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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处罚程序有什么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22:25

《路途交通安全法》对处分程序要求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关于应当予以处分的,根据现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则对路途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分。关于情节细微,未影响路途通行的,指出其违法行为,给予口头正告后放行(第87条)。 (二)规则公安机关交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关于应当予以处分的,根据现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则对路途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分。关于情节细微,未影响路途通行的,指出其违法行为,给予口头正告后放行(第87条)。
(二)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可给予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撤消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分品种(第88条)。
(三)对路途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正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能够当场作出处分决议,并出具行政处分决议书。行政处分决议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现实、行政处分的根据、处分内容、时刻、地址以及处分机关称号,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许盖章(第107条)。
(四)履行职务的交通警察以为应当对路途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许撤消机动车驾驶证处分的,能够先予拘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子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第110条第1款)。
(五)对违背本法规则予以拘留的行政处分,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许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判决(第1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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