私权作出清晰而又详细的界说。1995年10月美国商务部电讯与信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隐私与信息高速公路建造的白皮书中以为隐私权至少包含以下九个方面:
①关于私有产业的隐私;
②关于名字与形象利益的隐私;
③关于自己之事不为别人干与之隐私;
④关于一个安排或工作内部事务的隐私;
⑤关于某些场合不方便出面的隐私;
⑥关于尊重别人不泄漏其个人信息之隐私;
⑦关于性日子及其他私日子之隐私;
⑧关于不被别人监之要求的隐私;
⑨私家相对于官员的隐私。
首要品种
个人日子自在权
权力主体按照自己的毅力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别人干与、损坏或分配。
情报保密权
个人日子情报,包含一切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比如身高、体重、女人三围、病历、身体缺点、健康状况、日子阅历、产业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喜好、崇奉、心理特征等等。权力主体有权制止别人不合法运用个人日子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别人赞同不得强制发表其产业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达或揭露的私事等。
个人通讯隐秘权
权力主体有权对个人函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议论的内容加以保密,制止别人不合法偷听或盗取。隐私权准则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兴旺联络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能的飞速开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能够垂手可得地被偷听或盗取,因此,保证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个人隐私运用权
权力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毅力运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意本身需求的活动。如运用个人的日子情报资料编撰自传、运用本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拍摄的需求等。对这些活动不能不合法予以干与,但隐私的运用不得违背法令的强制性规则,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力不得乱用。例如运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造淫秽物品,即应确定为不合法运用隐私,然后构成违法行为。
适用规模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含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隐秘(实际上即商业隐秘)。商业隐秘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体包含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维护规模受公共利益的约束。
二、隐私权的相关法令法规
宪法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品格尊严不受侵略。制止用任何办法对公民进行凌辱、诋毁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居处不受侵略。制止不合法搜寻或许不合法侵入公民的居处。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在和通讯隐秘受法令的维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许清查刑事违法的需求,由公安机关或许检察机关按照法令规则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略公民的通讯自在和通讯隐秘。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不合法搜寻别人身体、居处,或许不合法侵入别人居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乱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分。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许其他办法揭露凌辱别人或许捏造事实诋毁别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剥夺政治权力。
前款罪,通知的才处理,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在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 藏匿、毁弃或许不合法开拆别人函件,侵略公民通讯自在权力,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许藏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犯前款罪而盗取资产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国家机关或许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背国家规则,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许供给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许不合法供给给别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盗取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按照各该款的规则处分。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自己赞同,不得以盈利为意图运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声誉权,公民的品格尊严受法令维护,制止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公民、法人的声誉。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
140.以书面、口头号方法宣传别人的隐私,或许捏造事实揭露美化别人品格,以及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别人声誉,形成必定影响的,应当确定为危害公民声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号方法诋毁、诋毁法人声誉,给法人形成危害的,应当确定为危害法人声誉权的行为。
141.盗用、冒充别人名字、称号形成危害的,应当确定侵略名字权、称号权的行为。
其他法规
侵权职责法
在我国现行法令中,只要[1] 《侵权职责法》[1] 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规模中包含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略隐私权领域:
1、未经公民答应,揭露其名字、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不合法侵入、搜寻别人居处,或以其他方法损坏别人寓居安定。
3、不合法盯梢别人,监督别人居处,装置偷听设备,私拍别人私日子镜头,窥视别人室内状况。
4、不合法探听别人产业状况或未经自己答应发布其产业状况。
5、私拆别人函件,偷看别人日记,探听别人私家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揭露。
6、查询、探听别人社会关系并不合法公诸于众。
7、搅扰别人夫妻性日子或对其进行查询、发布。
8、将别人婚外性日子向社会发布。
9、走漏公民的个人资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展揭露规模。
10、搜集公民不肯向社会揭露的纯属个人的状况。[1]
11、未经别人答应,私自揭露别人的隐秘。
未成年人维护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发表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函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藏匿、毁弃;除因清查违法的需求,由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许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函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开拆、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