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12:45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常见问题及回答
1.按医保年度缴费是怎么回事?
厦门市根本医疗稳妥是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结算年度,通称社保年度或医保年度(以下通称医保年度)。如2012社/医保年度指的是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市未成年人根本医疗稳妥实施按医保年度交纳稳妥费,每医保年度个人缴费100元,财政补贴360元;持有《厦门市最低日子保证金收取证》并收取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金家庭的新生儿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成年人,还可免缴个人部分的稳妥费,但仍需按规则进行参保申报。参保人在医疗费用发作日地点的年度内,有必要在规则时刻内缴费并到账,才干享用其相应的待遇。
新生儿参与未成年根本医疗稳妥是我市社会稳妥方针最能体现人文关心的一大亮点,也就是说:厦门户籍的新生儿,只需在出世后的三个月内向地点区地税局申报参保并于次月将相应的稳妥费用交纳到地税账户,即可从出世那一刻起享用年度总额为31万元的医疗稳妥待遇;并且门诊、住院均可直接享用统筹基金付出,不设起付门槛费,归纳保证水平达到了75%,在国内已达到较高水平。
2.申报参保时刻与缴费时刻会影响新生儿医疗费用的报销吗?
有影响。交纳了一个医保年度的费用,并不意味着整个医保年度期间的医疗费用都能够报销。详细要求如下:
(1)新生儿自出世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户籍地点区地税部分成功处理了参保手续、并在次月将相应稳妥费交纳到地税账户者,自出世起所发作的医疗费用能够归入医保报销规模。
(2)出世超越三个月之后才处理参保的,并在申报参保次月将相应稳妥费交纳到地税账户者,本年度内自参保之月起的医疗费用能够归入医保报销规模。
(3)出世三个月之后才处理参保,当月或次月未将相应稳妥费交纳到地税账户者,从稳妥费交纳到地税账户之月起所发作的医疗费用才干报销。
特别提示:每年5、6月份出世的宝宝,一般在申报参保时已过7月1日,跨过了两个医保年度,因而在申报参保时应留意交纳两个医保年度的费用,才干自出世之日起享用相应的医保待遇。如2012年5月出世的宝宝,8月31日前成功申报参保,往往只交纳2012医保年度(7月1日起)的费用,这样会形成宝宝2012年5、6两月(属2011医保年度)的费用无法报销。
请及时为您的宝宝参保和缴费,让小宝宝一落地就能沐浴在社会保证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3.我现已及时参保缴费了,宝宝的社保卡也拿到了,为什么还无法运用?
社会稳妥费用由地税部分担任征缴,并托付银行进行代扣代缴,社保经办组织担任待遇的给付。银行、地税和社保经办组织之间的信息传输都是选用按月的批量处理技能,因而无法将您的缴费信息实时传递到您的社保卡上。一般地税部分会在银行扣费成功的的次月中上旬将您的缴费信息发送到社保经办组织,社保将对该信息进行批量处理,逐个打上缴费标志,这时你的宝宝才真实的缴费到社保账上,社保卡也就能够在医院刷卡运用了。缴费是否已到社保卡账户上,您能够拨打12333,问询,假如答复本年度已到账,则社保卡能够正常运用。
4.在社保卡能够运用之前,宝宝发作的医疗费怎么办?
您可在医保卡能正常运用之后,带着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医疗费报销窗口处理报销。
门诊单张收据的金额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住院单张收据金额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医疗费用请就近到地点区社保经办组织处理报销;门诊单张发票金额超越3000元、住院发票金额超越6000元的报销事务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处理。
5.我今日到社保中心取到宝宝的社保卡了,能够立刻处理医疗费用报销吗?
在地税办完参保手续五个作业日后,就能够到地点区社保中心免费处理宝宝的首张社保卡了,此刻还不能处理报销,由于一般此刻您的稳妥银行还未扣缴或缴费到账信息没有传送到社保信息系统里,社保信息系统无法查询到您的缴费到帐信息,无法受理您的报销恳求。
6.什么时候能够到社保中心处理宝宝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待社保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您的缴费到帐信息后就能够处理了。
假如您是直接到银行货台交纳现金的,缴费的次月中旬后一般就可前来处理。
假如您是经过银行托付代扣缴费的,实践扣款后的次月中旬后能够处理报销。例如:1月份到银行处理托付代扣手续,2月扣款,3月中旬后才干处理报销。
假如您是托付居委会或村委会协助处理的,主张您先拨打12333咨询,承认相应医保年度均已缴费到账,再来处理报销事务。
7.宝宝的费用超越三个月时刻约束还能报销吗?
新生儿参保及报销有两个“三个月”时限,第一个“三个月”是指:三个月时刻约束是指从宝宝出世起三个月内要到地税部分处理申报参保手续,并在次月将相应的稳妥费用交纳到地税账户,其医保待遇就可从出世时开端享用。第二个“三个月”对一切参保人都是相同的,即报销时限的要求,按现有医保方针的规则,本医保年度内的费用有必要鄙人一个医保年度开端的三个月内结算(即报销)结束。
例如:您的宝宝是2012年5月8日出世,只需您在8月31日前到宝宝户籍地点区地税成功处理参保手续,并在次月将相应的稳妥费用(应一起交纳2011和2012两个医保年度的稳妥费)交纳到地税账户,那么您宝宝5月8日出世时所发作的医疗费用就可到社保中心报销,一般情况下要求其费用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处理完报销手续,但因制卡或到账推迟等原因,可适当放宽报销时限。
8.报销有时刻约束吗?
有的。一切参保人员在一个根本医疗稳妥年度内发作的医疗费用有必要鄙人一个医年度开端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报销结束;参保人员逝世的,其亲属应在3个月内结清医疗费;除不可抗力要素外,逾期处理的,社会稳妥经办组织不予结算医疗费用。
根本医疗稳妥年度的概念拜见第一条。如发作在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医疗费用,应该在2012年9月30日前前来处理,逾期则不予报销。
9、处理报销需要带哪些资料: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详细治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括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好的,须供给完好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载(半途结账供给阶段小结,逝世者供给逝世小结或记载);
(3)参保人社会保证卡;
(4)参保人自己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在外);
(5)非参保人自己前来处理的,须供给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名字为母亲或父亲名字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供给出世证原件、复印件(出世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名字再复印);
(7)发票名字既非参保新生儿名字、亦非为母亲或父亲名字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正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其收费清单、出院小结等凭据的名字应一起更改;
(8)母亲出产住院时,新生儿的相关费用,医院独自为新生儿开具发票及汇总清单的,能够报销,但须供给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载);
(9)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社/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隔。例如:2012年6月15日入院,7月10日出院,在参保人两个医保年度均有缴费的情况下,还有必要将汇总清单按年度分为两份:6月15日至6月30的费用总清单一份,7月1日至7月10日的费用总清单一份,如此方可处理报销。